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 3 章(1 / 2)

紈絝休妻記 垂拱元年 4895 字 2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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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姑娘回門一般是要在娘家吃過午飯,後半晌回去,不誤了晚飯時辰即可。

羅婉不知宗越問這個作甚,但還是給了他一個大概時辰。

宗越打馬走了,羅婉才看出已經快到羅家,遙遙看見父親和弟弟妹妹們在門口等候,他們概是認出了侯府的馬車,大步來迎。

“方才騎馬走的,是宗世子?”羅相禹望著遠去的人影,不確定地問。

羅婉說是,羅相禹吃了一驚,他是從不敢想宗越會專程來送女兒回門的,“你這孩子,怎麼不留世子吃飯?他不懂禮數,你也不懂?”

羅婉牽著妹妹手進門:“爹爹,世子聽見你這話,可不一定會高興。”

宗越臭名遠揚,是長安城中許多長輩用來規訓小輩的反麵人物,羅父自也少不了拿他舉例,萬一家中弟弟妹妹們口無遮攔,把說宗越的壞話泄了出去,那這梁子才是越結越深,誰也化不開了。

現下宗越走了反而是好事。

羅父細想是這個道理,遂沒再多說。

沒有宗越這個外男在,回門宴便未男女分席,一家人同席用餐,羅婉是家中長女,位列三姊妹之首,挨著繼母周氏入坐。

周氏原是羅相禹親姑家表妹,羅婉亦喚作表姑姑的,前任丈夫曾在嶺南一個下縣做縣令,六年前病逝,周氏在嶺南無所依托,遂攜一雙子女北上歸家。周氏在娘家住了兩年,周母去世,周家幾個親兄弟日子緊巴,無心也無力繼續接濟周氏母子,周氏不得已給當時還健在的親舅舅寫信求助。時逢羅婉母親去世不久,羅婉祖父覺得兒子身旁需要一個人照顧,且周氏畢竟是親外甥女,便命羅父將周氏母子接了過來。兩年前,羅婉祖父彌留之際,提出讓兒子娶周氏為繼室,讓周氏餘生有個名正言順的去處。

羅婉並沒抗拒過父親續娶周氏,隻稱謂上始終喚作姑姑,不曾改口。周氏對此當然不滿,自恃長輩身份,從前也多冷言冷語,今日卻格外熱情,一麵給羅婉夾菜,噓寒問暖,問在侯府有沒有受委屈,與新夫婿相處可好,眼睛卻忍不住覷著羅婉頭上堆金蹙玉的花簪。

“我記得這是安豐侯府下定的聘禮?”周氏目光落定在花簪上,寒暄地問。

羅婉淡淡“嗯”了聲,並無他話。

周氏連誇好看,又說:“你爹爹對你可是真好,侯府下定的聘禮,一文錢不曾落下,原封不動地給你陪嫁了回去,要我說,這樣做還是有些冒險,誰不知那宗世子揮金如土,萬一把你的嫁妝都揮霍了,你以後日子艱難,可怎麼辦?”

不等羅婉說話,羅姝道:“姑姑,你可彆亂說,什麼叫一文錢不曾落下,我阿姊可是給我爹爹留了一萬貫錢呢,家裡的賬目你不是拿去了麼,難道沒瞧見這麼大一筆錢?我爹爹說,這筆錢要留作我的嫁妝,誰也不能動,連石郎上學都不能動呢。”

羅姝、石郎是對孿生子,與羅婉一母同胞,皆小她五歲,如今也已十四。若按正常年齡,羅姝再過兩年也該談婚論嫁了,羅婉出嫁,管家權交給了周氏,卻也給妹妹留了一份底賬,故此羅姝對家底一清二楚,聽見周氏竟想言語上吞掉長姊留下的錢,哪裡會相讓。

一萬貫對侯府來說九牛一毛,對羅家這等普通人家,卻不是一筆小錢,是得不吃不喝攢上十來年才能有的數目。

羅姝故意看向羅相禹:“爹爹,你還記得說過的話吧,可不興反悔。”

羅相禹尷尬一笑。

羅姝察覺不對勁,追問:“爹爹,你不會把我的嫁妝錢揮霍了吧?”

羅婉也盯著父親,等他的答複。

周氏忙說:“沒有,沒有揮霍,你們爹爹一向踏實本分,上哪裡揮霍去?”

羅姝哪裡會信這話,再三追問父親,言他不說就要去查庫房。

羅相禹隻好說了實話:“你們阿兄馬上要下聘了,聘禮還差些,我想著,先用這筆錢給他補足了,等日後珠娘出嫁,答應你的嫁妝一文錢也不會少。”

羅父口中的“阿兄”便是周氏帶過來的兒子,長羅婉一歲,周氏正式再嫁後,一雙子女便都隨了羅姓,名字也隨了羅家親子,喚做羅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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