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5 章(1 / 2)

第185章

這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這年頭收徒弟就相當於是多了個孩子。

不然,師父師父?[]?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先是師,後是父,這可不是白叫的。

麵對老支書的再次確認。

沈懷山和牛大夫都跟著點頭,“確認。”

這下——

老支書忍不住看向他們兩人,“這孩子做你們兩個誰的徒弟?”

得了。

這話問的,沈懷山和牛大夫一下子起了爭執,“做我的。”

“做我的。”

牛大夫強調。

“老沈啊,我知道你未來大概率不會留在我們前進大隊,但是我不一樣,我的根在這裡,我以後老了後繼無人,大隊的社員們想看個頭疼腦熱都艱難,所以,我要有個徒弟,來為以後的社員們看病。”

這是牛大夫想的最重要的一件事。

當然,這也和姚誌軍有天賦脫不了關係。不管是牛大夫還是沈懷山,兩人都起了愛才惜才的心思。

見了牛大夫都說到這個份上了。

沈懷山退了一步,“這樣吧,誌軍這孩子算是我們兩個人的徒弟?”

“一人一半,你不能獨吞。”他急眼,連獨吞這詞都說出來了。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吃到啥好東西,或者是去分贓物了呢。

旁邊的老支書哭笑不得,不過,他轉頭去看姚誌軍,“你這孩子有福氣。”

姚誌軍的小身板,天生就不是種田的料,在鄉下來看,他虛歲十三了,正常莊稼戶家裡十三歲的男孩。

都能頂得上大半個壯勞力了。

但是,姚誌軍不一樣,他還和那五六歲的孩子們差不多,跟在後麵撿稻穗,遛花生,挖豬草,做的都是這些輕便的活。

若是讓他去地裡麵,種地鋤草拔花生割稻穀收麥子這些活,他也有拚命去做,但是他做工就是趕不上同齡的孩子。

同齡的孩子都能割一畝地出來,他連三分地都還沒割完,若是旁人肯定要以為這孩子在躲懶。

但是老支書特意觀察過,姚誌軍還真沒有躲懶,他甚至一分鐘都沒停下,但做活的速度,就是趕不上旁人。

而且,每次做完這種重的農活後,穩穩的要病三天,是真的生病,不是咳嗽就是發燒,再或者是躺在床上動彈不得。

後來,老支書得出了個結論,姚誌軍這孩子天生就不是莊稼人的料子。

他或許能做彆的謀生,但是唯獨種地這一方麵他不行。

隻能說不適合。

這也是姚誌英為什麼養不起弟弟姚誌軍的原因,他身子骨差,動不動生病看病拿藥。

一來二去,她自然也就欠了生產隊的錢。

當然,這也是她要嫁人的最直觀原因,她要去找一個富裕的家庭,儘量能幫她養活弟弟的。

她一個人哪怕在怎麼拚命的做,做到死都是養不活弟弟的。

如今,姚誌英

瞧著沈懷山和牛大夫,兩人爭搶著要收弟弟姚誌軍,她當即便忍不住喜極而泣。

她的弟弟能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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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在死在這麼一個無人得知的地方了。

有了老支書的見證,很快姚誌軍的關係就從知青點轉出去了,轉到了牛大夫名下的診所。

而從今天開始,姚誌軍便不用去參與生產隊的集體勞作了。

對於他來說,或者說在外人的眼裡,姚誌軍幾乎是一步登天,一下子從莊稼人變成了大夫。

他的未來,明顯和大家不一樣了。

等沈懷山和牛大夫走了以後。

老支書的大兒媳婦嘟囔囔道,“爹,你也是的,這麼好的機會,怎麼不給咱們家阿虎和阿牛留下來?”

阿虎和阿牛便是老支書的孫子,年紀也不大呢,算起來,也就和姚誌軍差不多大。

老支書抽了一口旱煙,看了一眼自家大兒媳婦,語氣淡淡道,“你看阿虎和阿牛是這塊料子嗎?”

兩個孩子看到書本就頭疼,說上麵的字是蝌蚪,完全是字認識他們,他們不認識字的那種。

就這種情況,還是彆去當大夫了,畢竟,這可是救人的營生,彆弄到最後變成害人的營生了。

老支書家大兒媳婦不服氣,“阿虎和阿牛不是讀書的料子,但是銀花和銀葉是啊?”

倆丫頭挑燈讀書呢,平日有事沒事,拿著一根燒火棍,在地上寫寫畫畫,不說彆的,就衝著那倆丫頭的架勢一看將來就是讀書人。

老支書,“你就不問問這倆丫頭願意嗎?”

銀花和銀葉聽到這話,兩人齊齊的搖搖頭。

大兒媳婦忍不住抬手拍了下銀花和銀葉,“倆妮子知道啥?這種好機會都不知道要。”

銀花想了想,“我想讀書,考出前進大隊,考出漠河。”她眼裡帶著希冀的光,“最好是考到北京去。”

她好想去北京啊。

她從綿綿口中知道了前進大隊以外的事情,對於銀花銀葉來說,北京就是他們的夢想。

大伯娘一聽到這話,差點沒笑岔氣,“青天白日的你們彆做夢了,考出前進大隊我倒是相信,你們還想考到北京去?這不是開玩笑嗎?”

“隻見到北京的娃娃來咱們前進大隊的,還從來沒見過咱們大隊的娃娃去北京的。”

這無疑是在做白日夢。

銀花和銀葉聽到對方這話,臉上頓時黯然了下去。

不知道過了多久。

銀葉鼓起勇氣,“我會去的。”

大伯娘想要嘲笑,但是銀葉小臉堅定,一雙眼睛亮晶晶,帶著希望的光,“我會去的。”

“我一定會去的。”

她是在告訴對方,也是在跟自己說。

這話一說,大伯娘也頓時不說話了,頭一次麵對孩子的堅定,她沒再去潑涼水。

隻是回頭看了一眼阿虎和阿牛,罵罵咧咧道,“一天到晚就知道玩玩玩。”

在看看人家銀花和銀葉,小小年紀就有了目標。

說起來,老支書家四個孩子去讀書,阿虎和阿牛每次考試都是不及格,但是銀花和銀葉卻是次次得優等生。

隻能說,是不是讀書的料子,往學校一送就知道了。

*

出了老支書家門後。

沈懷山和牛大夫就領著姚誌軍直接去往小診所了,這是現場教學起來,不耽誤一點時間。

而姚誌英則是回到知青點,拿了?頭去地裡麵乾活,瞧著那精氣神都不一樣了,臉上帶著盈盈笑容,還有希望的光。

解決了弟弟的問題,這對於姚誌英來說,就解決了心頭大患。

她現在隻需要把地種好,多掙一些工分,這樣日子就有了盼頭啊。

不像是之前,她每天都在想死和堅持下去兩者中間徘徊。

想死,丟不下弟弟,堅持下去日子太難熬,說個不好聽的,姚誌英真的就差去賣身了。

當個妓..女了。

不求彆的,就求自己拿身子換來的糧食和錢,能夠讓她和弟弟活下去。

在這個艱難的世道上活下去。

僅此而已。

*

晚上生產隊放工後,也才六點多,小診所也下班了。姚誌英從牙縫裡麵省出來一塊五,去了一趟供銷社,想要買兩包白糖,拿著去感謝沈懷山和牛大夫。

但是——

一塊二太少了,根本買不到兩包。

臨到最後,她就買了一包白糖,看著那一包白糖,姚誌英突然就沉默了下去。

“姐?”

姚誌軍見姐姐不說話,一連著喊了好幾聲。

姚誌英眼淚突然就下來了,“軍軍,是不是姐姐太沒用了啊,想送禮,連禮都送不起。”

就這一袋白糖,送給誰都容易得罪人。

可是,她全部的加糖就那一塊二了。

姚誌軍抱著姚誌英的胳膊,安慰她,“我姐很厲害的,是天底下最厲害的人。”

“姐,你看你以前都不會做飯,也不是種地,現在全部都會了,是不是好厲害?比軍軍還厲害。”

“我才是一個廢物。”

他都來生產隊一年多了,卻還沒有學會種地,說實話他才是拖後腿的那個人。

姚誌英聽不得這種話,她深吸一口氣,“軍軍,你不是,你才不是廢物。”

她咬著牙,似乎想要做決定。

“你說,姐拿著這白糖去黑市,做投機倒把的事情怎麼樣?”

這是萬不得已的一步,不,對於姚誌英來說,這是她想過嫁人,都沒想過的一步。

為什麼?

不是姚誌英膽子不夠大,而是因為她家就是這樣沒的。

她對投機倒把的生意事,有著天然的畏懼和害怕。

但是看到弟弟這樣,她似乎又不怕了。

弟弟有了出息,她要給他打底子啊。

姚誌軍聽到這話,驟然呆了下,“姐!?”

向來老實厚道的姚誌英,眼裡帶著幾分癲狂,“一袋白糖不夠分,那就把一袋白糖變成兩袋,軍軍,爸媽都能做到的事情,我也一定能的。”

解決了弟弟的未來問題,姚誌英就沒了後顧之憂。

她之前不敢做,怕自己被抓了,弟弟就徹底完了,沒了依靠。

但是現在不一樣,弟弟有了師父,大不了真到那一步,她斷絕關係!

看著這樣的姐姐,姚誌軍微微擰眉,“姐。”

“你冷靜一些。”他雖然還小,但是腦子卻分外靈活。

眼見著弟弟這樣,姚誌英便問,“你不支持我?”

“不是!”

在某一種方麵,姚誌軍甚至比姚誌英還冷靜聰明,他若是不冷靜聰明,也不會在姐姐要做出重大決定的時候,出來乾擾對方。

不讓姐姐嫁人了,從這一點就能看出姚誌軍的聰明。

隻能說,從小被當繼承人培養長大的孩子,是花了人力物力以及金錢的,這遠遠不是鄉下孩子所能比擬的。

“你想過路線嗎?知道黑市在哪裡嗎?”

“你要去賣東西,你賣什麼東西?”

這——

一連著幾個問題問下來,把姚誌英給問懵了,她還真沒想到過這裡。

“軍軍,你有什麼想法?”

弟弟是膽子小,但是姚誌英比誰都知道,弟弟比她聰明很多,以前家裡條件還好的時候,爸媽請來教課的老師便說過。

弟弟若是好好培養,最起碼也能是個大學生。

姚誌軍站在原地,他不說話,腦子卻飛快的轉動,“你手裡還有錢嗎?”

姚誌英搖頭,“就隻有四毛錢了。”

她一共才一塊二,買了一斤白糖,就去了八毛,剩下的也隻有四毛錢了。

姚誌軍歎口氣,“白糖還在?”

“白糖不能動。”

“這是要送人的。”

身為姐姐,她太懂弟弟的心思了,對方想讓她拿著白糖去換雞蛋,在拿雞蛋去黑市。

她知道,但是白糖要送人。

姚誌軍突然換了話題,“當初咱們來的時候,爸不是給錢了嗎?”

“當時走的著急,一共就五十多塊錢,這一年多基本上都花完了。”

弟弟三天兩頭生病,買藥錢,吃飯錢,開銷很快就沒了。

姚誌軍歎口氣,“先拿四毛錢去村裡麵買雞蛋,在拿著雞蛋去黑市。”

“我去。”

這話一說,姚誌英頓時愣了,她下意識地否定,“你不能去。”

“我去!”

姐弟兩人僵持不下。

“那就都彆去。”

向來脾氣軟和的姚誌英,第一次拒絕他。

“不行,誌軍,我們兩個人要保存一個。”如果肯讓弟弟去的話,她早都去黑市了。

是,她沒有,一直挺到了現在,給弟弟找好了出路,她才走上這一條路。

微微麻的天色下,姚誌軍從未見過這樣堅持的姐姐。

“那你先去,等你熟悉了在帶我。”

他妥協了。

姚誌英點了點頭。

她的速度很快,拿著僅有的四毛錢,趁著天黑去生產隊的社員家裡去換雞蛋。

她以前就經常換,那個時候弟弟身體不好,經常生病,她就拿著錢去買雞蛋,三分錢一個。

所以,這次來買雞蛋,也是輕車熟路。

四毛錢買了十三個,不算多,但是也不算少,趁著夜晚,她徒步是十多裡路去了勝利公社。

她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黑市在哪,她也清楚,因為這是她曾經想過無數次的事情。

也是她想過無數次,卻不敢來的地方。

那時候弟弟還沒依靠。

現在不一樣了。

姚誌英打起了精神,警惕地看著周圍,見沒多少人,這才往那一條熟悉的路上走。

*

沈美雲安頓好了綿綿,打算趁著天黑去找一趟金六子。

她也是抹黑出去的,頭戴了一個大帽子,到了公社後,便直奔那一條巷子。

隻是,走到半路,突然迎麵撞上來了一個女同誌。

“要雞蛋嗎?”

沈美雲茫然了片刻,覺的對方的聲音好熟悉,一低頭看過去,就見到月光下,那摸了鍋灰,卻依然能看出來麵貌的姚誌英。

沈美雲,“?”

“誌英?”

“美雲?”

四目相對。

兩人都跟著安靜了下去,空氣也是一樣。

不知道過了多久,沈美雲,“你做這行多久了?”

姚誌英老老實實道,“第一次。”

“怎麼想起來突然做這個了?”

姚誌英低頭看著腳尖,有些心虛,“誌軍有了依靠,我沒了後顧之憂,就想著撿起老本行。”

沈美雲歎口氣,“這一行很危險的,知道嗎?”

她在勝利公社這麼久,從來不做散客,就是因為散客有危險。她做的生意基本上都是固定的兩個人,一個金六子,另外一個是供銷的大姐。

大家存在著利益相關,所以其實比起散客來說,安全不少。

姚誌英,“我知道。”

“但是想賺點錢。”

沈美雲思索了下,“真想賺錢?”

姚誌英點了點頭。

“你家以前是做生意的?”沈美雲突然問了一句風馬牛不相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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