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60年代一廚子》全本免費閱讀
“給員工住,這樣,也方便管理。我還想跟您這兒借點人呢,從部隊上退下來的,沒地兒去的,能不能調一些給我。我也想組個保衛科。”
“這個問題稍後再說,咱們先說說房子的事兒。”領導似笑非笑地說道。
曹魏:……
得,糊弄不過去,而且,這個保護費,似乎並沒有很好的效果。
“房子我打算以出售或者出租的方式供給我們內部的員工。”
“出售如何,出租又如何?”
“出租的話,會設立一個比較低廉的價格。”曹魏解釋道。
這其實跟現階段國企的狀態差不大多。
在這個時代,所謂的單位分配住房,實際上,這個房的歸屬權並不屬於個人,而是屬於單位的,隻不過,後來國企改製,人家老員工,在房子裡住了那麼些年,總不能把人家趕走,那就過於離譜了,而且,這種事情,一個處理不好真的會發生暴動,所以,扯來扯去之下,到了最後,定調,歸屬於個人了。
話回正題,正常的國企,像是軋鋼廠,一般會自己建些筒子樓,實在住不下了,會跟街道辦合作,街道辦手裡的房屋,出租的或者其他的,有空置的,也會出租給軋鋼廠。這樣子,就能安置下來。所以,曹魏說的這種方式,並不奇怪。
領導真正好奇的是出售。
“那麼出售呢?”
81年這麼個時間點,還沒有房地產這麼一回事,倒是有人以各種各樣的名義賣了些。
這些,其實上頭都知道,隻不過沒人計較罷了。
說是不允許房屋買賣,但人家要去彆的城市,或者投奔孩子,總不能房子空著被人占了吧。這也不合適,於是乎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你要說真正開發樓盤來售賣的,還真就沒有。
不是因為資本家看不到房地產這個蛋糕。
而是國內的環境不允許,賣房?你咋賣?稅咋交?賣多少錢?這都是問題。
“我們會提供一筆資金,作為員工的購房款。”曹魏說道:“我們的投資人也通過了這個議案,她覺得,給員工提供一個舒適的環境還是很有必要的。”
“詳細說說購房款。”
曹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