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二)13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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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美的屍體泡在水中十餘日,解剖起來有一定難度,屍檢報告出來後,法醫第一時間交給趙錦川。

即便警方已經抓到嫌疑人,但趙錦川對此案仍然上心,拿到報告後便著急支隊所有人開會。

他們討論章博文有可能的作案過程,越討論越矛盾。

會議結束,南徽偷偷給江瑤撥去電話。

他想光明正大問的,但趙錦川說——“那個死丫頭能知道什麼?”

南徽總覺得江瑤知道一些奇奇怪怪他們都不知道的事情,便背著趙錦川和她聯係。

十一點鐘,江瑤來到市局附近,南徽帶她去附近的小飯店邊吃飯邊討論,“我們試圖找到章箭參與犯案的證據,但目前為止,章箭對此事不聞不問,甚至都沒來看過章博文。”

江瑤問:“你們懷疑章箭?”

“章博文13歲,我們認為他可能無法獨立完成整個案件,而且……”南徽壓低聲音,“章博文今年13歲。”

按照現在的法律,13歲為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不構成犯罪。

章博文很可能不會接受任何懲罰,幾年後沒人再記得此事,章博文就能繼續過平靜的生活。

張元春努力工作養育女兒,張美不過8歲,二人何其無辜。

江瑤漫不經心地敲打桌麵,“你在電話裡說屍檢結果有問題?”

南徽壓低聲音:“你說過,你能找到物證,對吧?”

江瑤挑起眉。

南徽說:“屍檢結果顯示,張美生前被侵犯過。”

“對一個孩子?”

“在張美□□內,法醫沒提取到生物檢材。”

江瑤問:“做措施了?”

“不,法醫什麼都沒找到。凶手侵犯了張美,但不是正常的侵犯。”

江瑤明白了南徽的意思,“你想讓我找的物證,就是凶手用來侵犯張美的東西?”

南徽點頭,“我想知道,這件事有沒有可能是章箭做的。出租車是在章博文家附近的湖裡發現的,章箭真的一點兒都不知情?”

張元春的死亡時間在夜裡十一點到一點之間,章博文在公園附近殺害張元春,再將車開回家中,因時間已晚,位置偏僻,村裡其他人不知情是有可能的。

但章箭是章博文的父親,章博文作案之後回家中居住,章箭什麼都不知道?

可惜的是,案發第三日便下起大雨,將一切痕跡衝毀,而那時,警方還沒抓到章博文,無法去查車轍印。

江瑤若有所思,“幫你是可以,但起碼要知道要找的東西是什麼。”

南徽皺眉回憶,“法醫說張美□□有幾道劃痕,應該不是表麵平滑的東西。”

單憑想象無法確定,江瑤提議道:“不如再去章箭家中看看,對了,這次去我要拍幾張照片,好寫稿子。還有,其他記者如果想見章博文……”

南徽說:“不行,不可以,見不了。”

小警察很上道。

出租車在湖中被發現,引起軒然大波。

一整個上午,湖邊都有村民來回晃悠,他們嘰嘰喳喳地議論,“那天晚上我好像是聽到車的聲音了,咱也沒想過居然會把車推進湖裡。”

“博文可憐呦,估計是餓肚子做了傻事,結果竟然殺了人。”

“是哦,博文挺乖巧的孩子,每次見了我都打招呼……”

章博文待人有禮貌,村子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接濟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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