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寧本就生得貌美,從前因貌美而蠻橫及花癡出名,這段時日,則因鋪中賣得極好且效果奇佳的養膚水出名。
他的鋪子日進鬥金,引得無數人眼紅,又無數人想試試養膚水是否真有奇效。
試過的,已心悅誠服,沒試過的,還在咬牙切齒。
隻要與林瑞寧相處過,都會知這位林六少爺,如今轉了性子,似換了個人般,溫潤有禮,落落大方,明媚而不妖媚。
他的名聲,已在部分人心中好轉,隻一部分人,還因李向文的糾纏及林瑞旭特意散播的謠言,而認為林瑞寧是個惡毒小人、蓄意勾引彆人未婚夫婿成癮的狐狸精。
無論如何,林瑞寧都是臨陽鎮百姓中,受議論度與關注度最高的人物,連王恬恬都不及十分之一。
因而當林瑞寧著一襲藕粉織雲錦衣裳,佩戴華美頸圈,鮮有的裝扮過,比平時耀眼百倍的自東明街走回時,霎時便吸引了無數人的目光。xfanjia.
甚至還有人專門為了看他而趕來的,就簇擁在街道兩側,抻長脖頸。
哪怕林瑞寧戴了惟帽,四周輕紗垂落,並不能看清他麵容,但隔紗朦朧,卻另有獨特美感。
傍晚的街道倒是擁擠了許多,到處皆是因走路不看路、看少爺看癡而撞在一處倒地的人,以及撞得散落四處的瓜果時蔬。
忌女捂嘴偷笑,“少爺越發好看了。”
又不滿的哼哼,嘀咕,“慕老爺再不回,少爺若被搶走了,他悔青腸子都來不及呢。”
她腳尖踢走一顆石子,撇嘴。若不是知慕老爺是為了少爺的心疾奔波,她定要惱慕老爺的。也是看在他這番心意上,她忌女才肯稍稍忽略他的年歲!
因此勸他莫要不識好歹,令少爺久等!
林瑞寧聽著小丫頭嘀咕,眼睫覆下,淺笑溫聲,“莫要胡說,快些走罷。”
“少爺您走慢些,哎呀,您不能走這樣快的,仔細又難受了!”
今日回到府宅的時間,比往日都短,如此短時間趕回,忌女身子康健,都已微喘氣,側頭關切的看向少爺,果然少爺捂著心口微蹙眉,一副難受喘不上氣的模樣。
“少爺!”忌女忙扶住他,並踮腳替少爺把惟帽取下,這樣吐息也暢快些,反正已回到府宅,哪怕少爺未束發,也不會失禮於外人。
然方走幾步,忌女便察覺到不對勁。
院中一側,有一匹通體烏黑的高頭大馬,比常見的馬都高許多,看著野性矯健非凡,目光炯炯有神,神態還有些冷漠高傲模樣,品相是極好的。
“是誰的馬……”忌女驚疑,同時忙便要將惟帽戴回少爺頭上,急道,“少爺,有客人。”
小哥兒未及笄,日常也要將額前頭發束起,隻一半可披於腦後。若是全披散下來,則是歇息才會如此,慵懶的模樣,被外人瞧見,一來失禮,二來則有些逾矩,於名聲有礙。
因此少爺頭發未乾未束發,從鋪子走回時,要戴惟帽,如此便不算失禮。
林瑞寧唇角若有似無勾起,捂著心口往旁邊側了側,“不必,是世叔。”
忌女張大嘴巴,震驚,“是慕老爺??!慕老爺回來了??!”
林瑞寧越過小丫頭的頭頂,桃花眼不自覺微彎,眸底漾開淺淺笑意。
他微微垂首,溫潤行了一禮,“世叔。”
男人已換了一身衣裳,玄色錦衣肅穆沉穩,挺括華貴,包裹著偉岸硬實身軀,寬肩長腿,比例極好,翩翩矜貴風姿,天潢貴胄也不過如他這般罷。
步履沉穩走到小哥兒麵前,丹鳳眼蓄了滿得幾近可化成水滴出來的溫柔,“瑞寧。”
他幽深視線,在哥兒身上停留許久。這裡並無旁人,因此目光不再克製,放肆的看過哥兒的每一處。
從暈著粉色的白皙臉頰掃過,是含笑低垂的桃花目,沁了細密薄汗的小巧鼻尖,淺淺微勾的淡色唇角,染紅似粉玉的精巧耳垂,以及……纖細雪白脖頸上微突起的小小喉結。
喉結旁的雪白肌膚上,竟還生了顆小小的黑痣,令人心動神搖。
裘牧霆忽覺喉嚨乾渴,嗓音沙啞低沉,“瑞寧著藕粉,很好看。”
林瑞寧一頭如瀑長發已乾,柔順披散垂落腰際,粼粼似綢緞,抬頭輕笑,“世叔謬讚。”
忌女拿著惟帽站在一旁,低垂腦袋,隻盯著自個的鞋麵,並不敢亂看,小臉通紅。
救命,她又胡思亂想了……歡客,頭發,少爺,慕老爺……
啊啊啊!
少女狠狠敲腦袋:放肆,快停下來,莫要再想了!
“瑞寧先去束發罷,那位大夫,我已為瑞寧尋來,此刻二位……嶽父,正在正廳與他品茗,瑞寧之心疾,該是有得醫的。”
林瑞寧微訝,連慕懷舟稱他爹與小爹做嶽父都忘了反駁,隻看著男人道,“世叔果真將他找來了?定是費了一番心思罷?”
他蹙眉,“商十說,那位神醫去了無人之境,凶險異常,我寫了書信給世叔,便是想勸世叔莫去,難道世叔不曾收到我的信麼?”
裘牧霆眸底繾綣,似歎息般,“瑞寧心有疾,每每發作,痛在你身,懷舟定更痛百倍。”
林瑞寧耳根發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