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4章 預想的結果(2 / 2)

“大家知道,根據使用環境的不同,工業設備的折舊年限一般為6~15年,汽車動力蓄電池的使用環境是比較嚴酷的,行業現在還沒有定論,我們將其暫定為8年,合理與否,等有了行業共識以後,可以隨時修改。”葉佳怡道。

“這個可以接受,不過回收的蓄電池元件,你們準備用在什麼地方?不會返回生產基地,當做新元件使用吧?”來自價格司的專家,半真半假地問。

關雲天馬上接了過去,“你說這種情況那叫以次充好,假冒偽劣,在手工作坊和無良企業裡比較普遍,但各位專家昨天也看到了,彆的不敢說,昌達集團起碼是一家非常正規的企業,不要說現在,即使在我們當年的創業階段,條件那麼艱苦,企業狀況那麼糟糕,我們都一直堅持貨真價實,從不弄虛作假坑害用戶,因為那不是我的為人,也不是昌達集團的企業秉性。”

“的確是這樣。測試達標的回收元器件,我們不可能當做新元件在產品中使用,而是當做蓄電池維修的零配件,銷售到各維修網點。”葉佳怡補充說明。

“昌達集團的領導們對有關情況做了清楚而詳儘的說明,對你們的回答我很滿意,我沒有其他問題了,但我有個意見,我覺得你們在成本扣除那一項定得比較高,實際情況可能沒有你們想象的那麼樂觀。”馮教授道。

關雲天跟葉佳怡交換了眼神,“馮教授,你的意思?”

“我覺得對於那些測試合格的回收元器件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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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你們的估價太高了,雖然你們已經按照工業設備的有關規定進行過折舊,但在蓄電池配件市場上,其銷售價格根本不可能達到你們的預想,我建議把這項收益降低百分之五十。”

“馮教授,拆解處理廢舊蓄電池,回收利用合格元器件是昌達集團唯一的收益來源,這項收益在處理廢舊蓄電池的成本核算中是要扣除的。按照你的意思,把這項收益降低,扣除項就減少了,必然導致處理廢舊蓄電池的成本增加,最終結果是將來的收費也要增加,這一點需要考慮清楚。”另一位專家提醒道。

“分析的很正確,儘管必然導致將來的廢舊蓄電池處理收費增加,但也必須這麼做。咱們的工作原則是實事求是,公平公正,既不能讓產生廢舊蓄電池的一方吃虧,也不能虧待了處理廢舊蓄電池的企業,大家認為是不是應該如此?”老馮道。

財政部門的馬姓專家對此表示讚同,“馮教授說的有道理,對於從廢品上回收的元器件,即使性能合格,要想以折舊價格銷出去也不容易,說實話,這種東西管他以什麼價格,隻要能銷售出去,不積壓在倉庫裡,就阿彌陀佛了,哪還能指望它產生多少收益啊!因為這項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要我說,乾脆把它從成本扣除中去掉,根本不予考慮!”

老馬來自於財政部門,他的位置比較特殊,說話的分量比其他專家更重,他這一表態,其他人跟著附和,“那就去掉吧。”

對待這項收益的估算,昌達集團的三位領導原想能稍微降低一些就很好了,沒想到經過兩位專家的一通分析,最後被忽略不計了,這完全出乎關雲天等人的預料,對於稍後就要討論的收費定價,必然有意想不到的好處。

在專家們提不出更多問題的時候,關雲天提請專家們注意,“昌達集團處理廢舊蓄電池,需要投入幾種原料,實際上這跟製造產品相差無幾。大家知道,在製造產品過程中,如果原材料價格上漲,產品也要跟著漲價。在廢舊蓄電池的無害化處理過程中,如果原料價格發生劇烈波動,我們該怎麼辦呢?”

這是企業經常遇到的問題,但對專家們來說有點唐突,還是財經學院的馮教授反應比較快,“關總,遇到原材料漲價,不就意味著處理成本增加嗎?收費跟著增加就是了,否則,企業難免會出現虧損。但是,如果原材料降價呢?你們的收費是不是也應該相應減少?隻不過收費忽高忽低,沒法統一定價呀!”

“提請專家們注意這個問題的目的,就是因為沒法統一定價,大家應該想個萬全之策。”關雲天道。

“可是,這個萬全之策還真不好想。”有專家說道。

“要不這樣,收費價格不要固定,隻在處理成本和收費價格之間定個間隔範圍,一旦原材料價格波動,導致處理成本發生變化,需要對收費價格作出調整時,由昌達集團提出申請,附帶成本變動因素等情況說明,在價格管理部門備案即可。”馬姓專家建議道。

關雲天想了想,“這個辦法好是好,麻煩倒無所謂,現在崔處長在價格管理部門主持工作,事情應該也好辦,隻不過要是哪天崔處長高就了,新來的價格管理部門負責人如果刁難我們,那將如何是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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