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活著》(1 / 2)

1987我的年代 三月麻竹 6317 字 4個月前

《廢都》這部小說是老賈的代表作。怎麼說呢,作品名氣夠大,影響力深遠,很受市場歡迎,在國外獲得過不少大獎,他有些心動。

但稍後他又給否定了。

因為這本書的內容實在太夠勁爆了些,很多人當時買來都是當做小黃書看的。

要知道他現如今才17歲啊,寫出這樣一本經驗豐富的書,彆個會做何感想?

好吧,這些其實他都不太在乎,

不論是國內曆史也好,國外文壇也罷,古往今來出過的妖孽不知凡幾,從不缺天才。

所以,難道他就不能是天才?

26歲的王勃能寫出《滕王閣序》這種永恒經典,理論上他自然也可以,誰也不能把“天才”之名規定死。

不過他主要是顧慮陳子矜。

假若自己因寫《廢都》而名滿天下,那這姑娘和自己的往事肯定會被那些無孔不入的記者給挖出來。

現在自己無權無勢,根本壓不住這種勁爆新聞。

要是到時候記者追著問:李先生,你和陳子矜上過床嗎?

那他該怎麼回答?

上過?

沒有。

關你屁事!

這三種答案不論他選哪個?

不論他回不回答?

都會不可避免地對陳子矜造成第二次傷害。

那些無良媒體為了賺足眼球,搞不好會把書裡的各種動作描寫都套到陳子矜頭上,認為他是從這姑娘身上獲得了實踐經驗和靈感。

在名節還看得非常重的時代,陳子矜好不容易才逃離了上灣村這個輿論漩渦,自己年少無知時已經害過她一次。

重生回來不能再傷害她。

《廢都》放棄了,他的注意力稍後轉移到了《人生海海》和《活著》上麵。

這兩本小說都是好篇,他都比較喜歡,前生起碼看過不下五遍。

尤其是放在床頭櫃上的《活著》,說十遍也不算多,書裡的各種細節和內容,他可謂是記憶猶新。

兩本都是心頭好啊,實在難以抉擇。

這可是選誰、誰倒黴的事,他有些於心不忍,畢竟這兩作家他曾經愛過不是。

他甚至開始扒拉自己祖上跟姓餘的、跟姓麥的是否有過節矛盾?

但結果顯而易見嗨,自己祖上都是農民,好不容易出了個官身陳建國同誌,可還沒捂熱乎哩,又變成了老農民。

他娘的就這家世,同人家八輩子都打不倒一竿去,哪來的矛盾?

思來想去,權衡許久的李恒最終還是做了個艱難的決定,寫《活著》。

都說藝術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再怎麼離譜,作品內容跟自身成長軌跡不說完全掛鉤,但也總得挨著邊吧?

七年的公務員生涯讓他變成了一個思維相對比較嚴整的人,他允許自己有漏洞,但不能有太多漏洞。

要不然誰也不是傻子,自身破綻太多總有一天會被有心人給發現的。

雖然就算發現漏洞,對方拿他毫無辦法,但總是麻煩不是?

而他恰恰是一個嫌麻煩的人。

前生他曾看過一篇報道,作者於華之所以下筆寫《活著》,是因為聽到了一首美國民歌《老黑奴》。

歌中那位老黑奴經曆了一生的苦與難,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對待這個世界,沒有一句抱怨的話。

這可巧了,這首歌李建國同誌就收藏有磁帶。

雖然磁帶是盜版貨,但他也跟著聽過好多次啊,是最好不過的借口了。

再者,《活著》全書講述的是徐福貴的悲慘一生,這種原型擱後世幾乎絕跡,但在這年頭並不難尋。

本家二大爺就是一個比較合適的寫作對象。

在舊時代,二大爺原本是一地主少爺,打牌賭寶、納小妾這種缺德事都乾過。

但經曆戰爭和人道洪流的洗禮後,他最終落得一個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結局。如今成了遠近聞名的五保戶。

就算是這樣,人家還頑強活著,每天要麼喝點小酒,要麼下河摸魚。李恒的摸魚技術就是從小跟他學的。

歌曲《老黑奴》加二大爺,謔!寫作要素齊全,簡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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