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太後之見(1 / 2)

長平長平 楚秦一鶴 5786 字 4個月前

太子的事就這麼定下來:決不可基於對太子的威脅而讓步,否則魏將視太子為搖錢樹,予取予奪。大家商議的結果是:堅決向魏指出,若太子但有絲毫傷損,秦必舉國伐魏!

接下來由魏冉報告自己與段子乾單獨會談的情況。魏冉道:“段子言,若秦不戰而取垣與軹,則張子之功過於臣也。若欲罷張子之功,必也歸魏垣與軹。若不歸之,非獨張子代臣,魏必斷陶邑及害太子!”

太後笑罵道:“老賊,適力勸保太子,卻有私意在焉。”

魏冉道:“太子與臣,骨肉也,不敢無私。”

太後道:“秦王少子息,而太子最賢,老婦亦愛之。然家國大事,非敢以親情論也。”

魏冉道:“太後斥之是也!”

太後道:“魏人已知張子賢,獨吾不知,其過甚矣!”

秦王道:“河東之事,少報於太後,兒之罪也。”

太後道:“河東之勝,不在不戰而得二城,全據軹道,要在無聲無臭之間,而秦法已行。河東何以行秦法?”

秦王道:“河東自廷尉府索法官數人,以變秦法;並以秦法行之於新地,邑人皆便之,故得行也。”

太後警惕地問道:“何以變法?”

秦王道:“如安邑宜植黍稷,非粟也,故變粟法為黍稷法,其產倍之。鹽為秦地所無,安邑從之,故立鹽法。銅鐵冶煉,秦法之所不備,從韓魏法補之。”

太後道:“編戶齊民,計口授田,得所行乎?”

秦王道:“得其行也!垣多莊園,其富者數千頃,而貧者無立錐。河東之治也,計口授田,民得安居。軹少土地而富商賈,皆依秦金布之法,明標實價,軹民便之。其移於左邑者,但有觸刑者皆徒之,軹道之通也,皆刑徒之力也;其下軹也,刑徒皆得一爵,或二爵,或三爵。”

太後道:“河東守有治國之才,亦速晉爵歸國,不可令中更之悲再現秦國。”

眾人皆道:“喏!”

太後道:“穰侯之主秦政,人皆以勢大權重,豈知穰侯家不過數臣,親不過二三,雖有妻妾充後室,卻少內而喜靜。”突然對著魏冉道:“汝之妾中,有未破瓜者無?”

羞得魏冉滿臉通紅,尷尬地回道:“皆已圓矣!”

太後指著笑道:“年逾七旬,猶處子也,聞男女之事而羞矣!”複問道:“能奮餘威,生養一二否?”

魏冉老實地回答道:“不複當年,惟勉耳!”

太後不再拿穰侯開玩笑,道:“穰侯輔國三十餘載,非賴人眾,不依權謀,所恃者惟秦法也。張子能行秦法於諸侯,必能廣大秦國,而治之矣!”

眾人齊答道:“喏!”

太後道:“一日之議,王必有見。”

秦王道:“魏借聘問,遣使於秦,其要者,但索垣與軹也。其所恃者,一者同盟之義,二者太子,三者穰侯。穰侯之事複有二:一者穰侯之功將因之而沒,二者穰侯之封邑將因之而絕。”

太後道:“魏所恃者四,二與穰侯也,夫太子亦與穰侯也。穰侯其言所計。”

魏冉道:“因垣與軹而貶臣功,自無所言也。陶邑之通也,於秦大有其利;若絕之,頗少衣冠、魚鹽之利也。至於同盟之義,吾秦非戰而奪之,乃民心所歸,非為背盟也。惟太子一事,躊躇難定。”

太後道:“太子之事,爾等皆難應之,惟吾一言而定。太子在魏,生死一仍於魏;惟太子存則盟議存,太子亡則盟議亡。”

這時,久在身後一言不發的安國君突然起身長跪道:“臣欲入魏,替回太子。”

太後斥道:“示弱於魏,無足取也!”安國君滿麵羞慚,退回座中。

太後道:“眾口一辭,太子必在魏也,在魏而必安也!但稍有不安,即問其罪!”

眾人齊道:“喏!”

太後複問道:“後將何見?”

穰侯道:“段子之入也,幾欲遍見秦之新舊貴戚,涇陽、高陵、安國皆欲見也。若非武安與張子未便見之,亦欲見也。”

太後突然發問道:“段子言與穰侯,以張子為辭。奈何未知張子為河東守耶?”

太後猛然一問,令眾人猝不及防,他們以前從未想到過這個問題,聽太後說起,也覺得是個事兒。穰侯勉強猜測道:“魏使之入也,必也見張子。秦行人答曰,張子在河東。是故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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