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甜甜瞥了太初一眼,聲音帶著疑惑:“不是說去找銅甲屍嗎,怎麼忽然要回家。”
太初臉上的笑容消失:“王中榮去了家裡,同郭金哲打起來了,咱們回去看看。”
“打起來。”趙甜甜的手抖了抖,差點撞上旁邊的路障,聲音也跟著提高:“算出來的?”
太初搖了搖自己的手機:“星流給我發信息了。”
趙甜甜的手忍不住顫抖:“郭金哲還活著麼?”
對郭金哲她並非一無所知,這人雖然有精神病,但家世卻是數一數二的好,又是家中的獨子,說句鑲了金邊也不為過。
這人才來家裡一天,就被僵屍吃了...
光是想一想...不行,不敢想,光是想想都覺得腦殼痛。
太初幫趙甜甜調正方向盤:“事情既然已經發生,就不要想太多,想死哪有這麼容易。”
郭金哲若真被吃了,星流也不會有時間給她發信息了。
趙甜甜笑的比哭還要難看:師傅能不能不要這麼灑脫。
嘴上雖然不說,可趙甜甜開到了馬路的最高限速,萬一郭金哲被吃得隻剩下骨頭,他們至少能爭取時間回去收拾行李。
可就在車子路過一個路口時,卻聽太初忽然出聲:“停一下。”
趙甜甜雖然焦急,卻還是聽話地將車停在路邊,隻焦躁的用手指不停敲擊方向盤,想用這樣的方法緩解自己的心理壓力。
趙甜甜停車的位置是在橋上,下麵原本是一條護城河。
隻是年頭久了,護城河水隻剩下一條小小的溪流。
早些年河水充盈,經常會有人在這洗衣服。
可這兩年城市發展迅速,生活越來越便利,再加上即將乾涸的河床,大家都不願來這邊折騰。
太初趴在橋頭向下看,剛好看到一道彎腰洗衣服的身影。
那身影的主人是個女人,她身上衣服非常有特色,上身是大片暈染顏色詭異的T恤,下身是一條乞丐風的牛仔褲。
最有特點的是她腳上的鞋,兩隻鞋雖然都是白色,卻是不同款式,甚至連品牌的都不一樣。
看得出,這雙鞋的主人已經儘量讓自己活得體麵。
那女人此時正蹲在河邊,借著那一點點水流,賣力洗著一件短袖T恤。
T恤不知從哪裡弄來的,隨著女人的用力搓洗,水流中出現大片大片臟汙。
許是感覺到有人在注視自己,附子猛地抬頭,剛好對上太初的目光。
似乎想起了太初的身份,附子的眼睛眯了眯,忽然抓過旁邊樹枝上晾著連衣裙用力一抖。
隻一下,衣服周圍迅速彌漫一層水霧,而那條之前還滴著水的裙子竟然乾了。
附子的動作很快,如風般衝到太初麵前時,已經變成之前傅雷看到的樣子。
女仆裝,公主鞋,白色蕾絲花邊襪子,以及手裡的小陽傘。
饒是挑剔如太初,也不由在心裡讚歎:好俊的功夫。
附子笑著看向太初:“你應該是耿一丹的朋友吧,我見過你,耿一丹來了嗎?”
看附子那明媚的笑容,太初那職業性的微笑卻已經消失:“為一個人渣搭上自己一生,真的值得嗎?”
與性彆無關,如此高手,竟淪落到如此境地,當真讓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