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齊光當時特內涵的說,我就疼我媳婦,舍不得讓她洗衣服手變粗了。
薑明光也不是什麼都不做,她愛收拾東西,但不愛洗洗刷刷。宗齊光是有潔癖,但也有男孩子的大大咧咧,東西隨手亂放,她發過火罵了幾次,罵過那幾天好一點,過了又忘了,照樣亂放。她也沒了脾氣,隻能跟著收拾。
一個負責收拾,一個負責洗洗刷刷,倒也分工明確。
畢竟日子是兩個人過,把家務活都壓在某一個人身上,不太公允。
待在宗家也不是整天無所事事,要看書的。他倆這周缺課太多,隻能自己自習。
宗齊樾每天中午下午各打一個電話回家,未名湖相當大,光是抽水就得抽個4、5天,第二天就又加了兩台抽水機,至少能節省一天時間。畢竟這種事情最好速戰速決,不然都不知道會被傳成什麼樣。
謠言四起,說什麼的都有,宗齊樾有意忽略了這些謠言。
因為擔心犯罪嫌疑人逃跑,再加上不想讓外麵的人進來看熱鬨,燕園不得不宣布封校幾日。
到了本周周末,未名湖差不多見底了。
本市公安局立即抽調全市數百名民警和刑警、警校學生,套了皮褲下湖搜查。
未名湖是人工湖,前身是圓明園中的淑春園的人工湖,建成已經一百多年,湖底堆了一百多年的淤泥和垃圾,公安們拿著釘耙和鐵鍬在湖底翻動淤泥,翻出很多亂七八糟的東西,座椅板凳之類的有,損毀的原圓明園建築殘塊有,甚至還有好幾輛鏽跡斑斑的自行車殘骸。
有骨頭嗎?有,有動物的骨頭,也有人骨頭。
動物骨頭倒是好分辨,細小,四肢和身體的骨頭太過細小,不用管,隻有頭骨,小小的,一看就是動物骨頭,撈出來放在一邊。
人骨頭就大得多了,已經是白骨,不知是多少年前的冤魂,也許是當年和珅府上的丫鬟或仆人之類(乾隆將淑春園賞賜給和珅,和珅成了主人後才修了未名湖),明顯不是上周的死者。也撈出來放在一邊。
無名屍骨共有兩具,都儘量撈起來。
如果是自殺,多在湖畔附近。如果是死後沉屍,有可能用船運到湖中心拋屍,不過最方便還是在湖畔隨手一扔。也因此,公安局搜查也不是從一岸推進到對岸,而是乾脆繞湖一圈,從湖畔往湖心推進。
翻淤泥的進度相對來說就快得多了,一下午就搜了5、6米。天黑收工,第二天周日,早上天一亮,就繼續下湖搜索。
抽水機昨晚又抽了一夜,現在停機了。
未名湖因為是一百多年的淤泥,湖的整體深度不算深,最深處也就2米,湖底有茂密的水草,此時伏倒在淤泥層上,為搜尋增加了難度。按照法醫的說話,現在這個天氣和湖水的溫度,一具一周多的屍體應該還有大量肌肉留存,會很顯眼,即使被水草掩蓋,也會有一大塊隆起。一個身高一米六五的苗條女生體重在90到100斤左右,體重會導致淤泥下陷,但也不會下陷太多。
快到中午,有人報告,找到一具尚未腐爛的女性屍體。
*
寧燕燕早就死了。
死亡時間定在周三晚上7點到11點之間,由於身體腐爛以及湖水洗刷,屍體上已經無法提取更多物證。
法醫初步診斷,舌骨斷裂,左頭骨有硬物敲擊的頭骨碎裂。
舍友徐玲指認屍體穿的是周三晚上寧燕燕換上的的確良碎花襯衣、雞心領套頭毛衣、小翻領毛呢外套、燈芯絨長褲,這一套可以說是現在首都女大學生中最流行、最時髦的裝束。
薑明光、吳婧、徐玲均指認屍體左手腕上戴著的“上海牌”女士手表是寧燕燕的。
由於臉部已經開始腐爛腫脹,無法明確辨認。
另外有外套口袋中的錢包可以作為佐證,錢包裡有寧燕燕的一張黑白照片,尚能辨認。
錢包裡的20多元錢還在。
另有一張圖書館的借書卡,署名寧燕燕。
身高、估算體重、頭發長度、衣著、錢包都說明這具屍體就是寧燕燕,沒有DNA檢測手段的1979年底,隻能以這些來確定屍體的身份。
“10·31燕園失蹤案”立即升級為“10·31燕園特大殺人案”。
*
公安乾警沒有說更多的信息,也沒說寧燕燕是否曾受到性侵。由於湖水的緣故,可能提取不到有效物證了。
果然找到了寧燕燕的屍體,確定她已經死亡,但心裡根本不覺得放鬆了,而是更擔憂:凶手是誰?
寧燕燕基本沒有什麼接觸校外人員的機會,認識她的人太多,要是她經常出校,肯定會被人看到。
屍體一直沉在湖底,而沒有浮上來,說明身體上被捆了石頭或重物,後來得到消息,說是屍體旁邊有幾塊石塊,壓在外套上。
宗齊樾說:“是學校裡的人作案。”
薑明光點頭同意,“一般人要是掐死了人,大概慌得馬上跑了,根本不會再補上一磚。他要保證寧燕燕不會活下來指證他。”這也是為什麼綁匪一般不會讓肉票看到自己的長相,看不到綁匪的臉沒準還能留下一命。要是校外的人作案,跑掉就好了,隻有校內的人才會害怕被受害人認出來。
“這人心狠手辣,又很鎮定,年齡應該不會很小,至少要20歲出頭,經曆比較豐富。”宗齊光苦笑,“剛好我都符合。”
薑明光不客氣的說:“你倒是搶著認罪了?你腦子沒問題吧?”
宗齊光撓撓頭,沒說話。
“你們有證人的,至少到10點都有證人。”10點舞會才散場,之後搬桌子,收拾器材。寧燕燕不在,宗齊光周三晚上一個人做了兩個人的事,鎖了食堂大門後,又去器材室還音箱,也有證人,一直到大概10點40分,小倆口才告彆了其他人,返回三號樓。
10點40分到11點隻有20分鐘,是沒法及時趕到未名湖畔、殺人沉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