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綁定係統(2 / 2)

*

當夜。

顏澤帶著洗乾淨的衣服,回到了宿舍。

時隔數年,回到大學生活,他還略有些懷念。

“顏澤,回來得挺早啊。”

“喲,晚上好。”

室友陸陸續續地回來,和他打招呼。

顏澤的眼中,忍不住流露出了些許的複雜。

在室友們眼中,他隻不過是回了趟家,可是對顏澤來說,他已經和三位室友,實實在在的二十年沒見了。這樣青澀又單純的臉,讓他無比的懷念。

同時,又有點孤獨。

就好像,他自己一個人行走了一段遙遠的路途。而當他回到起點時,沒有人再能知道他的經曆,也沒有人能感受到他的感受,雖然還帶著一具“年輕”的身體,可是他的心態,已然有些滄桑了……

【我知道。】

係統突然插話。

【如果你想回去的話,我可以幫你。】

顏澤:“……不必。”

他隻是隨便懷念一下,並沒有很想回去!

【如果你不想回去的話,我建議你更需要接受本係統的幫助。】

顏澤:?

他坐起身,警惕地開口:“什麼意思?”

但係統卻不肯再說了。

顏澤緩緩皺起了眉。

這個係統,看起來有些“超自然”,就算是以他這個時代的科技,也是不可能造出這種係統的。

所以,係統是否也會知道一些超自然的……

“未來”?

難道是,他身邊的人會出事?還是以後的世界,會發生什麼大事?

顏澤忍不住開始想多。

他隻恨自己,在“地球”上看了太多的玄幻小說,現在遇上這種事,下意識就擔心起了自己的未來處境。

而這個時候,係統準確地敲下了最後一錘:

【何不先試試呢?】

【你又不虧。】

顏澤承認,他心動了。

雖然他還是有些懷疑,但看看確實也不虧。

【以下為財富轉換規則,請仔細閱讀:

(簽署後默認宿主同意以下規則,如有違反,係統有權對其資金賬戶進行限製或采取其它懲罰手段。)】

【1. 係統向宿主無償提供資金,宿主必須通過該資金從事合法、正常的商業活動,且必須在固定時間段內用完所有資金(違規行為詳見P3-P203);】

【2. 每隔一段時間後,係統進行結算,若宿主盈利,則係統抽取99%的手續費,餘下1%轉換為您的個人資產;若宿主虧損,則係統將按照1:1比例,將虧損部分轉換成為宿主的個人財產;】

【3. 一切規則的最終解釋權,歸係統所有。】

很顯然,這是一個“鼓勵創業”的係統。

如果顏澤願意,他完全可以借助係統的資金,來進行自己創業。然後等創業“完成”一個階段後,就會進行“結算”,其中的某一部分資金需要還給係統,剩下的部分則可以轉到自己的賬戶裡自由使用。

“暫時看不出什麼[陷阱]。”

顏澤這麼想著,卻沒有掉以輕心。

剛才他隻是整體性地看了一遍,這一次,他打算仔仔細細地看,以免裡麵有什麼他沒發現的“漏洞”。

這一次,還真被他看出點名堂——

“我靠,99%的手續費?資本家都沒你這麼薅!”顏澤下意識地跳腳,但他往後一看,又忍不住一愣,“等、等等,如果項目是盈利的,那我隻有1%的回報;但如果我能虧錢的話,得到的卻是1:1的回報?”

這是什麼絕世少見的大怨種?

“不對,不能這麼想,”顏澤摸著下巴,突然回過了神,“資金都是係統給的,我隻付出了勞動力,而不管虧錢還是賺錢,它都要給我錢……

所以,我其實還是在給係統打工吧?”

這麼一想,他的思路,隱隱就有些通了。

這個係統,是不是就想找人給它“打工”呢?可是,虧錢的提成為什麼這麼高?而且,為什麼會找到自己?

【本係統的宗旨並不是為了賺錢,恰恰相反,我們鼓勵宿主進行一定程度上的合理虧損。】

顏澤摸著下巴,揣摩道:“你是那種什麼‘社會福利機構’?”

【……】

【算是。】

係統回答得有些含糊。

【至於為什麼會選中你?】

它頓了頓,似乎變得有些困惑。

【……我也不知道。】

顏澤的指尖敲擊著桌麵,陷入了思考。

這個係統似乎知道的事情並不多,但它的合同似乎並不存在什麼“陷阱”,而且自己也不算是白打工,無論結果如何都起碼能賺到一點錢。

沒有人會嫌棄自己的錢多。

尤其是一個“貧窮”的大學生。

所以,他到底要不要接受呢?

想了想,顏澤決定再討價還價一下,試探著開口:“如果項目進行到一半,我選擇放棄,到時能否解除與你的綁定?”

係統這次答應得很乾脆:【可以。】

【隻要經過第一個階段期後,你隨時可以終止合作。】

顏澤笑了起來,揚了揚眉:“既然這樣,那以後——”

“就多多指教啦。”

……

想要創業,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顏澤皺著眉,反複閱讀條款後,率先確定了他未來的方針:

“得虧錢。”

盈利的提成比例實在太低了,唯有虧錢,才是未來的正道。

隻不過,這個係統也不好忽悠。很多的念頭,都被係統後麵的違反條例,給“打補丁”禁止了——

【前文所指合法、正常的商業活動,是隻在符合現有世界所有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能通過普羅大眾的邏輯檢驗的商業活動。】

【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不得從事以下領域的商業行為)】

【1. 通過炒作房市、股市來盈利/虧損;】

【2. 投機倒把、倒買倒賣等行為,所從事商業活動必須為真正能為社會產生價值的活動;】

【……】

【(不得出現以下行為)】

【134. 通過慈善等方式,隨意轉移係統資產;】

【135. 以遠高於或者遠低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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