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仲穿了田大發的運動服。
又寬又大。
簡直像是瘦不伶仃的小孩子穿的大人的衣服。
幸好,鞋子的碼數差的並不大。
紀仲戴了棒球帽,又戴了狂歌遞給他的披肩假發以及口罩,這才由狂歌開車送他出門。
家在彆墅區,四周沒有藥店,狂歌導航了一下,要走十多裡的路呢,等他走出去走回來,黃花菜都涼了。
紀仲自認為打扮成這麼一副鬼樣子,他自己都認不出自己,彆人絕對認不出來。
但,凡事總有意外。
紀仲在藥店裡順利找到藥,猶豫片刻後還買了一管藥膏,正排隊結賬,就遇到了一個虎背熊腰的男人進來打劫。
這男人打劫就打劫,還揮舞著手中的刀子朝收款台的護士亂刺。
護士嚇得躲開後哭著求饒。
男人嗷嗷叫喚:要錢。
又扭頭,朝店裡的幾個顧客嚷嚷:“你們的錢也都拿出來,不然老子砍死你們。”
紀仲不能忍。
一則他學過點跆拳道,藝高人膽大。
二則,本質上他還是個熱血少年,希冀著自己真能“拯救世界”。
所以他想也不想的,找了個機會就撲了上去。
男人比他高比他大比他胖。
一看就是個有力氣的家夥。
紀仲想仗著自己的身手敏捷先把這家夥的刀子搶下來。
但意外的是,大高個不僅人高體胖力氣大,而且還有兩把刷子。
紀仲自我感覺良好,可他是有車禍後遺症的人,稍微大力點,就胸口疼的喘不過氣。
大高個和紀仲廝打在了一起。
紀仲因為他手裡的刀子,處處受製,步步後退。
店員趁著這功夫忙忙躲在櫃台底下打電話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