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雲天認為,商住小區的業主,三教九流,各行各業,什麼人都有,跟那些故意不遵守規則的人打交道,麵對的都是些棘手問題,一味地溫良恭儉讓,未必是有效的工作方法。處處走法律程序,一來打官司成本很高,很費精力,二來有些道德層麵的行為,屬於一種灰色地帶,法律也不好界定。
“關總,我們最近幾天就想展開工作,請問你還有什麼需要叮囑的嗎?”袁國剛道。
“沒有什麼要叮囑的,我相信你能乾好,有什麼需要集團公司協助的,隨時跟我打電話,你也可以親自來找我。”
第二天上午,袁國剛召集了全公司十餘個小區的物業辦公室經理開會,在會上,他講了自己前段時間的調研情況,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計劃,“在開始行動前,我想聽聽各位的意見或建議。”
大家你一言我一語,最終也沒能提出多少建設性意見,袁國剛一看,下一步工作的開展,主意還得自己拿,他宣布了接下來要進行的幾項工作:
第一,由物業公司統一印發宣傳材料,在所有小區大力宣傳政府頒布的物業法和當初簽訂的業主入住協議,重點突出物業公司和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項工作,把各自小區的情況統計上報到昌達物業公司,立即啟動對欠繳物業費的有關業主的法律訴訟程序,這項工作要和第一項工作同時進行,甚至更加緊迫。
第三,在經過充分宣傳和耐心說服後,按要求一項項嚴格規範小區業主們的行為,這項工作在時間上可以稍微往後靠。再往後說,甚至還可以考慮對每個小區的業主委員會進行民主改選。
這實際上是個布置任務的會議,最後,袁國剛向與會的基層經理們說:“公司會儘快把宣傳材料送到各小區的物業辦公室,希望你們組織辦公室工作人員儘最大努力,把材料發送到每家業主手裡,免得到時候找借口。”
決定了的事情,袁國剛說乾就乾,散會後,他馬上吩咐物業公司辦公室,從物業法和業主入住協議等文件裡,找出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相關內容,打印成冊,於當天下午就分發到各個基層物管機構,要求在各小區門口和宣傳櫥窗等醒目位置張貼,同時每戶一冊,在最短時間內發放到業主手中,隨後挨家走訪,懇請業主們搞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袁國剛還做出特彆要求,對於不便的業主,小區物業辦公室要派人登門講解,直到當事人聽明白為止。
對於小區物業辦公室的老員工來說,這項工作具有一定的挑戰性,因為他們最怕和小區裡的某些主業打交道,但總體而言,宣傳手冊的發放還算順利,隨後的走訪,絕大多數業主也算配合,九成以上的業主都明白了宣傳冊上的內容。
五天以後,袁國剛再次到基層物管機構走訪,他首先來到老侯他們那個“錦屏花園”小區,見到老侯,袁國剛第一句話就問:“宣傳手冊都發到每家每戶了?”
“都發到了,按照你的要求,對於不便的業主,我們還派人上門講解,隨後又挨家走訪,敦促業主們弄清楚宣傳冊的內容,工作開展總體比較順利。”老侯道。
“看來業主們都很配合?”
“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業主都很配合,不過也有那麼百分之幾的人對物業公司的舉措不理解,甚至對我們的工作人員有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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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情緒。”老侯如實彙報。
“百分之一也不行,更彆說百分之幾了!所有業主都要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要不咱們往下的工作沒法做。”袁國剛道。
“可是咱們的工作人員上門走訪,人家不開門,連人都見不到,你說怎麼辦?”老侯一臉無奈的表情。
“嗯,這的確有點棘手。你們信不信,我覺得不遵守小區管理規章製度的,正是這幫人。”袁國剛猜測道。
“完全有可能,要不乾嘛躲著我們的工作人員?可是袁經理,咱們能拿這些業主怎麼辦呢?”旁邊的工作人員很是為難。
“今天就算了,從明天晚上開始,我和侯經理,還有你們幾個,咱們一起去走訪那些對你們有抵觸情緒的業主。”袁國剛吩道。
“要不要物業辦公室的所有人都留下來?”老侯問。
“不,有咱們三四個人就夠了。”
“袁經理,人多不是聲勢大點嗎?”旁邊的工作人員道。
“乾嘛?你以為去打架呀?放心吧,打不起來,再說,這也不是打架的事啊!”袁國剛輕鬆說道。
第二天下午三點多,袁國剛來到“錦屏花園”小區物業辦公室,“袁經理,這就開始嗎?”老侯問道。
“先等等,等業主們都下班回家後,六點左右咱們再開始行動。呃,這小區哪家業主最難纏?”袁國剛問道。
“當然是違章搭建玻璃屋那家最不好做工作啦。”
“除了這家‘玻璃屋’,還有哪家不好接觸?”
“那就得說是一家名叫‘不講理’的業主,這個綽號是我們物業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給起的。”老侯道。
“好,從今晚上開始,咱們第一家去‘玻璃屋’,第二家找‘不講理’。”
“袁經理,我不太明白,做工作一般都是從易到難,咱們這不是從難到易嗎?”旁邊的工作人員插話道。
“你們有所不知,從易到難還是從難到易,那要看對什麼事,這種事就該從難到易,難的解決了,易的還會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