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身份(1 / 2)

想你 梨蕩 5966 字 2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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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時的補習結束,林夏從彆墅出來。這裡離最近的公交站有一段距離,她得走過去。

昨天暴雨留下的痕跡已經被酷暑徹底吞噬。

正是中午,烈日當頭。

林夏背著書包,沿著馬路往前走,沒一會就被曬出了汗。

終於到了公交站,林夏站在站牌下等車。十幾分鐘後,公交車終於姍姍來遲。

林夏投幣上車,重複來時的路線。

市圖書館七點開放,六點半關閉。林夏把它當成世外樂園,除了打工,閒暇時間全部待在裡麵。

以至於大廳裡的工作人員都認識她了。見她進來:“今天上午怎麼沒來?”

林夏沒隱瞞:“找了份家教的工作,隻能下午來了。”

圖書館一共四層,林夏每次隻去第二層。找到位置坐下,摘下書包,從裡麵拿出高中課本,埋頭學習。

時間在專注中悄然流逝。

廣播裡傳出5分鐘後閉館的提醒,林夏這才舍得停下筆。整理好書包,趕在閉館前出去。

-

打開門,地板上的男鞋讓林夏一顆心跌至穀底。

林誌明還在家。

除了這裡,她無處可去。林夏深吸一口氣,脫掉帆布鞋,踩著拖鞋進了屋。

聽到動靜的林誌明從臥室出來,張嘴便要錢:“錢呢?”

林夏:“我去圖書館了,沒去賺錢。”

一聽沒錢,林誌明怒從心起:“讀那個破書有什麼用?!不當吃不當喝!趁早輟學算了!”

林夏沒吭聲。

類似的話林誌明說過很多次,有一次林夏沒忍住,反抗:“我讀書是為了考大學,考的遠遠的,再也不回來!”

換來了一頓毒打。手臂上的淤青半個月才消。

林誌明知道自己這輩子完了,便把希望寄托在林夏身上。這份希望不是希望林夏出人頭地,而是留在他身邊給他養老。

隻要林夏稍微露出想遠離他的念頭,林誌明便暴跳如雷。企圖用暴力控製林夏。

所以,不想挨打的林夏學乖了。

她藏起了鋒芒和爪牙,扮出一副乖順模樣。想逃離他的念頭卻一刻也沒有改變。

“吃飯了嗎?沒吃我做。”林夏轉移話題。

林誌明往沙發上一倚,一副大爺做派:“我上哪吃去?去給我打斤酒!”

林夏隻得重新換鞋下樓。

商店在小區外麵,林夏穿過馬路,進了經常去的商店:“買斤白酒。”

老板看了林夏一眼,歎口氣,起身去打酒。

林夏知道,自己在周圍挺出名的。一來是因為學習成績好,二來是因為家庭。

不過林夏向來不在乎這些。

對她好的她會記住,議論她的隨意。

“五塊三,給五塊得了。”

林夏掏出五塊錢遞給老板,拎起打好的酒:“謝謝。”

一斤的散酒用透明塑料袋裝著,林誌明一次就能喝完。

他這麼愛喝酒,怎麼不一下喝死呢?

林夏不知道第多少次湧上這個想法。

他死了,她就自由了。再也不用陷在泥濘裡。

晚飯林夏炒了雞蛋,和米飯一起吃。

飯吃到一半,林誌明接了通電話,便著急出去,臨走前又朝林夏要錢:“再給我點錢。”

她買了酒,說沒錢林誌明不會信。

林夏從兜裡掏出50塊錢:“就剩這些了,我明天去賺。”

林誌明接過來,不滿地咒罵一聲,走了。

林夏花的錢都是她自己賺的。她不僅要養活自己,還要供著林誌明的賭博錢。

林誌明知道林夏賺不來大錢,每次三五十塊就能打發。然而這三五十塊,林夏需要好久才能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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