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夏暮(十三)(1 / 2)

偕與光陰老 湛夏 3493 字 6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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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寂染知道譚恒澈是個混球,但她自己也沒有多高尚。

她心裡盤算的事情可能比譚恒澈這個心思單純的少爺複雜得多。

她是心疼自己的父母,想替家裡省下些許開銷,可同時她也清楚,她就隻是個少女,掙錢或是通過其他方式補貼家用不是她這個年紀該考慮的,她也沒有義務被“懂事”這兩個字架住,犧牲自己的感受,扛下不屬於自己的責任。

馮茂鴻和喬明娥有時候的做派給她一種極不舒服的感覺,遠超出為供她讀書而卑躬屈膝的範疇,繼而變成了趨炎附勢,唯利是圖。

或許這麼說自己的父母不恰當,但看著夫妻倆對著譚恒澈的父母點頭哈腰,她真的覺得夫妻倆好像譚家養的兩條狗。

還是隨便扔根骨頭就感恩戴德的那種。

她爺爺分明對譚家的長輩也有恩,怎麼就因為譚家有錢,成了現在這副光景。

這種抑鬱不平,在晚餐後喬明娥跟保姆爭著洗碗時到達了頂峰。

更可氣的是,保姆真就把碗全交給喬明娥洗了。

喬明娥下了班以後分明都累得捶腰了,還洗碗洗到了晚上八點。

這一刻,她忽然就明白譚恒澈為什麼會心安理得地接受旁人的伺候了。

不是因為優越感,是因為人與人本來就是不同的,必然存在地位差。

如果一件事不想一輩子都自己乾,就彆順手攬過來,否則下一次一旦不自己乾了,就會引起仇視。

他是少爺,少爺就是養尊處優的。

不光他心安理得,伺候他的人也會覺得理所應當。

假如他拋開身份對誰都禮貌,他在彆人眼裡也就是個十四歲的少年而已。

在叢林法則裡,一頭還沒有發育完全的幼獅甚至是鬣狗們的獵物。

真要是有人仗著成年人高大的身形欺負他,他能有什麼反抗之力?

保姆們能讓喬明娥洗碗,就能讓他自己刷鞋。

每一行都有一行的規矩。

作為上位者,隻要是保持基本的尊重,不仗勢欺人就夠了。

而她父母分明不是譚家的保姆,放低姿態跟人家搶活,還拉著她一起下跪,活脫脫一副奴顏媚骨的模樣。

她不理解,也不想盲目屈從。

譚嶽和李悅容成天都在外麵跑業務,一周不見得在家裡呆一天,對他們一家倒是和顏悅色的,可一點時間精力都沒有花在招待他們上,派人安排好他們一家以後就神龍見首不見尾了,仿佛隻是從譚老爺子那裡領了任務,完成了也就一了百了了,哪裡值得費心巴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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