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姑娘發脾氣,說要跟我到此為止。”他盯著地板,感覺身子很沉,每一個微小的動作都很費力氣,“她不要我了。”
“……”
此時,林時初胳膊牢牢環住他的腰,“不會了,不分開。”
永遠不想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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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初,林時初微博粉絲正式突破二百萬。
如果放在五年前,她怎麼也想不到自己會靠攝影為生,她想過自己會是個寫字樓裡端著咖啡的白領,處理著大大小小的瑣事。
當然那時候她也想不到,她和程徹,還會有新的續篇。
林時初平日裡賺錢不拚命,特彆會犒勞自己,一周接兩個約拍,得過且過,日子也挺滋潤的。
她閒下來,就會給程徹發微信。
小狗永遠奔向你:【買了杯青提綠茶,很好喝,你們公司樓下就有這家奶茶店,下回你記得點,要半糖。】
不知道程徹是不是總在上班時間摸魚,回消息很快。
Morven:【待會兒去買。】
林時初看了眼時間,【距離下班時間還早,你這算翹班嗎。】
Morven:【買完又不是不回來了,我們公司很人性化,沒那麼PUA員工。】
林時初總是想一出是一出,算算還有兩個小時他就下班了,【今天下班有空嗎。】
程徹像是為此斟酌了幾秒,才發來一句,【和劉簫聲他們,有約,你要來嗎。】
林時初不喜歡湊熱鬨,說算了。
她本來是想吃小區門口那條巷子裡的一家雞湯米線,挺樸實的配方,但是幾天不吃,她就惦記。
程徹沒空,她便叫了馮斯文。
十五塊一碗的雞湯米線,馮斯文下班後,和她麵對麵坐在店門口小攤兒上吃。
屋裡空調壞了沒來得及修,坐在外麵有風吹著還能涼快些。
馮斯文捧著碗,吃了一筷子米線,感覺他們好多天沒見麵了,“程徹最近忙什麼呢。”
“感覺他又忙,又不忙。”林時初也覺得有點怪,說他忙吧,回消息回得特彆快,說他不忙吧,連著有一個多禮拜都沒見過麵,晚上偶爾打個電話,還發現他最近睡得特彆晚。
他們兩個住的小區,明明走路也隻用幾分鐘。
距離約等於無。
馮斯文:“你就沒問他最近在乾什麼?”
馮斯文談戀愛特彆沒有安全感,之前在大學裡談戀愛的時候,她和男朋友不在一個學院,課表也不一樣,馮斯文每天都要追著問一百遍在哪兒在乾嘛,去哪兒了回來還愛我嗎諸如此類的問題。
最不巧的是,那男人花心,每次被她一問一個準兒,最後都是因為各種鶯鶯燕燕,吵得天崩地裂,然後分手告終。
相比之下,林時初算是心特彆大的了。
她好像特彆放心程徹。
林時初這碗米線是剛出鍋端上來的,還有點燙,她拿出手機,給程徹撥了個微信視頻。
沒意外的,他還是很快就接了。
屏幕裡閃著燈紅酒綠的光,她第一眼看見的甚至不是程徹,而是背景裡跳舞的辣妹。
林時初還沒開口,就聽見有一個女人的聲音,在屏幕外喊他,“徹,誰啊。”
程徹就程徹,還去掉了姓,叫徹,兩個人明顯不是普通朋友的關係。
林時初聽完眉毛都擰起來了。
這都什麼亂七八糟的,他私底下玩兒這麼開的嗎。
林時初是信他的,她對於程徹,不至於連這點兒最基本的信任都沒有。
但當腦子裡不適時宜地想起他那渾然天成的吻技,林時初忽然也有些說不準了,沒等他開口,她就說,“晚上,來見我。”
然後結束了這通沒事給自己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