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陳子矜的資料(2 / 2)

1987我的年代 三月麻竹 4873 字 4個月前

秉著這部小說在前世的巨大名氣,李恒特彆慎重,寫得特彆認真,每每寫完5000字,他都要回過頭來逐字逐句逐段地審讀檢查。

並且要來回檢查三到五遍,全程一絲不苟,不準許出現任何紕漏。

當天晚上,熬夜寫作到淩晨兩點過的李恒趴在書桌上睡著了,還做了個夢。

夢裡有一男兩女三個小孩打著手電筒在黑夜中四處尋他,口裡大喊著“爸爸”,執著地喊了一夜。

李恒驚醒了,泛酸的眼角不知不覺全是淚水。

他意興闌珊地望向窗外,心裡滿是惆悵:自己重生了,也不知道他們娘幾個在那個時空過得好不好?

1987年,農曆大年初九,演時。

天還未放亮,一大清早對門陳家就放起了鞭炮。

同時西樂隊、響樂隊、鑼鼓隊以及響衝齊齊奏鳴,孝子賢孫歇斯底裡哭倒一片。

掐著一個吉時,在家停擺了五天五夜的春奶奶出柩了。

場麵十分壯觀,堪稱上灣村三十年一見。

不僅鎮上領導來了,就連縣裡和市裡都有重要代表出席,附近鄰裡更是前所未有的齊心,紛紛趕來送這老人家最後一程。

生前春奶奶非常風光,曾隨丈夫參加過解放戰爭和抗美援朝,後來就算回到村裡,也是極其體麵的,心善地幫助過很多人,大家都比較敬重她。

平素不論男女老少,不論年歲,不論輩分,見麵了都尊稱一聲“春奶奶”。

不過李恒縮在被窩裡沒動。

因為風水先生張貼了告示:1959、1970和1982這三個年份出生的人跟春奶奶死亡時辰相衝,出靈柩時請自動回避,百步之內不得見到棺材。

這習俗的曆史根源無從考究,但至少有幾百年了。

村裡人都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思遵守著,沒人蠢到用小命去試驗真假。

就算是有人家父親過世,如果死亡時辰跟兒子犯衝,那也得躲起來,等過了百步再說。

不過這世上凡事都有例外,總有不信邪的。

這不,曾有一個喝了酒的屠夫借著酒勁親身試法,然後當場就嗝屁了。不知道這是天意,還是巧合,反正大夥都避著點。

外麵打打鬨鬨持續了很久,李恒被吵得睡不著,索性爬起來繼續寫作。

經過5天的辛苦耕耘,《活著》已經寫滿了34000多字。

他打算今兒再努力奮鬥一天,湊齊4萬字,趕明兒就去鎮上郵寄出去。

響午時分,春奶奶的事情終於告一段落,李建國和田潤娥回了家。

按照習俗,陳高遠熱情地送了一些廚房沒動筷子的剩菜過來,但被骨子裡要強的田潤娥婉拒了。

見狀,知曉症結在哪的陳高遠放下身段好聲好氣說:

“潤娥,咱們也是相處幾十年的老朋友了,你是了解鐘嵐那性子的。

她當時隻是在氣頭上跟你犯犟,過火了點,回頭我也說過她了。看在過去的情分上你不要跟她一般計較。”

田潤娥勉強笑著道,“高遠你彆這麼說鐘嵐,我沒怪她,那事確實是我家混小子不地道,害了子衿,都是當媽的,我特能理解她。”

田潤娥態度很正,但就是好說歹說,橫豎不願意接受這些剩菜。

陳高遠嘴皮子都磨爛了,可還是無果,最後隻得歎口氣,把好幾盆剩菜端回了家。

廚房,此時陳家一大家子人都在。

看到丈夫吃了閉門羹,有些慪火的鐘嵐伸手搶過陳高遠手裡的洋盆,往彆個家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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