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銳炎從沒哭過,眼淚這種東西,他以前一直以為隻有懦弱的人才會有,他一向自認自己十分堅強,不會有什麼事情值得他放下驕傲掉淚。
隻是到現在,任銳炎才知道,原來不是懦弱的人才會掉眼淚,而是當一個人真的身處絕望時,他會忍不住的為自己惋惜,到底在惋惜什麼,每個人都不一樣,而任銳炎在惋惜什麼呢?
任銳炎找到了一把槍,被壓到燒了一般的綠布下。
這把槍他認識,是他自己的配槍,整個水陵縣,僅此一把。
幾天前,他將這把配槍送給了陳芬芳,這把槍曾用最後一顆子彈乾掉了最後一個人,給他爭取到了活下去的機會。
所以他將它送給心愛的姑娘,希望危機時刻,它也能救下她的命。
可能是任銳炎太貪心了,配槍終歸隻是配槍,它就算有心它也無力。
配槍旁,還有連清身上的衣服碎片。
這被破布和配槍壓在最底層的衣服碎片,成了壓死任銳炎最後的那根稻草。
腿肚子突然鑽心一般的疼,任銳炎一個趔趄,跪到了地上,握著這片碎步,無聲的哭泣。
他用手扒著這一地的殘骸,妄圖能分辨出哪一片屬於他的芬芳。
但找不到,威力巨大的炸彈將人的身體撕成了殘渣,一堆一堆的攪和在一起,分不清到底誰是誰。
或許上一片被任銳炎摸過的肉,就是陳芬芳的,又或許並不是。
任銳炎哭的說不出話,他想呼喚陳芬芳的名字,但那兩個字卻卡在了他的喉間,說不出來。
任銳炎揪著自己心臟處,那裡實在太疼了,比他身上的任何一處槍傷都疼。
他後悔了。
不該讓她冒這個險的。
以前以為她沒什麼本領,所以小看她,讓她不敢相信他。
後來發現她和普通人大不一樣,所以太過於相信她,忘了她其實也隻是一個普通人,不是無所不能,導致現在,活見不到人,死尋不到屍。
他錯了,錯的太離譜,不隻是陳芬芳,還有劉年順。
他們如果沒有遇到他,或許生活可能會苦一點,但至少命還在。
後來遇到了他,又跟著他像個不見天日的老鼠一般,藏藏躲躲,也沒過什麼好日子,到頭來,竟然還為了他把命都丟了。
任銳炎前段時間總慶幸自己倒在了紅薯地,陳芬芳家的紅薯地。
但現在他不那麼想了,如果他倒的是其地方就好了。
生死有命,別禍害了那麼好的兩個人。
“芬芳……”
他還從來沒真正的和她講清楚過他的心意,沒有幫她找到她的母親,他還有好多事沒來得及做。
“芬芳……”
“叫我乾嘛?”
“……”
時間仿佛在這一刻突然靜止,當熟悉的聲音從身側響起時,任銳炎的腦袋,突然空白一片,他什麼都想不到了,五感似乎已經缺失,唯一能感受到,自己急速跳動的心臟。
任銳炎害怕,害怕那隻是他的幻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