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置之不理的彈劾(1 / 2)

元府女姝 淼仔 4021 字 10個月前

這樣朝代不管有多賢德的皇帝,也秉承前世的風範,官不是好告的,在這樣朝代有個詞,以下犯上。

馬得昌忽然要翻案,讓皇帝大跌眼鏡,他應該真的一樂,可是翻案的理由讓皇帝樂著樂著氣上來,早這樣做的話,這個案件何至於拖這麼久。

馬得昌說了什麼呢?

他心愛這個姑娘才向她動手動腳,他願意承擔起這個姑娘,納她為妾,照顧她這輩子的衣食。

這不就是南陽侯世子被雲展壓著的結局嗎?

這也是馬家案件初期時,三寶縣城和縣城本省提出的解決方案,要麼賠錢要麼婚嫁,滿臉傷聽到以後,把公堂案幾砸了,手指頭頂起誓,他寧願當老公兒,也不娶這個勾引不成而又為錢告狀的賤人。

民女那家也血性,聽完以後說馬得昌要是不以命抵命,以名譽抵名譽,或者坐牢去,她家也不願意!

問題是,調戲不犯死罪。

民女一上來就抓破馬得昌的臉,然後兩個人扭打在一起,因為是光天化日之下,跟馬得昌的人很快被民女呼救招來的人扭住,其實調戲也不是全過程。

如果當時馬得昌肯想想他的父親還在船上等著赴任,機靈的認個錯認賠錢,而不是家裡有的是錢,宣揚花錢找人來壞民女的名聲,也不賠你一文,你抓壞爺的臉,你賠錢!

以新集民女的能耐,沒誌氣把官司打到京裡。

這一年裡,刑部浪費人力物力,南陽侯忙的腳步不停,銀子流水一樣的花,皇帝聽不完的老世家進諫,就是因為馬家不肯後退。

鬨到現在雙方成仇的地步,馬得昌痛哭流涕說“心愛她”,“沒有她不想活了”,“非娶不可”,硬生生把皇帝氣樂。

民女咬死你馬家的心都有了,你現在說娶?早乾什麼去了!

這是跟他表弟南陽侯世子學的,或者說南陽侯願意屈服於雲展的決定時,就想到這個救人的主張,這不年關將近,皇帝官員都忙的不可開交之時,又添上一件公事,馬家現在不毀人了,打算娶她。

看著皇帝一直目視藻井,知道他有這個習慣的雲展淡淡道:“馬家打著占便宜的想法,皇上忙,大家忙,刑部也願意早結束一個案件,要是皇上您現在不答應,元旦正歲將有一批老臣進諫,以民女名聲性命為理由為馬家說話。”

“我不能答應,我怕洞房裡釀血案,馬家把民女殺了,也會有確鑿證據證明民女先拔刀。”皇帝板著麵容。

雲展悠悠:“一年多出去,刑部一審二審再審,老公事出京到新集詢問證人,再詢問證人......花了不少銀兩。”

“就為這點破事!”

皇帝氣的不措詞了:“你還少說了,朕還派人往雲南盤查,又把馬為在前衙門的事跡重新核對,花在上麵的心血零零總總的加起來不下三個月,就為這點破事!平西郡王那裡剿匪也沒用三個月!”

刑部裡不敢結這個案件,也不敢壓任何一方,隻因為知道皇帝有“為民請命”的想法,為民請命結果變成拖拖拉拉,這讓皇帝不無氣餒,特彆是雲展在新集快刀斬亂麻的解決南陽侯世子調戲民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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