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青道“諸位,這張明信片,是我在唐愛雲家近五十張明信片裡找到的,沒有落款沒有時間的隻有這一張,從這字跡來看,這張明信片應當放的時間不很長,唐愛雲沒有帶到東僑大學,她又是八零年三月出生的,所以可以肯定說,是在今年或去年有人送給的。從字跡和內容來看,這應當是一個男生寫的,不知道你們覺得是不是”
這次,多數人都表態同意李雲青這說法,李雲青於是又道“如果這明信片是去年送的,那唐愛雲那時正在高唐縣讀高三,要送也一定是男同學送的,至少她的好朋友潘秀文和陳霞應當知道,我覺得這種可能性很小。排除了這個可能,那麼就可以斷定這是今年三月唐愛雲生日時送的,沒有落款名字日期,我認為要麼心照不宣親手交給,要麼是和信件夾一起郵寄,本人偏向與前者。今年的三月份,唐愛雲正在雲州的姐夫家裡讀補習。所以本人認為,這個送明信片的人可以列為一大嫌疑人,應當是雲州人,或者有親友在雲州的廣城人,或者有親友在廣城的雲州人。”
鄭局長聽了李雲青的解說,也不表態,隻讓李雲青將已經發現的唐愛雲頭顱,血衣物,提包等一一展示,讓眾人可以舉手發表自己看法。
看過這些有些血腥的圖片,楊隊長道“從我們現在發現唐愛雲被拋屍肉屍骨的方位來看,老城新城區鬨市偏僻處都有,而且在東僑大學附近也有,我個人覺得凶手一定是廣城人。”
李局長發言道“看這些碎肉切得十分整齊,估計我們找到的有近三千多片,我認為那個凶手肯定是個廚子,或者從事餐飲業有關。”
又一人道“看那些骨頭,上麵的肉很少,我讚成李局長的看法,但是還有一種人也有可能,比如宰殺牛羊豬的屠夫。唐愛雲一米六五,這麼高大還偏胖的一個人,要騙要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力氣更要有膽量。”
又一人道“從唐愛雲的頭顱看,這個頭明顯煮過或用開水燙過。在我們發現唐愛雲的血衣骨頭後,凶手開始到處丟唐愛雲的碎肉骨頭,我猜想這個凶手,應當在出現血衣骨頭的下水道附近居住。他得知我們已經發現唐愛雲的蛛絲馬跡,才這樣匆忙丟那些存放的碎肉。”
一個姓雲的老乾警道“從那些包裝物來看,我推測凶手要麼家裡很窮,要麼年紀偏大,因為那個提包要是年輕人提著走在外麵,一定很惹人注意,可是若是一個四十歲以上的人帶著,倒是很可能的。唐愛雲離開寢室後再沒有人見過,我懷疑凶手是東僑大學裡麵的人,老師後勤工作人員都有可能。很有可能,唐愛雲並沒有走出東僑大學。”
此時法醫馬鳴起身道“鄭局長,各位,從現在發現所有屍肉骨頭來看,都隻有唐愛雲一個人的血跡。但是,在幾個包裝物裡,我檢測出來有貓毛,存放過管製器具,床單上沒有人的毛發,但是有在棕繃床上連過的痕跡,切割屍骨的有砍刀和鋒利的匕首,所以我推測凶手居住的條件並不好。”
李雲青道“鄭局長,我認為現在要破這個案子,可以兵分兩路,一路去雲州查唐愛雲補習時接觸較多的同學,尤其男同學,與雲周廣城都有交接的人是重點;一路人在廣城排查那些有冰箱冰櫃,且從事餐飲業的人員,以東僑大學附近為重點,但是就如雲前輩說的那樣,東僑大學裡麵的人也要排查。現在唐愛雲身上明顯還有不少東西缺失,我們搜索得這麼仔細,找到的不過二十多公斤,那麼還有一些去哪兒了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鄭局長聽了點頭道“李雲青同誌說得對,諸位,第一次發現的唐愛雲外衣及骨頭,已經離唐愛雲失蹤第八天,我想唐愛雲十一日晚上就失蹤,那麼她肯定沒有馬上被殺死,但也不可能六七天後才被殺死。能大膽控製唐愛雲這麼些天,還要碎屍拋屍,這個凶手一定在我們廣城有住所,也許是自家的,也許是租住的。這樣殘忍的殺人碎屍拋屍案件,本人都還是第一次聽到。為了讓我們廣城市民不恐慌,這個案子的細節我們在外麵都暫時保密,隻說在尋找失蹤人員下麵你們繼續發表自己的看法,半個小時後我再部署一下我們明天的工作。”
李局長道“鄭局長,唐愛雲的外衣發現的下水道,離發現唐愛雲的頭顱的東僑大學外的拱橋,至少有四五公裡。唐愛雲的頭雖然被熱水處理過,可是我認為凶手不可能帶上走很遠,所以我認為還是將重心放在東僑大學附近,因為第一現場在那裡的可能性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