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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生》
文/時隻柚
2024.2.29
“我們的嘴唇在赤|裸的親吻中度過的黃昏,
不可避免的時間超越了無畏的擁抱。
我們一起揮霍激情,不為我們自己,而為已經來近的孤獨”
——博爾赫斯
ch.1楔子
早上下了場討厭的雨。
孟盈靠在窗邊,咬著皮筋綁頭發。空氣濕膩膩的,手肘在動作間不可避免地擦過布滿水霧的玻璃,黏膩得難受。
皮筋拉長再回彈,手腕上那粒小痣的位置被勒出圈細細的紅印,孟盈拎起書包往外走,正好跟進門的周司屹擦肩。
他斜靠在門邊看著她,黑T黑褲,棒球帽隨意壓在額前,一身帶勁的少年感。
孟盈拉開鞋櫃門的時候,他的下巴懶洋洋指了指上邊的三明治:“早飯。”
這會兒又是三好少年的做派了。
孟盈的視線從他頸側的那個咬痕劃過,又瞥了眼昨晚隨意丟在鞋櫃上的那個盒子:“下次換個味,我喜歡草莓的。”
周司屹插著兜:“那是糖盒。”
孟盈把盒子拎起來,嘩啦啦倒出幾個套。
草莓的。
是周司屹這種混球乾的事。
她一邊拉門一邊說:“有病儂。”
軟軟的海寧方言。
柔軟裙擺擦過周司屹的膝,他直起身:“忘東西了。”
孟盈回頭,一個小熊拋過來,很舊,但看得出是被精心保存的。
“謝謝...”書包刷一聲拉上,因為多了個玩具熊,有點鼓脹。
周司屹慢條斯理看過來,兩道視線在半空中相撞,雨滴把屋簷敲擊得叮咚作響。
“哥、哥。”她一字一頓念出這兩個字。
人都是有反差的。
比如孟盈,骨子裡叛逆,偏偏喜歡穿白裙子,書包裡永遠帶著隻玩具熊。
比如周司屹,飛院的天之驕子,身正影正根正苗紅,不知道多少女生被迷得神魂顛倒,但他其實是個混球。
第一次見到周司屹時,孟盈也被他的外表迷惑過。
初二那年,她轉學到B市,第一次被章行芝領到這個小區。
第一次見到周司屹和他爸周正臨。
孟宗海過世,周正臨在追章行芝,章行芝工作忙,周正臨提議讓她住過來,離學校近,也有周司屹照應著。
那年周司屹高二,在國際部。
周正臨是生意人,麵子功夫做得好,和藹地跟她說:“以後你就把他當哥哥,就把這兒當自己家。”
傍晚的時候,孟盈出去買水。
那天也是個下雨天,雨水衝不走夏天的悶燥,孟盈帶的錢不夠買傘,隻能在小區門口的便利店站著等雨停。
一直到晚上八點,雨還沒停。
她的鞋子被濺得濕漉漉的,連襪子都濕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