信的末尾,是姑娘十七歲時,來不及開口的告白:
林時初喜歡程徹,很喜歡很喜歡。
這信是什麼時候放在抽屜裡的,程徹腦子裡一點兒印象都沒有。
他隻記得高考結束後,在筒子樓外,趁著那個青澀的吻變得愈發纏綿的間隙,那姑娘問過他“那封信看了嗎?”
還有她說:
“不重要了,也不算數了。”
這封被水打濕的信,也早就過了保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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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匠今天,二十六歲了。
——小狗永遠奔向你。
二月二十七日。
林時初早晨發了條微博,配圖是馮斯文去上課前幫她訂的小蛋糕。
蛋糕不大,隻有四寸,放在手上剛剛好,蛋糕造型做的精致漂亮,都讓人不忍心下口。
手機微信裡有爸媽發來的生日紅包,還叫她今天回去一起吃飯,都這麼大的人了,看著上頭兩道赤條條的轉賬,多少有點不好意思收。
於是錢沒收,消息也沒回,自欺欺人的暫時假裝,沒看到。
林時初簡單洗漱完,出門前還化了個淡妝,頭發隨意綰在腦後,往身上套了件羊角扣的呢子大衣。
自從程徹從馮斯文那兒知道她住哪個小區,他出門有意無意就會路過一下。
他其實什麼也沒想,沒想著要碰上她,也沒想萬一碰見了要說什麼。
他還不至於自戀的認為都過去這麼多年了,那個姑娘還會喜歡他。
八年,算算他們總共才活了幾個八年。
程徹開著車,右手搭在方向盤上,沿著路口直行,他目光漫不經心地掃過去,在工商銀行的招牌底下,幾乎是無預兆的,又看見她了。
她今天好像是化了妝,算不上濃豔,隻有淡淡一點,就足夠漂亮。
停靠在路邊的某輛車上下來一個男人,二十多歲,戴著眼鏡,挺斯文的長相,男人手裡捧著一大束玫瑰,見麵就遞給了林時初。
她接過去,指尖勾著額角碎發彆在耳後,笑著衝男人點了點頭,隨後上了他的車。
沒來由的,程徹覺得胸口有些堵得慌。
按照堯山的說法,他五月生的,虛歲早就26了,況且林時初要什麼有什麼,這個年紀有個男朋友也不奇怪。
車內,林時初坐在副駕駛的位置,手裡捧著一大束花,擋在身前拿也不是,放也不是,“吳嘉年,這個花,以後就彆送了,免得讓人誤會。”
“今天不是。”吳嘉年忽然猛地踩了一腳刹車。
林時初身子隨慣性往前一仰,下意識往左看,左邊超過去的那輛車車窗半降,半遮半掩,車內一晃而過的那張側臉,有點像是程徹。
也可能是看錯了。
吳嘉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下,重新打上方向盤:“抱歉啊,拿上證就沒怎麼開過,不熟練,今天不是你過生日嗎,伯母讓我接你,我路上經過花店,就買了一束。”
玫瑰花很新鮮,上麵還有店家噴上的水珠。
隻不過她這麼抱著,捧花距離鼻尖太近了點,香氣撲鼻到有點熏人。
林時初不著痕跡地往旁邊挪了挪,“咱們倆的關係,你還沒跟他們說嗎。”
“時初,我們,不能真的在一起試試看嗎。”
前麵正好趕上一個漫長的紅燈,車子一個接一個排起長隊。
吳嘉年是爸媽介紹她認識的,學曆長相樣樣有,家庭條件也不錯,性格溫和,沒什麼脾氣。
還偶爾懂點小浪漫。
不論是做男友還是做老公,好像都是不錯的人選。
不過對於這種變相相親,林時初是拒絕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