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甚至連訣彆的話都沒有。
他說“快走”。
她轉身就走。
再後來,記憶模糊,狂歌除了記得轉身時他的樣子,對彆的事情,幾乎沒有了什麼記憶。
徹底的清醒,是在病床上。
她的心臟徹底不能再用,手術為她植入了一顆人工心臟。
如果能熬過排斥反應期,她至少還能有兩年的壽命。
但,如果人類的醫學沒有進步,她這顆人工心臟,至多也隻能熬五年。
老大後來,將一顆小小的鑽戒戒指放在她的手中:“是從你衣服裡找出來的。”
戒指舉起來,她對著陽光瞧著指托上那粒燦燦的小水晶。
她沒有這樣一顆戒指。
應該,是小南放進她口袋的。
他是,什麼時候放進去的呢?
狂歌從來沒想過自己還能繼續活下去。
但奇異的是,她熬過了排斥期,熬過了反應期。
甚至,連兩年時間也熬了過去。
這活著的日子,漫長的好似都沒了儘頭。
她轉在了技術部門,上班下班,日子幾乎是固定的。
她住在單位分配的住房裡。
她的隔壁,就是小南的房間。
他房間裡的布置很簡單,床旁邊還有一個很大的狗窩,小二層的狗窩是房間裡最豪華的存在。
那是旺仔曾經住的地方。
他有一本日記。
裡麵從他食堂初見她開始,記錄的都是她。
每天見到她的日子,心跳加快,不見她的日子,想念。
千篇一律,都是關於她的記錄,點點滴滴。
日記裡,記錄:黎南川臨死前,要小南殺掉狂歌,要小南將狂歌和他埋葬在一起。
這還真是黎南川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