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
“嘴上說著不要,身體還挺誠實噠?”
李若川半天一個字都沒憋出來,有點抓狂:“你能不能不要打斷我!”
唐湖挑了挑眉:“不能。”
這叫說總裁的台詞,讓總裁無詞可說。
被搶儘台詞的李公子十分委屈,解開安全帶靠在座椅上:“你還沒聽我要說什麼,怎麼就不能了?”
關於那天夜裡發生過的事情,他記得自己從服務生那兒拿了衣服給唐湖送過去,可最後的記憶隻停留在他被壓在沙發上,然後就睡著了……?
李若川確定自己沒喝醉,可無論如何回憶,腦海裡卻隻有零碎畫麵,唐湖似乎對他做了什麼事情,可他醒來時身旁空無一人,她翩然而去,拔x無情。
唐湖低頭作搜索狀:“不想聽。”
“你找什麼呢?”
“板磚。”
隻要想到那個定下的角色飛了,她最想對李若川乾的事就是抄起一塊磚頭拍在他腦袋上,用暴力手段治愈腦殘。
李若川身體往副駕位傾了傾,顯然清楚她為什麼生氣:“小投資的配角有什麼稀罕的,我就幫你推了,再說我還沒看夠你,憑什麼讓全國那麼多觀眾先看?”
“……”
唐湖被他清奇的邏輯震驚得久久不可自拔。
你有錢,你想包養小明星,這些爸爸都能理解,但因為想先自己看夠了,就不允許人家出現在大熒幕上是不是太過分了?
還彆說,此類橋段在金主文裡屢見不鮮,美其名曰,自古包養出真愛,向來虐戀有情癡。
某個大佬出於對明星主角的占有欲,所以故意不給主角好資源,導致被包養多年仍在三線徘徊……請問出現這種情況,當事人能否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
這種金主還不如剝削人的經濟公司靠譜呢,起碼後者是簽了合同的。
建議每個大佬在包養小明星之前,也先擬定包養合同,讓明星每年出演一部在xx衛視播放的電視劇,一部投資不少於六千萬的電影,導演至少拿過華夏三大電影獎,而且角色不能是醬油龍套……這才是合格的大佬,有理有據,令人服氣。
然而當下流行的論調,是“愛你就要摧毀你”。
如果一個總裁說,“我要抽你大耳刮子”,這樣的愛情不會被人接受。
但是總裁換種說法,“我愛你,你要是想離開我,我就抽你大耳刮子”……臥槽好萌,是獨占欲極強的病嬌哎!
……萌個幾把。
唐湖對這樣馮遠征投胎的總裁並不是很感興趣,內心毫無波動,甚至有點想打人。
李若川素日無須看人臉色,卻對彆人的情緒變化很敏銳,見她的確下一秒就要衝過來暴力犯罪,笑嘻嘻地換了條件:“陪我去趟S市,幾天就行,明遠影業來年要投一部兩億的大製作,我讓你進組。”
唐湖猛地抬頭,很可恥的心動了一下:“為什麼要去S市?”
“我聽說你酒量好,年關將近,有幾場宴會必須出席,我缺個能擋酒的女伴。”李若川隨意的將手臂搭在車門上。
明白了,他不是想包養她,而是想叫個滴滴代喝。
唐湖想起他酒精過敏的事,心下了然,卻問:“李公子,以你的身份不想乾什麼,還有人能按著腦袋給你灌下去?”
“……我第一次喝酒的時候應該是12歲,跟家族的幾個長輩一起吃飯,有個叔叔非要灌我酒,我寧死不屈,然後被我爸罵了一頓破壞氣氛不懂事,最後還是硬吞下去了。”李若川輕輕歎口氣,眼尾斂著水光,“要是那天,我在飯局上隻露個臉就走,你覺得洛潭的麵子能不能掛得住?”
他也推脫過自己不能碰酒,可在某些人看來,男人能喝酒是天經地義,推三阻四反而虛偽……誰規定的道理?
說到底,當病態的文化現象已經形成,無論大佬還是普通人,都是被困死在其中的一環。
而看到唐湖表麵上輕描淡寫為初戀妹妹說話,奪杯子的架勢卻堪稱凶狠,李公子幡然醒悟了——
他決定從今天起做一個合格的富二代,包養小明星,倒也不是必須用來擋酒,反正就得有人心疼他。
唐湖突然不那麼想拿板磚拍他了。
w233在她腦內瘋狂提醒:‘宿主,等等宿主!你不是自詡君子嗎!現在心跳的激烈程度已經破表,馬上就滑向墮落的深淵了啊!’
‘這話我就不同意了,男人要是迎娶白富美,憑著老丈人的東風升職加薪,就能美其名曰[少奮鬥二十年];女人想走捷徑,就得被貶一句[不知廉恥傍大款],我想演大製作,想接好劇本,也想少奮鬥二十年啊,憑什麼不行?’
唐湖向前走了幾步,倚在車邊:‘不過,我得換種方式和他談,陪酒就免了,談談合作還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