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回答,隻有身體裡的情欲在迸發。
警察局走了一遭,算是因禍得福,狂歌徹底成了黎南川在黑道的代言人。
每一個決定每一筆交易,也不再需要黎南川的最終敲定。
她有了手機,有了筆記本,也有了人身自由。
但她的人身自由,卻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身自由,因為她現在成了警方的一級通緝犯。
假身份證,假發,甚至有時候,連臉都需要偽裝。
她要躲開很多公共監控,要躲開曾經那些熟悉的同事。
好在,狂歌侵入公安係統,篡改了程序,她的人臉最起碼不會被公安係統自動識彆發出警報。
黑道,尤其還涉及到了販毒。
一個月總有那麼幾天都是在生死時速。
不是在和彆的毒梟鬥智鬥勇的殺人越貨,就是在和警察爭分奪秒的搶時間。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
狂歌再次和小南對上,是一次海上的一艘豪華遊船上。
合作的其中一個毒梟想要另起爐灶,狂歌與這人談不妥,乾脆就把人乾掉,另外提拔一個頭頭出來。
剛剛將這一波人血洗完畢,整艘船上到處都是血。
狂歌正要離開,就被小南帶人堵在了夾板上。
海風很大。
這些特警們是從水裡爬上來的,大概是想偷摸進入遊船查勘。
但時機沒有選對,恰好狂歌帶人要離開。
相互一對眼,就是槍林彈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