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走馬上位,約法三章,違誓必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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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的最後幾日,眨眼間就這樣過去了。

這幾日裡,樊千秋來來回回在東市和清明北鄉“微服私訪”了幾遍,對此處的環境熟悉了許多。

整個清明北鄉緊挨東市的東邊,長安城東那幾個鄉的黔首,若是想去東市,都要穿過清明北鄉。

所以此處的人車要比彆處稠密許多。

那些沒有市籍的行商進不去東市,就會選擇在清明北鄉設肆交易,此地也就成了一塊“肥”地。

清明北鄉下轄四個裡,從南到北分彆是安定裡、大昌裡、有祿裡和得秩裡——名字都是好名字。

東市和清明北鄉的南麵是清明街,清明街南邊又是一丈寬的清明河,這是渭水在城裡的一條支流。

與清明北鄉隔岸相望的正是富昌社協收市租的清明南鄉和啟陽鄉。

莫看這清明河隻有一丈寬,卻隻有一些單橋相連,交通並不便利。

這兩鄉本就不是前往東市的必經之路,又有清明河隔絕,和清明北鄉比起來,行商起碼少一半。

富昌社能將清明南鄉的市租收足十成,那周武看來還是有些手腕。

當然,也有可能是周武背後的陳大嫂有手腕。

樊千秋這幾日的風頭有些盛,所以他並沒有獨自一人去清明南鄉“踩點”。

假如那陳大嫂發起瘋來,帶人將他截殺在哪條小巷,再扔進清明河去,那就真的一了百了了。

雖然沒有過河,樊千秋也隔河遠望了很多次。

他得出的結論是“想在清明北鄉收足百萬錢市租,難辦,但是能辦”。

隻不過,要在這一鄉之中掀起一場小規模的“新政”了。

元光三年九月初一,樊千秋一大早就來到了安定裡的萬永社。

這次,聚在院裡院外的社中子弟又多了些,起碼超過百人了。

多出來的是五六十歲的老者,想來都是社中的老一輩“混混”。

這些人將院裡院外堵得水泄不通。

他們都得到了消息,今日有大事要宣布,是關乎眼下市租征收的大事,也是關乎他們錢囊的大事。

樊千秋一在院外露麵,嗡嗡的議論聲漸次就停了下來,或黑或黃或白的麵孔,齊刷刷地轉向了他。

樊千秋被看得有些尷尬,故意重重地咳了兩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