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 3 章(1 / 2)

以眼還眼 江南梅萼 3908 字 5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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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接待室,林亞楠剛給文秀茵倒了一杯水,丁克飛便從外頭將門一推,對林亞楠說:“帶她到訊問室。”

林亞楠驚訝。

片刻後,訊問室,文秀茵右手握著左手,不敢正視對麵丁克飛和陳耀祖的眼睛。

“姓名。”

“文、文秀茵。”

“年齡?”

“二十……二十四。”

丁克飛盯著她:“從你的身份證上來看,你今年二十三。”

文秀茵急忙改口:“是二十三。”

“報案的時候為什麼自稱張靜雅?”

文秀茵緊張地握緊自己的手指,小聲道:“我……我不喜歡原來的名字,所以重新給自己取了個名字,時間久了,就忘了原來的名字。”

“所以你兒子小川,也是你編出來的。”

文秀茵猛的抬起頭來,惶急道:“不,我兒子是真的,你們、你們找到他了嗎?”

“文秀茵,你根本就沒有生育記錄。而且你現在二十三歲,你說小川有七歲,你十六歲就生了他?不要再裝瘋賣傻了,凶殺現場的指紋分析結果已經出來了,凶器上就隻有你一個人的指紋,高爾夫球杆上除了死者的指紋,也隻有你的指紋覆蓋在最外層。最關鍵的是,你說你在地下室殺死了殺人犯,但地下室根本就沒有屍體,除了你遺留在地上的微量血跡,也沒有發現第二個人的血跡!鋪在地下室地麵上的塑料袋上,也隻發現了你一個人的指紋!”

文秀茵連連搖頭,流著淚道:“這不可能,警官,關於彆墅裡發生的事我說的都是真的,我沒有騙人。我承認我在身份上撒了謊,我不是文秀茵,我叫張靜雅,是從大陸來的,騙我過來的人說香港工資高,一個人打工也能把兒子很好地養大,我才跟他來的,可是他騙走了我所有的積蓄,消失不見了。正好我兒子撿到一個錢包,錢包裡身份證上的人長得跟我一模一樣,我就借用她的身份留在了香港。我知道我錯了,隻要你們幫我找到我兒子小川,不管是坐牢還是遣送回大陸,我都願意接受,求求你們了!”

“你黑在香港,這麼巧你兒子就撿到一張照片跟你本人長得一樣的身份證,你覺得這番說辭能糊弄誰?你們住在哪兒?不會這個文秀茵家裡恰好沒人,然後你們就住進去了吧?”丁克飛質問道。

“是……是的。錢包裡有鑰匙,身份證上有地址,原本我是想去還身份證的,但是她家裡沒人,我們在她家裡等了好幾天也不見有人回來,就、就住下來了。”張靜雅慚愧道。

負責記錄的陳耀祖翻了個白眼,扭頭看向丁克飛,發現丁克飛平靜得超乎尋常。

“你之前說,你沒見過鐘家彆墅的主人鐘嘉輝,是凱琳小姐介紹你到鐘家彆墅去當鐘點工的,這個凱琳小姐是誰?”丁克飛話題一轉。

張靜雅擦了擦眼淚,頂著一臉的傷痕看著丁克飛道:“她是鐘先生的女朋友,我有存她的手機號碼,就在電話簿裡。”

“打過了,是空號。她的真名叫什麼?”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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