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航放下手裡的籃球,認命地跟過去,應道:“行吧,讓苦力小高為您服務。”
林微夏順著聲音的來源對上一張隱隱熟悉的臉,卻怎麼也想不起來名字,對方也不介意,立刻說道:
林微夏盯著這些物件思緒發怔,耳邊響起下午遇到那個高一同學說的話,鐘亮豪摸了一下頭,說道:
*黃昏傾降,像糖果店被打翻的糖漿,濃重的色彩鋪在柔軟的天空上。林微夏來到班盛家,按照他的指示去了書房,找到那份貼有藍色標簽的文件一頁一頁地拍了照,然後發給他。
發夾是高中時,林微夏不想被人議論耳朵,留了齊腰長發擋住這一缺陷,也從來不紮,但她額頭上的碎發多,晚自習做作業又礙事,所以她在抽屜裡準備了一盒的小發夾。
借書卡是班上大家一起辦了個角,林微夏每次借書都會留下自己的名字,但不主知道她借了多少本書寫了多少張借書卡,他就全都偷偷留了下來。
……
“陪我去商場買點東西。”林微夏說道。
班盛將她額前的碎發勾到腦後,極有耐心:“什麼?”
蹲下來,林微夏剛想去拿那個吹風機,視線無意掃到旁邊的一個四四方方的盒子,頓住,拿出來打開一看。
兩人寒暄了幾句後,鐘亮豪接過服務員遞過來的兩杯水果茶想起什麼,說道:“對了,你跟那個深高的班盛怎麼樣了,他追到你了嗎?”
林微夏哭得鼻尖發紅,視線一片模糊,不遠處傳來一陣聲響,是回到家的班盛。男人看見她哭一愣,快步走過來,走近才發現她看的是什麼。
那個男生知道林微夏的意思,遭到拒絕後轉頭便走了。
“他還問我你喜歡什麼樣的男生,我跟他說了,說你喜歡陽光的熱烈的男生。”
隻是大學分開以後,他太累了也撐不下去,又將那個陰鬱的,情緒被怪物反複吞噬的班盛一覽無餘地暴露在她麵前。
挺拔的影子落下來,半蹲在她麵前,抬手給小姑娘擦眼淚,故意開玩笑逗人,抬了一下眉骨:
林微喜站在玄關處拿帽子的時候收到班盛的短信,說是他在外麵有點事,讓她傍晚去他家找份文件拍個照發給他。
“嘖,我還能不能有點**了?”
所有寫有她筆跡的借書卡班盛都保存了下來。
所以班盛一直暗戀的那個人是林微夏,他知道林微夏喜歡喝鹹檸七,知道她家在哪,知道她不開心的時候通常都是憋著不說話的性格。
“就是……早上給你盛的那碗粥,我……我給你多放了一勺鹽,一共兩勺鹽,我是故意整你的。”林微夏邊打嗝邊說。
沒關係,我喜歡你就夠了
“啊,你怎麼知道我跟他——”琥珀色的瞳孔一閃過的驚詫。
班盛搖頭,臉頰抽動了一下,看得出他無聲地咬了後槽牙,散漫地笑笑:“沒。”
然後林微夏盯著班盛,看到他麵不改色地把碗裡的粥都喝完了,才把碗收走。
心底湧進一股暖流,林微夏垂下眼沒有看他,掩去眼底的情緒,說道:“嗯。”
“你真的宇宙無敵超級笨!還天才!”林微夏抬起臉,抬手不停地打他的肩膀,胸前劇烈地起伏著,甕聲甕氣地說,“我說喜歡陽光熱烈的男生,是騙人的——”
“我啊,鐘亮豪啊,高一咱倆一個班的。”
所以每次林微夏都是硬著頭皮把蛋黃吃下去,後來她也學會了強迫自己要習慣不喜歡的東西。
高一的時候,林微夏很受歡迎,有很多男生追她,但她活得很沉,也根本沒把心思放在戀愛這件事上。
當時林微夏從被欺淩的初中考到十三中,原來的那所高中並不知道林微夏以前發生過的事,所以鐘亮豪隻把他知道高一跟林微夏同班,了解到的事全告訴了他。
班盛把仙人掌移植到了地上,牢牢地紮根於地上,讓它受到了大地和太陽的保護。仙人掌葉身變得肥厚,且衍生了更多的小仙人掌。
盒子裡麵躺著一枚脫了漆的貓咪發夾,十二張陳舊的借書卡,上麵是她的筆跡:高二(一)班林微夏,借閱高木彬光《刺青殺人事件》,高二(一)班林微夏,借閱角光田代《第八日的蟬》,借閱茨威格《昨日世界》……
林微夏拿了一條他的毛巾擦著濕發,沒在浴室看到有吹風機,隻得出來找,她彎著腰拉開一個又一個抽屜,終於在最底部看見白色的吹風機。
林微夏被問得語氣有些冷,隨便想了個她當時喜歡的外國演員,亂說一通:“我喜歡陽光熱烈型的男生,會打籃球的,跑步還快,性格開朗的……”
林微夏回了個“好”。
因為知道林微夏喜歡大海,所以費儘心思帶她去海邊散心,表演了一場樂隊演出。
“多大點兒事啊,哭成這樣。”班盛伸出手指給她擦淚,看著她說道。
有一個男生說每晚跟在她後麵,不厭其煩地說要送她回家,還強行對外說這是他女朋友。
林微夏覺得驚喜,找來庭院裡的澆花水管把仙人掌還有周圍的綠植都澆了一遍,因為工程量大加上她澆得過於專注,很快弄濕了身上的裙子,還出了一身汗。
喜歡一個人哪有那麼多標準,這不過是林微夏用來搪塞彆人的理由罷了。她當時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樣的男生。
沒想到會有人因此當了真。
“我知道。”
林微夏推開甜品店的門,冷氣撲麵打過來,高航立刻跑去沙發坐著玩起了遊戲。她拿著手機站在收銀台前抬眼看著易拉寶上寫的新品推薦,在思考點什麼奶茶。
周三下午,南江市民紛紛收到氣象局的電話,說今明兩天有台風來襲,請各單位和學校注意作業。高航嚎了一嗓子,說道:“再不下雨,我他媽要熱成灰了。”
他從來沒有忘記過她。
這個貓咪發夾,林微夏記得是她嫌油漆脫落,不好看了,在一次晚自習的時候隨手扔到了後門的垃圾簍裡。
“害,你當時讀完高一不是轉學了嗎?有一天,深高的班盛找了過來,給了我一些好處來打聽你的事。”
“怎麼了?不好吃嗎?”林微夏神色疑惑地問他。
男人發出低低的笑聲,伸手拭去她眼角的最後一滴淚,語氣輕柔:
猶豫了半天,皺著眉想把蛋黃吃掉時,一隻修長骨節清晰的手伸了過來,把林微夏掌心的蛋黃塞進嘴裡,漫不經心地說:
“哦,記得了。”林微夏想起來這個人,確實是她的高一同學。
正在思考之際,一道熟悉又陌生的聲音插過來:“林微夏?”
來到商場,林微夏挑了大半天才選一個肩頸儀給姑媽,又買了點日用品。逛到後麵,高航嚎著要去喝奶茶。
既然不是她喜歡的那類人,那他就努力變成她喜歡的那個樣子——
林微夏蹲在那裡發怔,一滴又一滴的眼淚落在借書卡上。生日那天,她無意開玩笑說班盛從十歲就開始喜歡她。
林微夏被追煩了,也很反感這種做法,對那個劉海長到看不清戴著一副眼鏡的瘦弱男生說:“我直接一點,你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班盛一直覺得,既然林微夏喜歡陽光熱烈的男生,那他就拚命藏住心底的那份黑暗,去參加籃球集體比賽,她想他去接力,他就跑步給她看。
說完之後她並沒有當回事,但原來是真的。
班盛咀嚼完食物後,手裡拿著調羹慢悠悠地往嘴裡送了一口粥,頓了頓,原本放鬆的表情變得一瞬間僵硬。
所以班盛真的暗戀她有十二年之久。
“以後不想吃的都給你男朋友。”
沒想到班盛竟然撿了回來,保存至今。
澆完後,林微夏回到彆墅,上了二樓,去了班盛房間找了他的一件體恤和運動褲,去浴室洗澡去了。
竟然還存活著。
“那你喜歡什麼樣的?”對方不依不饒。
“我想跟你道個歉——”林微夏胡亂抹了一把淚,鼻尖哭得跟兔子一樣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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