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裡,顧北錚在書房裡批公文時,忽然放下手中的筆,按了電鈴叫了忠叔進來。
忠叔匆匆趕入,恭聲道:“少爺,有什麼吩咐?”
顧北錚略微一頓,問道:“這幾日沈小姐飲食起居可還好?”
“起初隻能吃些流食,這兩日能吃些滋補的飯菜了,隻是吃的不多。”
“還住在原來的地方?”
忠叔搖搖頭道:“已搬去小樓了,這樣不會打擾到少爺。不過飲食起居都有專人照料著,廣慈醫院的大夫也每日都來複診。”
顧北錚又淡淡地道:“她這幾日都在做什麼呢?”
忠叔笑道:“休養為主,平日裡也無事可做,常常在屋子裡發呆。有時候會問張媽她們一些無關緊要的話,張媽她們自是不會多說的。”
顧北錚似*地“哦”了一聲,繼續批閱公文。
忠叔站在那裡,因沒得到主人明確的指令,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過了好一會兒,顧北錚方道:“平日裡不必看得太緊,花園裡可讓她逛逛,隻要不出督府就好。另外,你明日送些書去給她解解悶,彆傷沒養好,又悶出彆的病來。”
忠叔一愣,連連應了兩聲方才退出書房。
忠叔有些納悶,在豐平的顧府,他們的這位小少爺結交的女朋友雖是不少,可帶回府中住的卻是頭一遭,更何況這位,還是個刺殺他的女疑犯。本想著也許是他設下的什麼計,引出犯人的同夥一網打儘,可近日看來,少爺這女疑犯,竟頗為上心。
他著實猜不透主人的心思,一麵不敢怠慢沈涵初,一麵也不敢對她太好。
沈涵初被囚禁在小樓裡,雖並未得到這位督軍的苛待,但與外不通音信,又似乎隨時有斃命的可能,便整日如熱鍋上的螞蟻,滿是煎熬。
她就這樣日日焦灼地又過了一周,反而生出一種置之死地而後生的豁達。
管它呢,反正已從鬼門關前走了一遭,這條命就當是撿回來的,大不了一死。
想到這兒,她便放寬了心,在這督軍府中該吃的吃,該喝的喝。等到後來,沒想到她的待遇又好了許多,可以在園子裡自由行動了。她十分高興,吃了飯便去花園散步。
這督軍府叢樓交錯,亭台樓閣延綿數裡,沈涵初在僻靜的一角,一眼望去竟是看不到邊際,也不知有幾重院落。
花園的東麵養著一條大狗,飼養的人叫它天狼,是稀貴的品種,跟這顧督軍一樣凶殘,見了她就叫個不停,仿佛要將她撕了般。沈涵初見之膽怯,為了避開那狗,便儘量往西南角走。
府中終年綠木掩映,繁花似錦,她沿著一條青石磚小徑徐徐而行,等穿過一道月亮門花牆,便見滿眼的翠竹泉水、爛漫春花,一股暖風隨著花香鳥語迎麵撲來,頓覺心曠神怡。
一日傍晚,顧北錚從公署大樓回府,汽車從花園西南角開過,他目光不經意地往窗外一瞥,便瞥見了沈涵初。
已是晚春,正是“草樹知春不久歸,百般紅紫鬥芳菲”的時節。顧北錚見她手裡握著把竹剪子,從姹紫嫣紅的花叢裡鑽了出來,那水蔥似的纖纖手指,擦拭了下臉上的汗珠,便迎著夕陽微微一笑,她的頸上有一道道暗紅的血痂,正是愈合期,紅得觸目的時候,在那碎金子一樣的陽光裡,卻有一種動人心魄的慘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