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的手下這位女員工是工作不認真,寫錯了合同上的一個字,但合同給到曹總部門後,他們部門的女員工也沒有認真核查,就把合同發給了客戶,客戶發現後,發起了投訴,這才導致了整個事件的爆發。
在王燕看來,既然自己部門的員工犯了錯,那就要承擔責任,該道歉道歉,該賠償賠償,該處罰就要處罰,這些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但曹總部門因為本來就很閒,他們看不慣王燕部門的忙,他們就想借著這個事件來製造一場衝突,然後逼走王燕手下的女員工。
因為這位女員工之前就跟曹總的手下的那位女員工產生過衝突,兩個人結下了梁子。
但王燕不肯因此就開除自己的手下,因為她部門的工作量已經很大了,雖然這位員工工作上存在過錯,但沒有嚴重到需要被開除的程度。如果開除了她,還需要重新招聘新人,招聘到合適的人並不是那麼容易的,需要費時費力,所以,她想力保這位下屬。
於是,王燕就想替女員工開脫。
林總被曹總這樣質問,他也有了幾分情緒:“王燕,這是你手下的人,你說怎麼處理?”
“讓她道歉,並按照公司的規章製度給予處罰,罰款500元,從本月績效中扣除。”王燕提前查看了公司的規章製度。
曹總聽他們這樣說,臉色陰沉下來:“你們這位女員工態度惡劣,必須開除。”
接著,他手下的那名女員工大聲咒罵起王燕手下的這位女員工起來,並且連帶著指責了王燕。
王燕聯想到自己部門裡的人最近幾個月每天忙得熱火朝天的,既然工作量大,就難免存在工作上的疏忽,出現差錯是不可避免的,既然出了錯,懲罰和補償就是了,沒必要鬨到要開除員工的程度,再加上對方開始了人身攻擊,王燕於是也“噌”就上頭了,急了:
“滾,有你們這樣辦事的嗎?我部門的人憑什麼你們說開除我就要開除?”
王燕作為部門負責人,她有時必須得保護手下的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