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2 / 2)

八零女書記 米迦樂 10470 字 10個月前

薑來娣用手背抹抹眼淚,“彆耽誤他工作,他是公家人,不好請假。走,家去,我給你宰了一隻雞,煨了老雞湯,大補的。看你瘦瘦的,多吃點!”

“姑,我這不叫瘦,叫‘苗條’。”

“哎喲!對對!你們城裡姑娘都這樣,苗條!好看著呐!”

薑明光笑笑。現在城裡還不流行“苗條美”,姑姑不過是順著她說話。

*

9月,種什麼莊稼都晚了,一些村民在房子附近種了菜,生產隊也開放了田地種菜,種菜可以自己吃,還可以賣給供銷社,現在還沒有到收成的時候。

村民唯二允許私下養的隻有雞鴨,耕牛、驢騾馬等都是集體財產。薑來娣宰了一隻老母雞,半隻燉湯半隻紅燒,配著政府發的馬鈴薯,再端上一屜小麥麵粉和玉米麵粉做成二茬麵的窩窩頭。

“姑,夠吃就行了,多我一個人也多吃不了多少東西。”

“吃不吃得慣?”周達福大大咧咧的坐在主人座上。“你是城裡姑娘,吃的精細,咱們鄉下沒什麼好吃的,今年也沒啥好的,你隨便吃點,吃飽。”

“還行。”鄉下人做菜總是偏鹹,雞湯也有點鹹。配著窩窩頭吃,還行。

薑明光細嚼慢咽的吃了兩隻窩窩頭,一隻雞腿,一碗雞湯。薑來娣還想把雞湯裡的雞腿給她吃,她把雞腿讓給薑來娣的養女小喜鵲。

小喜鵲剛八歲,還是個小孩子,黑黑瘦瘦,接了雞腿馬上咬了一口,就好像擔心她又反悔了。

“你這孩子!”薑來娣拍了小喜鵲一下,“饞死你!你表姐難得來一趟,回頭叫她看了笑話!”

“姑,小孩子多吃一點長得高。”薑明光想著平時小喜鵲恐怕一年也就隻能在過年的時候吃上一次雞腿。雞腿是好東西,但不是什麼稀罕東西。

*

晚上睡覺,薑來娣給小喜鵲的床上鋪了新墊被,抱了一床新被子,換了新枕頭。

“知道你在家都是一個人睡,小喜鵲今晚跟我們睡,你睡她的床。都是新換的,你可彆嫌棄。”

“挺好的,姑。”想想又問:“哪來的新棉花?”

“也不是新棉花,政府發的,一家發了十斤棉花,你爸寫信說你要來,我才去打了新墊絮新被子。”薑來娣珍惜的摸了摸新被子上的新被麵,“這還是你媽媽上次來家裡,送給我的,我都舍不得用。”

“我媽什麼時候來過你家?”她稀奇的問。媽媽賀群在省城出生,向來看不起薑家的農村親戚。

“你小時候。”薑來娣抿著嘴笑,“你和明珠那時候才幾歲,臨走的時候看見路邊曬的山芋乾,非要吃,你媽就撿了兩塊山芋乾給你,啃了你一嘴泥。”

她挺不好意思的,又覺得很稀罕,“那時候我還太小了,都不記得了。明珠沒吃嗎?”

“她啊,從小就是個講究姑娘,你媽說臟,她就一塊都沒吃。”

“我沒那麼講究。”薑明光笑了一下。

*

說是“沒那麼講究”,睡到半夜,還是被蟲子咬了一身包。

“姑,被子裡有蟲,咬得我身上都是包。”

早上,薑明光起了床,掀了褲腿給薑來娣看。

“哎喲!怎麼咬成這樣了?”薑來娣忙蹲下來看,“我就怕有蟲子,給你都換的新的。這怎麼辦呢?”有些犯愁。

小喜鵲說:“姐,我帶你去找白花草,用那個草搗爛了塗塗,就不那麼癢了。”

白花草長在河堤下麵,水退了,淹死了莊稼,倒讓雜草長得越發茂盛,很快就占據了河堤下麵大片地帶。學名不知道叫什麼,因為開白花,當地人就管它叫“白花草”。

小喜鵲穿著她這次帶回來的衣服,黑長褲白襯衫,是她們姐妹小時候的舊衣服,孩子長身體很快,新衣服隻穿一季頂多兩季就小了,所以大部分衣服都還是至少7成新。

“姐,城裡啥樣?”

“就是樓房比較多,人也比較多。你去過縣城嗎?”

“去過,媽媽去年帶我去見過大姨,大姨家裡真不錯,乾淨得很咧!”小喜鵲蹲在雜草叢裡,拔了一把草,掐了草葉,找了個石頭,又撿了一顆小石子兒,在石頭上把草葉砸成綠色的黏糊糊的草汁。

小姑娘的小手在她腿上的腫包上胡亂塗上草汁,“等一下就不癢了。”

薑明光怕走在野外會被蟲子咬,不敢穿短裙了,換了一條藏藍色長褲。

“姐,你吃過最好吃的東西是什麼?”

“巧克力。不過很貴,等過年我給你寄一點,現在天太熱了,會化掉。”

“巧什麼?”

“巧——克——力。”她一字一頓的教她,“有點苦苦的,第一次吃會很不喜歡,但第二次吃就會覺得很好吃了。”

唉!這年頭,什麼好吃的都沒有,就是巧克力也隻有廬州市最大的百貨商店才有得賣,還很貴呢!

“那你準是每天都吃雞腿吧?”

薑明光笑了,“雞腿隻是因為你吃得少才覺得好吃。”

小喜鵲都呆了,“那你得吃過多少雞腿才會覺得雞腿不好吃啊!”

她決定繞過這個話題,“那是什麼?怎麼這裡會有一條溝?”

“是修河堤的時候挖的。”

溝壑裡明顯的跟周圍環境不一樣,雜草才剛長了一層,還沒鋪滿所有地皮。

久雨之後是久旱,河堤下麵的土地乾裂,雜草倒是頑強生長。

溝壑裡有一些白色的小石塊,嵌在被曬得發白的表層泥土中,不起眼。

“這些小石頭是什麼?”她小心走下溝壑,從泥土裡扒出一小塊黃豆大小的小石頭,有點像小塊的冰糖。

“不知道,這邊沒見過這種石頭。”

“你們不玩嗎?”

“不玩,太小了。”

“去弄點水,洗乾淨看看。”

*

薑明光在小嵐村住了三個晚上,比原定的時間多住了一天。

第四天上午,周達福騎上二八大杠,送她到了大隊部,再坐班車送她到了縣城,她要從縣城火車站坐車回廬州。

周達福忙前忙後,給她買好了車票,送她上車,這才走了。

薑家姐弟四個,爸爸薑韶波是最小的男孩,上麵三個姐姐,大姑薑招娣,嫁在縣裡糧庫一個小職員家裡,也能算城裡人了;二姑十幾歲得病早夭;小姑姑薑來娣,嫁在老家沒出村。

聽姑姑們的名字就知道老薑家有皇位要繼承,薑韶波這個名字也是專門去縣裡花錢請人起的名字,從小龍蛋一樣捧著長大。薑韶波也算是爭氣,十八歲應征入伍,三年義務兵服役期滿後,又當了三年誌願兵。退伍那年正趕上安排工作到城市,走運分到省城,成為公務員,之後又娶了省城姑娘賀群,現在在廬州市電力局人武部做部長,也算是個不大不小的領導了。

賀群看不上丈夫的兩個姐姐。薑招娣生了三個男孩,整天把這三個兒子放在嘴邊,平均兩句就要提一次,話裡話外諷刺賀群隻生了兩個女兒,是“不下蛋的母雞”,可把賀群氣得要死;薑來娣不育,沒有自己親生的孩子,收養了兩個周家那邊的女孩,大女兒周柳眉今年20歲,已經結婚,小女兒周喜鵲今年8歲。

薑韶波何嘗不想有個兒子?但賀群生了兩個女兒之後再也不肯生,他也無可奈何。

薑明光今年19歲,高中畢業;妹妹薑明珠17歲,還在念高三。雖說是親姐妹,感情並不好,賀群從小就隻喜歡嘴甜的小女兒,不喜歡大女兒,有什麼好吃的先惦記著薑明珠,買新裙子也是薑明珠優先,一定要小女兒喜歡,至於大女兒,隨隨便便買一件得了。

原本薑明光也不介意媽媽偏心,人嘛,很難一碗水端平的,自從她意識到這是她看過的一本年代文之後,就更不介意了:本來也不是親爹媽,計較太多是跟自己過不去。

但當她想起來這本年代文的劇情就有點風中淩亂了:原著中妹妹薑明珠是女主,故事主要是講薑明珠這個大城市普通女孩的奮鬥史,劇情十分狗血,情節十分跌宕,打臉爽文是也;薑明光就是個炮灰女配,出場不多,剛出場幾章就果斷掛了,唯一的作用是反襯炮灰男配的無腦和無下限。

炮灰男配是薑明光的未婚夫,父母是賀家的朋友,但這個渣渣喜歡的是妹妹女主,薑明珠過了18歲生日後發現有心臟缺陷,突發心臟病需要做手術,渣男跪求薑明光捐心救妹。

穿書之前的薑明光看到這裡就憤然點叉,看不下去了:這都是什麼瞎胡搞的狗血劇情嘛!作者我們約一下討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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