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幸存者偏差裡的幸存者(1 / 2)

“你的意思是,我付錢,找一幫人,來打遊戲?”城主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花錢讓人玩遊戲,這一定是他今年聽過最離譜的事情。

比魔鬼組團來玩遊戲都離譜。

魔鬼好歹一直少量存在於費林大陸中。

而且他經常能收到對於遊戲害處的控訴,什麼人們沉迷遊戲脫離現實生活,遊戲會激發心中的暴力邪念,學徒工不認真上工,法師學徒無心鑽研法術什麼的。

對此城主一直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他看來人會沉迷的玩意兒多了,沒有這個還會有另一個。

說實話他挺煩這幫人的,他們什麼娛樂的東西都反對,連酒都反對,好像所有人都應該和他們一起過苦修的日子。

但是這話不能公開講,畢竟那部分群體也是股人數不小的力量。

如果城主公開招募什麼職業選手的話,就等於表明支持遊戲的態度。

貴族的價值觀裡,不講對錯,隻論值不值得。

組織職業選手得到的收益,值不值得他麵對保守力量的反對。

“是的父親,就是這個意思。”格蕾絲肯定地回答。

說著拿出一份計劃書,她認真考慮過這件事情,就算今晚城主不來問,也會找機會和他說。

格蕾絲繼續說道:“雇傭職業選手,和我們會培養賽馬,角鬥士,本質是一樣的,人們會樂於支持與他們同屬一個地區的選手,或是戰隊,把觀看競技比賽當成生活中一項娛樂,或許時間久了之後,當地的觀眾們還會和這個隊伍共榮辱。”

目前費林還沒有一個像“足球”那樣普及程度的項目,因為超凡力量的存在,涉及身體對抗的比賽可能注定無法推廣開。

而建立在虛擬基礎上的遊戲,就不存在類似的問題。

唯一的問題是,一款遊戲不可能流行那麼久,但好消息是,永遠有流行的遊戲。

城主聽後點點頭,如今貴族們已經漸漸示意到,給平民提供點娛樂,能有效減少他們的反抗情緒。

“而且,培養一批選手,並非是純粹的金錢投入,如果操縱得當,可能還有錢賺。”格蕾絲又說道。

“哦?怎麼賺錢?”城主來了精神,說到賺錢他可就不困了。

“根據卓戈集團的說法,比賽不是隻辦一屆就不辦了,會年年舉行,常態化,今年隻是試水,未來會增加更多項目,那麼,在足夠的曝光下,玩遊戲的選手,也可以成為明星,成為偶像,和那些演魔影的一樣。”

“就像勞爾?”

這是城主唯一了解的魔影演員,可惜他現在很少演戲。

“是的。”

提到魔影明星,城主就知道收益從哪裡來了。

如今但凡能被大多數人叫出名字的演員,身上的代言廣告都多到數不清。

自從商人們發現明星廣告的好處後,不請幾個代言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賣東西的。

其實這一套古已有之,過去的角鬥士,在戰勝對手後,就會在角鬥場裡當場開始帶貨。

但角鬥士的影響力可比不上現在的明星,現在很多粉絲甚至會為了支持偶像,代言的東西完全用不上也必須買。

“但是遊戲選手能有魔影明星那麼大的影響力嗎?”

“很難,畢竟現在遊戲的受眾遠比不上魔影受眾,而且也並非所有遊戲玩家,都熱愛競技,但是……”

格蕾絲話鋒一轉,“遊戲比賽有個魔影不具備的優勢,它是個比賽,比賽結果就有不確定性,而一切不確定……”

“都會吸引賭徒。”城主接著說出格蕾絲沒說完的話。

賭徒,是一群不能用常理理解的生物,他們會為一切看起來能開盤的東西開盤。

而與他們那些莫名其妙的賭局比起來,遊戲比賽至少挺像那麼回事兒。

“因此賭博行業會很樂於讚助比賽,以及比賽中的選手,這又是一筆不菲的收入,隻要保證……”

“沒有假賽。”城主補充道。

做假賽,是不入流的莊家才會乾的事,隻為了撈一筆,敗壞未來的名聲。

當假賽被曝光出來後,賭徒雖然瘋,但是不傻,他們不會在有前科的莊家那下注。

而維持賽事的公正,結果不確定,才是維持整個係統運轉的方式。

“城裡需要一個足夠有名望的代表,來證明賽事的公正。”

“而我就是那個最合適的代表。”城主恍惚間看到金幣壘成的山出現在眼前。

現在他宣布卓戈就是他的教父,至於那些保守主義者,見鬼去吧。

幻想時間結束,城主突然意識到一個潛在的問題,“我身為城主,帶頭搞賭博,是不是名聲上不太好。”

格蕾絲很想回答,咱們這些貴族在大家眼裡本來就不是好東西。

但是計劃周全的她還是考慮到這點。

“我們可以不叫這個名字,就叫遊戲彩票怎麼樣,以比賽為媒介發行,人們自願購買概率獲利的憑證,不是賭博,我們又沒有強行讓他們買。”

“是啊,我們又沒有強行讓他們買。”

城主兩眼放光,讓格蕾絲來管這方麵的事務,絕對是他這輩子做過最明智的決定之一。

“格蕾絲,你真是個天才!”

“現在還不是高興的時候,父親,”格蕾絲冷靜地說,“我們現在的任務,是必須把與惡魔的比賽贏下來,不然人們對這項賽事的熱情一定會大減。”

“哦,是的,你說得對,那根據你計算,大概需要多少經費。”

“三千金幣。”

“三千?”

不是三千金幣城主掏不起,而是這個數字遠遠超出他的預料。

“玩個遊戲需要這麼多錢?”

對於城主的疑惑,格蕾絲也早有準備。

“根據比賽的賽製,一方至少需要五名選手,組隊賽的規則是擂台賽,雙方各從第一位選手開始上場,贏的守擂,輸的下場,直到一方沒有選手可上為止,最後一位選手是主將,其他選手對局三局兩勝製,而主將對主將是五局三勝製。”

“等等,”城主打斷說,“如果是這樣的規則,理論上來說,隻要有一位特彆強的選手在,有一穿五的實力,那其他四個找湊數的就行。”

經驗豐富的城主,要懂得在任何地方省經費。

“那隻是理想情況,首先找不到那麼強的選手,就算有,體力也無法支撐他連續打那麼多盤比賽,遊戲比賽也是很累的。”

這點城主倒是知道,剛才他和人機玩已經汗流浹背了,至於看到的比賽錄像,他懷疑那麼玩下去手都會斷掉。

“不是有個叫托托的玩家嗎,把她找來做主將是不是能至少省出倆名額。”

托托的大名,連幾乎不玩遊戲的城主都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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