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家產繼承(十一)(1 / 2)

穿回古代去探案 曆青染 10323 字 5個月前

第11章

庭淵之所以讓杏兒去找吳媽媽,原因有三。

其一:吳媽媽跟隨林茵然多年,管家的能力不會太差,杏兒有她幫襯,能儘快掌管內宅。

其二:吳媽媽知道很多林茵然的事情,她若是願意作證,林茵然下毒謀害庭淵這件事就是板上釘釘證據確鑿。

其三:吳媽媽站在杏兒這一邊,能夠替杏兒吸引林茵然的目光,讓杏兒能夠韜光養晦,趁著這個空隙讓自己強壯起來。

吳媽媽確實讓自己的侄兒殺杏兒,也正因此,才要把吳媽媽放在眼皮子底下,免得她再生出什麼幺蛾子。

人活在世,或是為名或是為利,隻要用好了吳媽媽這把劍,必然能給林茵然致命一擊。

杏兒反殺了吳媽媽的侄兒,這樣的事情在現代都會備受非議,哪怕大家都知道她沒錯,她是受害人,可人確確實實是她動手殺的,杏兒也並非要出家為尼終身不嫁,庭淵要替她的名聲考慮,免得將來議親遭人嫌棄。

流言蜚語在任何地方都是最惡毒的刀子,一把把紮在人身上。

庭淵讓杏兒去拉攏吳媽媽,也是想把這件事摁下,免得傳揚出去壞了杏兒的名聲。

杏兒明白庭淵的用心良苦,買完了首飾和衣服後,去買了些上好的補品,根據庭淵給的地址,拎著東西上門。

吳媽媽家侄兒死了快小半月,但屍體發現得晚,官府沒抓到人,林茵然也派人打點了吳媽媽,吳媽媽並沒將矛頭引向杏兒。

若不然,排查下來,杏兒早就該上衙門去被縣令盤問了。

也正是因為這一點,庭淵才斷定吳媽媽應該是把這件事給壓了下來。

加之他這侄兒在居安城內也沒個好名聲,縣令派衙役四下調查,查出他乾的荒唐事,但凡和他有仇的,都有不在場證據,因此這案子就成了懸案。

屍體被他們領回家中,已經下葬,如今頭七未過,吳媽媽還在家中守靈。

杏兒找上門時,來開門的是個小女孩,是吳媽媽的女兒。

杏兒禮貌地問:“小妹妹,吳媽媽家是住這裡的嗎?”

小女孩探頭往外看了看,隻看到杏兒一人,問:“你找我娘什麼事?”

杏兒道:“我是庭府來的,麻煩你轉達一聲,就說庭府來的姐姐找她有事。”

杏兒將東西遞給小姑娘,“這是給你們家買的禮物。”

小女孩接過杏兒遞給她的東西,關上門,轉身去喊她娘。

吳媽媽正在準備一家人的午飯,剛剛炒完一盤菜。

小女孩拎著東西進入廚房,“娘,外頭有個漂亮的小姐姐,說是庭府的,來找你有事兒。”

吳媽媽問:“她說自己叫什麼了嗎?”

女孩搖頭:“沒有,她把這個給我,說是給我們買的補品。”

吳媽媽以為是林茵然身邊的人,摘掉圍裙,和小女兒說:“你替阿娘看著火,阿娘去去就來。”

女孩點頭。

吳媽媽往外麵走去,一開門,看到站在門外的是杏兒,頓時臉色一變,“你這個殺人凶手。”

說著就上手拽住杏兒的胳膊,“你害死我的侄兒,還敢出現在我家。”

杏兒已經預料到吳媽媽會有激烈的反應,由她拽著,卻沒挪動半分。

“吳媽媽,你真想好,要拉我進屋?”

拉她進屋,吳媽媽應該如何和家裡人解釋,杏兒為什麼會是殺侄兒的凶手。

他們家至今沒動靜,就說明吳媽媽將事情壓了下來,可能她也沒想到,自己的行為會害死侄兒,也沒勇氣和家裡人承認,侄兒的死因是因為她讓侄兒去殺人。

杏兒放鬆下來,隻要吳媽媽用力拉,就能拉動。

吳媽媽卻沒繼續拽她,鬆開了手。

侄兒是他們家唯一的男丁,自家是兩個女兒,如今侄兒沒了,家裡人都很難過,若是讓家裡人知道侄兒是因自己的決定而死,自己怕是要成為罪人。

杏兒看出她的猶豫,見縫插針道:“吳媽媽,你我本不該到這一步,你那侄兒,也本不該死。”

吳媽媽不敢在門口和杏兒過多爭執,怕被家裡人聽到什麼動靜,侄兒死因她不敢讓家裡知道,此時隻想快些把人弄走,問道:“你來做什麼?誰讓你來的?”

杏兒:“您不在的這幾日裡,庭府已經變天了,林嬸娘一家失去了管家權,公子現在是庭府實際的掌權人。”

吳媽媽十分意外,自己這才走幾日時間,府中竟發生了這麼多事。

她原想著等侄兒頭七過了,她就回庭府,畢竟庭府一年給的工錢十分可觀,足夠她養活一家子。

“那你來找我做什麼?”

吳媽媽很清楚,自己是林茵然這一邊的,而庭淵與她不是一路人。

杏兒道:“公子說吳媽媽能力出眾,讓我來請吳媽媽回府,同我一起掌管庭府內宅。”

吳媽媽聞言愣了,“你說公子讓我同你一起管內宅?”

杏兒點頭:“是,公子說吳媽媽管家有一套,讓我來請您回去。”

吳媽媽相當詫異,她對庭淵的印象還在那日他從自己手裡救下杏兒,幾句話,罰了她的月錢,險些將她從府上趕了出去,若非林嬸娘保她,恐怕她早就被趕出府了。

杏兒攀上吳媽媽的胳膊,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吳媽媽,我知道你從前為了討生活,在林嬸娘手下做事,幫著林嬸娘栽贓我偷東西,甚至是你侄兒這事兒,都是身不由己,同為仆人,同在林嬸娘的手裡討過生活,我懂你,我也不恨你,林嬸娘才是咱們共同的敵人,若非她貪得無厭,想要謀害公子的性命,你這侄兒又豈會丟了性命。”

走前公子把話說得清清楚楚,杏兒領悟了其中的意思,現在自然是能伸能屈。

從前她遇事隻知莽撞,自打跟在公子身邊,杏兒就學會以退為進,看似是退,實則是進。

如今她放低了姿態,主動與吳媽媽親昵,說的也都是些掏心掏肺的話。

林嬸娘的脾氣一向不好,誰在她手下討生活都不會太如意,杏兒也算是找準了吳媽媽的弱點,對症下藥。

杏兒說得很對,若非林嬸娘貪得無厭,讓她想辦法弄走杏兒,後邊的事情就不會發生,她的侄兒就不會死。

推卸責任是人的本能,即便明知道是自己錯了,若是有人給了台階,都會順著台階下。

如今杏兒就給了吳媽媽一個台階,讓她可以順理成章地把侄兒的死推在林茵然的身上,減輕自己的負罪感。

杏兒見機,又補上一刀,徹底將吳媽媽的罪行推給了林茵然:“吳媽媽,咱們都是受害人,難道你不想懲治真凶,甘願替真凶承擔罪名?往後一生都在懺悔中度過嗎?”

吳媽媽自然是想的,如今杏兒給了她很好的宣泄口。

趁著吳媽媽動搖之際,杏兒繼續說:“這罪名憑什麼要吳媽媽您來承擔,林嬸娘卻能兩手乾淨不染塵埃?吳媽媽,我在林嬸娘院中,您對我們這些普通仆人的好,我都記在心裡,冤有頭債有主,我們一起和林嬸娘把這份債討回來。”

吳媽媽被杏兒鼓動,此時滿腔的怒火已經從杏兒身上轉移到林嬸娘的身上。

是啊,憑什麼所有的惡果都要她來承擔,而她林茵然,卻能美美隱身。

吳媽媽雖氣憤,卻不傻:“我可以回到庭府,可以與你們聯手扳倒林茵然,扳倒林茵然,你們過河拆橋怎麼辦?”

來之前杏兒早就想到了這一點,對於吳媽媽的問題,她答:“吳媽媽,這您大可放心,從前的恩怨自然是一筆勾銷,你讓侄兒殺我,我反殺了你的侄兒,咱們也算互相有把柄握在彼此的手裡,我若對您落井下石,您不還有我的把柄在手裡嗎?到頭來我不也落不著好。”

她這般說,吳媽媽才鬆懈下來。

也是,即便杏兒無罪,清白的好兒郎又怎會要一個殺過人的女子呢?

名聲尤為重要,杏兒當初不肯簽認罪書,亦是為了給自己留下一個好名聲。

如此,吳媽媽才放心,她道:“好,我隨你回府,但我的工錢不能比原來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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