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知道該找哪個部門說話,隻知道誰在這裡搞開發,誰就應該給我們賠償,錢又不多,每戶才幾百塊錢,你們不是來了嘛,把這件事給我們解決了吧。”
老薛無奈地搖了搖頭,“說起來,咱倆年紀應該都超過六十了,也許你稍微大點,那我得管你叫一聲老哥。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這句話用在這裡不太恰當,但意思差不多,現在是法治社會,咱們說話辦事都要合理合法,按理說誰征了你們的地,你們就應該找誰要賠償。我們公司從政府部門手裡買下了這些土地,跟你們沒有一絲一毫的瓜葛,該付的錢,我們已經一分不少地付給了有關部門,你們沒有任何理由向我們要賠償。”
“你們公司不願賠償,我們又不知道該找哪個部門說話,照你這說法,難道我們的機井就白白損失了?可是按照政策規定,機井這種地下物,是符合賠償條件的。”另一位年紀稍小的中年村民插話道。
“既然機井符合賠償條件,當初征地時,把這一條寫進征地合同,連同地上物一起賠償不就得了嗎?你們為什麼現在才想起來?而且還找錯了對象。”大光在一旁說道。
“一方麵不知辦理征地手續的部門是故意疏忽,還是他們也不懂,另外,村民們對征地條款不熟悉,對方說啥是啥,才出現了這種情況。”
“怎麼現在突然想起這件事情來了?”
“因為聽外麵的人提起這件事,我們托人查了一下,政策果然是這麼說的。”
“儘管有政策,但這筆錢確實不應該由搞開發的企業來出,請大家彆為難我們了。”老薛道。
“你說什麼?為難你們?我們的損失沒人管,你們想在這裡搞開發,那就先把村民們的損失賠償了再說。”另一位中年村民擠到人群前麵,看樣子這人在村裡是個敢說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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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麵的交流已經多次提到,昌達地產公司沒有直接從你們手中買地,機井賠償不歸我們管,至於你們的損失,真跟我們沒關係,這一點還請各位父老鄉親理解。大家可以打聽一下,昌達地產公司在社會上口碑良好,凡是該由我們負責的事,我們從來不耍賴,但不歸我們公司管的事,我們也無能為力。”老薛繼續好言相對。
“你說的再好聽,不賠償我們的損失,也等於零,要想我們理解也很容易,你們得拿出實際行動!”
大光對這位村民的話有點聽不下去了,老薛的解釋他一句也沒聽,隻是一味地胡攪蠻纏,“這位大哥,我們今天到這裡跟大家心平氣和地對話,目的是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並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薛總剛才一再解釋我們不對這件事情負責的原因,希望你能聽得進去。”
“你是乾啥的?我聽得進去怎麼樣?聽不進去又能怎麼樣?”這位村民根本沒把大光放在眼裡。
“我是昌達地產公司的員工,今天記跟薛總來這裡和大家對話,我也有發言權。不知道這位大哥聽沒聽說過,人與人之間,尊重是相互的,你尊重我,我就尊重你,如果你不尊重我,我也不會尊重你,既然是對話,就應該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前提下進行,誰也用不著擺出一副盛氣臨人的架勢。”
“喲嗬,說的頭頭是道啊!那我問你,我們這件事怎麼解決?”
“我們薛總不是已經告訴你了嗎?機井賠償的事不歸昌達地產公司管,跟我們無關,恕我們無能為力。”
“跟你們無關?那是你說的!如果不給個說法,你信不信將來你們在這裡搞開發,我讓你們不得消停?”
“我信!人要是成了無賴,什麼事乾不出來?”
“你說誰是無賴?”對麵說話的村民,氣得臉紅脖子粗。
“我又沒指名道姓,你急什麼呀?論年齡,我該管你叫叔,聽你剛才那番話,我得勸你幾句,六十來歲的年紀了,即將步入老年,說話辦事彆那麼氣盛,好漢不提當年勇,何況當年未必勇,就為了區區幾百塊錢,又不是我們單位欠你的,你至於讓我們不得消停嗎?另外我想提醒你,昌達地產是一家大型房地產公司,他們曾經承擔過華源市老城區的舊城改造,社會上的三教九流人家見多了,想不讓他們消停,隻怕你很難如願。”大光這番話,柔中帶剛,甚至是一種警告。
其他村民見對話的火藥味越來越濃,馬上打圓場,“我們不是那個意思,你們公司到這裡開發房地產,對我們有好處。”
老薛也不希望出現僵局,順著其他村民的話,他說道:“就是嘛,昌達地產到這裡搞開發,用不了多久,這裡就會出現一個十萬人左右的新城區,這對周邊村子的農副產品銷售,有很大的幫助,如果做點小買賣,生意也會火紅。這位兄弟剛才那種想法,實在不應該。”
“薛總,你們見多識廣,你能不能給我們指條路,這個機井賠償問題,你認為我們應該找哪個部門?”開始那位年紀較大的村民,很認真地問道。
“這個......,你給我出了個難題呀!”老薛知道,如果不告訴對方,村民的損失就無法獲得賠償,要是幫助村民出主意,又怕傳出去讓有關部門知道,對將來的合作沒有好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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