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明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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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一開,程徹隨之將她攬進懷裡抱著,也不說話。

他身上衣服被雨點打濕,帶著夜裡微涼的潮氣。

像隻無家可歸,失魂落魄的動物。

林時初也抱著他,有點心軟,“怎麼了,怎麼今天就回來了,我以為,怎麼也得到明天呢。”

“寄回堯山的鑰匙,我今天才看見。”程徹手機也沒充電,看完那一封信,拿起那把鑰匙就往回趕了,“我不知道,這麼多年,我從來都沒在意過。”

當年分開的時候斷的那麼徹底,他也壓根沒想過林時初還會聯係他。

時間已經過去很久了,林時初默了一瞬,“我還以為,寄丟了。”

“那個夢裡,你爸爸又打你了,你不服軟,不回家,一個人走在寒冬雪地裡,我們程同學,好讓人心疼的。”林時初抓著他胳膊,緩緩開口,“我也想,把我的房間讓給你,讓你湊合當個家。”

那好歹,是個有屋頂的房子,不至於挨了凍。

“林時初,你給我的東西,我總是慢一步才發現。”

林時初離開堯山的前一天晚上,放在茶幾上的信,也是幾經輾轉,才被他看見。

眼前,姑娘將他抱得更緊些,“林時初喜歡程徹,這句話,永遠都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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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十五歲之前是個丁克,結婚生子,這兩件事根本就不在我的人生規劃裡,可直到三十五歲遇到我愛人的那一刻,我腦子裡就一個念頭,我想跟她結婚。”

程徹坐在工作室的沙發上看著林時初擺弄地上那幾幅畫,沒來由的,想起劉爽說的這句話。

林時初長發微卷,散在身後,短上衣外麵搭了一件質感柔軟的披肩,顯得整個人都像化水了似的柔軟。

林時初彎腰給這幾幅畫拍個全家福,沒回頭,“你坐的這個沙發我剛剛也坐了,很舒服,是本來就在這兒,還是你買的。”

“本來就在這兒。”他還沒顧上買。

“我也想買個一模一樣的,有牌子嗎。”

“等會兒找找標簽。”

林時初拍好照,滿意轉過身,忽然想起問他,“你吃飯了嗎。”

從堯山到臨市才能坐飛機,這麼折騰一遭,最快也得四個多小時,現在剛剛九點,算算時間,他應該晚飯還沒顧上吃。

“還沒。”他眼睛瞧著她,是真沒覺得餓。

林時初也察覺到他今晚怪怪的,程徹眼睛一刻不移地黏在她身上,像是一眼沒看著,她就要丟下一隻水晶鞋,坐上馬車消失不見。

林時初拿起手機,在軟件上翻了翻附近的飯館兒,“這麼晚了,去吃點什麼。”

“吃不吃都行。”

早上去,晚上就回來了,這一天都在趕路,程徹這會兒有點累,也有點兒懶,懶到根本不想動,隻想這麼靜靜看著她。

兩天不被她催著,這敷衍自己的毛病又上來了,林時初皺了下眉,“不吃你真的會後悔。”

程徹懶懶散散地點頭笑了,“行,去吃,我手機關機了,你說吃什麼就吃什麼。”

這附近林時初也沒來過,隨機挑了一家做韓式部隊鍋的小店進去。

結果,不幸踩雷。

程徹吃進去一片涮牛肉,剛嚼兩下,納悶兒這種薄薄一片的牛肉卷,是怎麼做到比老大爺的印花鞋墊還硬的,他嘴角帶笑,嗓音疏懶地揶揄她,“這就是你說的,不吃後悔。”

林時初也在嚼,隔著騰騰熱氣跟他對視一眼,忽然也想笑,“咱們倆這麼嚼一晚上,明天臉都要大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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