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尚是幼童時, 被魔鬼施加了難以想象的傷害和折磨,卻從未受到過任何救贖和理解。被告內心深處, 一直盼望著有一位擁有強大力量, 並且溫柔的男性, 來拯救他離開這個噩夢。可是因為死者孟照南的過激反應,引起被告的強烈不安, 才造成如此的悲劇。被告當時已經完全喪失了神智, 因此才會把槍裡所有的子彈全部用光。任何一個正常人都知道,用槍打死一個人,怎麼會用得了那麼多子彈?隻有喪失理智的人, 才會做出這樣不合常理的行為。”
辯護團的另一名尹律師意味深長地道:“為什麼被告受到強烈刺激, 喪失神智的行為, 在檢察官看來, 就是喪心病狂地殘忍折磨死者,就是無所不用其極的惡毒,就是早有預謀的變態謀殺?那隻是一個15歲的孩子而已,剛剛上高中一年級的孩子。試問這樣一個孩子, 連買菜都不知道計較缺斤少兩,如何能夠殘忍到這個地步?被告在學校裡麵雖然不是普遍意義上的優等生, 成績中等, 性格較為內向了一些,卻還是跟同學們相處和睦, 從未跟人打架鬥毆, 連說臟話也沒有過。這樣一名品性良好的孩子, 怎麼可能是事先預謀好的謀殺,甚至奸-殺死者呢?”
被告辯護團的藍律師緊接著發言,“至於被告被指控的最嚴重罪名,奸-殺及奸-屍年僅四歲的死者孟觀遠。檢察官和警方在判定案件時,忽略了被告最初最簡單的動機,最可怕的誘因,而隻看到了結果。”
“被告之所以會對年僅四歲的孟觀遠施加暴行,完全是因為當時受到難以想象的巨大刺激後,被告年幼時發生過的噩夢占據了他所有的理智。審判長,法官,各位,被告當年也是隻有四歲,就被同村的惡棍蹂-躪侵-害,體無完膚,而沒有任何一個人相信他,保護他,他當時也是隻有四歲,隻有四歲!四歲的孩子,有的還不會說話,吃飯還要人喂,上廁所還要人陪!而被告經曆的是什麼,被告當時已經被父母遺留在農村,被那個魔鬼一樣的惡棍日夜侵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誰去管他,誰去心疼他,誰去救救他?這樣的日子,竟然持續了四年啊,四年啊各位!四年,1461個日夜,35064個小時,年僅四歲的被告,沒有慈愛的父母,沒有柔軟的兒童床,沒有香噴噴的飯菜,有的隻有數不儘的折磨和痛苦,道不清的蹂-躪和殘害,哭不完的眼淚和鮮血!這樣慘痛的噩夢,無時無刻不在折磨著被告,沒有一個晚上不來到被告的夢裡。而被告的父母,隻是讓人揍了一頓那個惡棍,就沒有後文了。被告因為長期的陰暗生活,導致性格內向晦澀,被告父母又因為有了一個更小更可愛的小妹妹,完全忽視了沉默寡言,不善言辭的被告。”
黃律師:“這樣的被告,時時刻刻都被幼時的噩夢折磨,從未得到過一刻解脫,沒有任何人來關心他,愛護他,甚至問他,是不是會痛?當被告失手殺害死者孟照南後,他受到了幾乎是天崩地裂的刺激。這個時候,死者孟觀遠衝上來打罵被告,被告的腦海裡,第一時間浮現出了那個地獄深處的噩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