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Chapter9(2 / 2)

“指紋?”

雷斯垂德搖頭,“我隻聽說過法國佬想在巴黎警局搞一套新玩意,記錄嫌疑人的高矮胖瘦、麵部特點、身體特征等,用人體測量的方法建立新的檔案庫。”

這裡麵不包括記錄指紋。

他又說:“今年,意大利的龍勃羅梭發表了一篇文章。我記不清具體題目,大概是說他對幾百個人進行了人體測量,提出了一個假說,具備某些生理特征的人是天生犯罪者。

這個觀點引起了很大的爭議,但不管是反對或者支持,都把測量人體數據與破案聯係到了一起,蘇格蘭場也開始記錄相關數據。”①

但裡麵也沒提到指紋相關內容。

雷斯垂德:“我沒聽說歐洲哪國的偵查與指紋有關。您提到它,是什麼意思?”

莫倫從雷斯垂德的三言兩語,初步了解歐洲刑事偵查的現狀。

黎明將至,黑暗未散。隨著科學理論的革新,各種司法判定標準在逐漸發生改變,但仍在摸索起步階段。

相對健全的刑事偵緝步驟與司法鑒定體係,不是一兩天、一兩個月、一兩年可以建成,至少要一二十年。

換句話說,一件證據在客觀意義上具備科學真實性,但它超出了時代的認知,法庭很難立即認定它的合法性。

以指紋為例,每個人的指紋都不同,通過它能推定凶手是誰。

這是後世達成共識的普遍認知,但站在1872年的時間點,它在歐洲罕為人知。

“我聽說東方采用指紋判斷一個人的身份,因為每個人的指紋都具有獨特性。”

莫倫告訴雷斯垂德早幾百年前的重洋之外,指印因為它的唯一性被用於各種契約。

雷斯垂德跟上思路,“在喬納森家裡找出某件貴重物品,那可能是沃爾給他的酬金。隻要檢測出酬金上有沃爾的指紋,就能證明買.凶成立。”

莫倫進一步提示:“您發現的假胡須,其中夾著一枚茄帽殘片。”

雷斯垂德:“沃爾抓住了喬納森嗜好吸煙的弱點,給了雪茄作為實物酬金。他的租屋內可能有雪茄外包裝,那東西也許沾著沃爾的指紋。”

莫倫:“據我觀察,沃爾拿取東西時有一個習慣,他的食指會捏住容器內壁的上部邊緣。容器外部容易被擦拭或汙染,而內壁留有痕跡的概率很大。”

“這個細節太重要了!”

雷斯垂德正要興奮,想到什麼又情緒低落了下來。

“就算找到指紋,到了倫敦法庭上也基本沒用。外國的標準,不是大不列顛的司法標準。”

雷斯垂德說了大實話,“讓大英改變司法標準,比對這起案子判決沃爾買.凶又故意殺人還難。”

莫倫很認同,這種腐朽氣息蔓延多年,兩百年後也沒多少改進。

“如果找到可疑的物品,還請您嘗試檢測。目前起不到定罪作用,但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

雷斯垂德詢問:“誰會指紋檢測,您有推薦嗎?我不會,蘇格蘭場裡估計也沒誰懂。”

莫倫也不知道上哪裡去找專業痕跡檢測員,這次也不合適自薦。

作為斧頭巷案件的受害者,她又沒有相關的學曆文憑,也沒有專家大拿背書。

在麵對精於律法的凶手時,必須提防對方打出她做證據檢測是在“故意構陷”或“汙染證據”的庭辯手段。

“以前,我自學過。那很容易上手,隻要利用金屬粉末與軟毛刷就能完成。”

莫倫說得輕鬆,仿佛雷斯垂德是一學就會。

“我寫一份操作給您,您可以先印幾個自己的指印,試一試怎麼提取。”

“啊?”

雷斯垂德頓感不可思議,這麼看得起他?

莫倫解釋:“沃爾是律師,他很了解證據的重要性。就算要做指紋鑒定,也最好在警局裡,在多人見證的情況下操作,避免他指控警方偽造證據。所以,您得學。”

另外,還有一點。

莫倫提醒:“我不太了解警方的辦案流程。在喬納森家裡搜出疑似買凶的酬金實物時,請一定要問清沃爾是不是見過。他一定會否認,那些口供務必讓他簽字,免得到時候他反咬一口說是喬納森偷竊了雪茄。”

“這件案子不好辦啊!”

雷斯垂德焦慮地抓了抓腦袋。

找到凶手,抓住凶手,讓他認罪與最終判決,每一步都不容易,某種程度是一場拉鋸戰。

與推測的一樣,接下來的審案過程很不順利。

從喬納森租屋搜出了雪茄盒與半根沒抽完的雪茄,但是沃爾拒不承認這東西與他相關。

沃爾對隨身攜帶氰.化物的注射器,給出的解釋是為了防身。

在他的敘述裡,無意中撞見煙囪清理工拿著莫倫被搶的手鏈去典賣,但遇上了典當鋪關門。隨後跟蹤煙囪清理工到租屋,打聽到這個人叫喬納森·基爾。

沃爾表示本來想用超出市場價的金額贖回手鏈,但喬納森起了貪心,要搶走他攜帶的所有現金。

兩人打鬥中,他為了自保才取出毒針對付喬納森。跳窗逃走,隻是本能地不想被發現他殺了人。

至於為什麼進行麵部偽裝,理由也簡單,不想被喬納森那種劫匪盯上。

雷斯垂德學會了提取指紋的方法,也成功地在雪茄盒內側提取到沃爾的指紋。

這卻無法被當作證據。彆說向上走到庭審程序,就連頂頭上司伯德也對這種發現不屑一顧。

“行了,我不想聽手指皮膚的故事。”

警長伯德不耐煩揮揮手,“準備一下,你去辦手續。明天讓沃爾先生取保候審。”

雷斯垂德忍耐怒意,問:“一個殺人犯,他的殺人事實成立。羈押不到48小時,就這樣放他出去?”

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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