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歌:……
這大媽她認識。
她的職業粉,紀仲的真愛粉,就是這個大媽上次把她送的保溫壺給了紀仲。
狂歌瞟了眼四周,有隱藏攝像頭嗎?
大媽依舊穿的一件貂皮大襖,氣喘籲籲地跑到狂歌麵前:“恭喜你恭喜你進入五強了,剛剛我就坐在觀眾席,一直都在為你鼓掌呢,我就知道你可以的,田螺你真是棒棒的。”
她從自己那鑲鑽的精致手提包裡掏出一支非常大的筆遞給狂歌:“田螺,給我簽個名好不好。”
狂歌接住筆。
對上大媽那亮燦燦的眼睛,她真是,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麼,隻得問:“簽在哪裡?”
大媽指了指自己的白色大皮草:“就我衣服上就可以的,我今天專門穿了白色的出來,就是為了你簽的簽名可以顯眼點。”
狂歌:……
這皮草一看就價值不菲,她在上麵亂塗亂畫真的可以?
她斟酌著,問:“那,除了簽名,還需要寫彆的嗎?”
大媽頓時咧嘴笑了起來:“你要是不嫌麻煩的話,再寫一個我家夢姑好漂亮,可以嗎?”
還是個自戀的大媽啊。
可以,完全可以!
狂歌:“真簽在這衣服上啊?”
“對的對的,你簽在上麵,我就可以穿著衣服和我那些姐妹們炫耀炫耀了哈哈哈哈……”
大媽看著,是真高興。
狂歌遂不再猶豫,龍飛飛舞地把大媽說的字以及自己的簽名全都寫了上去。
大媽喜滋滋的接過筆看著自己身上的字:“田螺寫的字真好看,太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