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二)13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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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戶戶必不可少又沒有那麼貴的東西,手電筒是其中之一。

九十年代的手電筒,頭大腳輕,身體是銀色的,金屬製品。

手電筒的開關在側麵,有凸起,又可能會劃傷。

江瑤在抽屜中找到手電筒,筒身稍許粘稠。

看到手電筒,章箭火速爬起來,神情變了,“你怎麼,你……”

南徽已經領悟到江瑤的意思,他接話道:“張美的驗屍報告裡,□□傷痕還有生活反應,她被侵犯時,人還活著,看來有人是故意的。”

章箭氣急敗壞,“你彆亂說!就算是手電弄的,我也不知道!都是博文做的!”

南徽無奈,他還是第一次見到把所有事都推到兒子身上的。

江瑤說:“你倒是挺清楚手電筒是用來做什麼的,普通人看到手電筒,可不會聯想到侵犯的事,看來有不少經驗。”

章箭臉色慘白,改口道:“我不知道你們在說什麼。”

江瑤嗤笑,“看來你還不太了解男人。”

章箭:“?”

“男人這種生物,但凡能自己來的,哪怕一分鐘,也得親自上場。”

江瑤有意無意看了章箭這一眼。

章箭深切地明白這目光的意思——對不足一分鐘的無情嘲笑。

章箭:“我不知道這和我有什麼關係。”

江瑤說:“不自己上,還有這種癖好,多變是沒能力的變態,去醫院查查就知道了。手電筒還沒來得及清洗吧?上麵提取到的生物檢材、指紋,都是鐵證。”

章箭死拽著秋衣,額頭冒出涼汗。

江瑤見狀便知章箭已經撐不住了。

她莞爾一笑,“還有一件事。”

“什麼事……”

“你說過幾年你兒子就能過正常人的生活了?”

章箭沒明白,強調說:“他才13歲。”

江瑤道:“或許現在的法律確實拿他沒辦法,不過我會每年寫一篇稿子,統計所有類似情況的犯人。盧城日報的銷量還不錯,還能輝煌十幾年,如果會遺忘,就反複提起,就算他死了,他的名字也會永遠留在媒體上,是所有人唾棄的對象。”

*

章博文被捕後,對殺害張元春一事供認不諱,但絕口不提出租車和張美。

相比之下,章箭的心理素質差很多,在確認手電筒身上的粘稠物為張美所有,且粘稠物之上留有章箭清晰的指紋後,便全都交代了。

章博文在親戚的介紹下,在一家啤酒廠做童工。

童工是不被允許的,但有人想省錢,有人想賺錢,在盧城,這樣的情況不在少數。

章博文年紀小,是童工,賺不到什麼錢。

廠裡其他人沒把他放在眼裡,偶爾欺負欺負,大多時候隻要章博文不吭聲就可以獲得安寧。

章博文本身就有點小毛病,在廠子裡過的不如意,心態就更扭曲。

他想賺錢,想乾一票大的,打工賺不到,就想到了搶。

搶出租車這事,是偶爾認識的狐朋狗友告訴他的,要挑晚上,以打車為借口,去偏僻的地方,這會兒司機收了一天的錢,錢多。

張元春就是章博文選中的倒黴蛋。

章博文報了家裡的地址,在郊外山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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