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8 章 拔河&婚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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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對錢母道:“打電話給你兒子說清楚,要麼你以後不要管我家的事兒,我不會給你小兒媳一分錢。要麼工作還給你,我再不管你們錢家的事兒,我和你兒子離婚!”

錢母瞬間愣住。

聽見林夏說前半句,她還想跳腳,怎麼這是嫌棄她人老沒用唄?剛想拿工作說事兒,結果林夏後麵就要離婚。

她當即就急了,“你啥意思?咱說事就說事,你咋說著說著還翻臉呢?你當離婚是鬨著玩兒呢?說離婚就離婚?這是能說的嗎?”

她下意識認為林夏拿離婚威脅她。

林夏從來就不是怕事兒的性子,人家對她好,她加倍對人好,人家看不上她,她也不巴結倒貼。

以前錢母對她好,哪怕有一些小摩擦也不算啥,現在錢母給她當外人,她還上趕著求當兒媳婦?

奶當年就說過,咱是給你找個不錯的婆家,可不是讓你給他家當丫頭使喚的,所以這彩禮該要還得要,結婚以後該當的家也得當。

因為她的工作是婆婆給的,所以婆婆就能一直拿捏她,她但凡不樂意婆婆就有話說。

那能怎麼辦?

要麼婆婆閉嘴,不再提,要麼她把工作還給婆婆。

把工作還給婆婆就行?那肯定不行,根本原因是婆婆瞧不上自己,把自己當外人。

還了工作,婆婆就不對自己指手畫腳?

怎麼可能?

她還嫌棄自己沒工作讓她兒子養著吸血她兒子呢,到時候管得更多,更看自己不順眼。

所以根本就是要麼婆婆閉嘴,彆管她夫妻的事兒,要麼她和錢立生離婚,不沾錢家的光。

林夏一直都很清醒。

“這不是你的意思嗎?嫌棄我鄉下來的配不上你兒子,嫌棄我不能生孩子,嫌棄我用了你工作,我還給你。”

林姝握著二姐的手,表示自己支持她一切的決定。

現在人覺得離婚可怕,是因為大部分女人沒有經濟獨立的能力,沒有人支持她。

回不去娘家,自己沒經濟來源,她沒有活路,當然不敢離婚。

二姐不一樣,二姐現在有技術,是成熟的電工,離婚以後廠裡也會要她。

就算廠裡不要她,那回林家屯,哪怕去陸家莊都可以。

林姝總有辦法幫二姐就是。

林夏說離婚,錢母卻瞬間萎了。

當初娶媳婦給了彩禮的,離婚還能要回來嗎?

林夏用自己給的工作賺的錢,給她娘家的錢,這幾年在錢家吃喝花的錢,額外學的技術,能還嗎?

再娶媳婦還得花彩禮,那都是錢呀。

再者林夏除了不能生,其他都很好,和立生夫妻和睦,上進勤快。

立生雖然還年輕,再娶也不難,但是也不能保證新娶的一定比林夏好。

她委屈得開始抹淚兒,“我就說一句,讓你給幾塊錢幫襯一下老二家,你就說這樣絕情的話,哪裡還有一家人的情分?好,好,我不說,我不說,我不礙你們的眼。”

錢母摔摔打打地開始收拾東西,要把自己放在這裡的兩件衣服還有一點生活用品帶走。

林姝就盯著她,提醒她,“嬸子,這個不是你的。”

錢母氣得腦仁突突的,她瞪著林姝,恨得咬牙,低聲道:“你一個妹妹,乾啥攪和姐姐姐夫的事兒?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親,你不知道?”

缺德啊!

林姝:“嬸子,你冤枉我,我希望我姐姐和姐夫百年好合,早生貴子,所以你這個親媽不給兒媳婦陪床,我帶著孩子過來陪,我姐夫得感謝我呀。倒是你,為啥聽外人挑唆過來質問兒媳婦,為什麼和外人合夥兒欺負自己兒媳婦?在你心裡,外人誰都比兒媳婦重要,對嗎?你是不是從來沒拿我姐當一家人?”

之前為了讓錢母對姐姐好點,林姝是願意奉承她的,現在她擺明對姐姐不好,還奉承她?

做夢呢?

錢母被她氣得渾身哆嗦,指著她,“你、你……”

她說不過林姝,兒子不在跟前,她沒轍,隻得氣鼓鼓地拎著包走了。

錢母一走,林姝就對林夏道:“姐,為了防止惡人先告狀,你去給姐夫打電話吧,提前把事兒說說清楚。”

總不能讓錢母跟姐夫胡說八道,到時候讓二姐夫誤會二姐。

林夏道:“這一次我得跟你姐夫說清楚,要想好好過日子,堅決不能讓他媽再摻和我們家。”

有個婆婆從中摻和,夫妻倆彆想好。

林姝陪著二姐去宣傳科打電話。

有事兒可以用廠裡電話,比

郵局話費便宜點。

錢立生最近過得非常壓抑、緊張,猶如驚弓之鳥。

他不但神經經繃,而且內心也經受著天人交戰般的折磨。

以前都以為林夏不能生,他深信自己沒事兒,還能體貼大度地安慰妻子,讓妻子不用有壓力,實在不行抱養一個也可以。

後來錢母逼得緊,在二弟家背著林夏跟他抱怨,要是林夏不配合治療,實在不行就離婚。

以他現在的條件,找個城裡黃花大閨女那是很輕鬆的事兒。

可他舍不得林夏,他愛林夏。

他一邊心疼媳婦,一邊也想勸媳婦兒配合試試,萬一治好就有孩子。

為此他頂著爸媽那邊的壓力,也頂著媳婦兒這裡的抱怨,兩頭討好。

但是不管怎麼說,不是他不能生,他是可以站在高處表現自己的大度、憐憫、原諒的,林夏也感激他,所以對他很好。

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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