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悔之莫及(1 / 2)

沒在第一時間離開的礦主,都忙不迭加入蘇渙牽頭建立的煤礦礦業聯合體了。

不得不呀!陳縣長連’抄家滅族’這四個字都說出來了,誰還敢硬犟。真嫌自己活膩,且還是全家都活膩了,所以要一起上路比較不寂寞?

就算不至於做到那種程度,煤礦這一大進項肯定是保不住的,假如不加入聯合體的話。所以沒有人多想,甚至沒想過施家的態度,最後這一批礦主全部加入煤礦聯合體中。

跟著施翁仲走的那群人,當然就成為縣裡取締的黑礦目標了。這時就算有人想回頭都不行。

那一天跟著施家走,走得十分決絕,連留下來看情況的態度都沒有,就意味著自己主動離開了談判桌。蘇家沒義務’給人一條活路’。

更何況這又不是甚麼抄家滅族,整件事情根本罪不至死,也就賠點錢的事情,頂多數額大了些。這可引不起任何同情。

而施家作為重點中的重點,當然是查賬兼查人了。

查賬是為了厘清從煤礦中得到的’非法’收益,該充公的充公,該罰款的罰款。主謀坐牢不在話下,哪怕是頂罪的都好,反正就是要有人出麵負責。

查人是為了查他們和槐樹妖一案的關係。要是涉入活人獻妖,看其涉入多深,嚴重者以殺人共犯論處,輕微者至少也是罰款與坐牢兩者擇一。

在這一點上,縣府表現得算是十分寬容,沒有非要把當家人抓進去不可。更不需要人頭落地來證明些什麼。

之前施家之所以可以頂住縣府的壓力,擋著警察不讓調查。是因為施家藉煤礦聯合體的話題之便,把多數礦主拉攏到自己身邊。即使不是支持他的,至少也保持著觀望的態度。

能開礦的業主,不論是合法開礦或黑礦,在地方上多多少少都算是個人物。這些人串連起來,陳聰仁這個縣長也會覺得綁手綁腳。所以不得不把這項大案擱置,尋找突破的契機。

現在一個煤礦聯合體招合作者,一個取締黑礦打擊礦主。一推一拉,登時就把施家營造的局麵給破了,槐樹妖案的調查也順利推進。

這時施家不要說獨力難支了。就是之前跟著他們的死忠礦主,這個時候也都埋怨起施家連累他們,恨不得打死以施翁仲為首的施家人。施家可說是內外交迫。

而且以開礦起家的這些人,可不是什麼詩書傳家的世家,多半是逞凶鬥狠的苦力出身。這些人麵臨悲慘結局時,他們恨不得拖著施家下水,讓施家人提早品嘗到家破人亡的味道。

不是沒有人想將矛頭指向蘇家。但隻要是個人都存在一個冀望,他們想以施家的人頭為投名狀,重新加入那聯合體中。所以施蘇之間該針對誰,就是個很容易做的選擇。

蘇渙當然不可能接受這樣的投名狀,他又不是山賊土匪。

雖說儒家門生不講仁義道德,反而振振有詞說著法治雲雲,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是守法還是蘇渙的底線,他也不會跟任何罪犯合作。

幾個礦主倒下,本有可能成為社會不利因素的失業礦工們,順利轉業到其他礦主麾下。就是那些被取締的黑礦,也被其他人愉快的瓜分。

蘇家自己成立的煤礦事業公司,並沒有擴大其規模,就隻是朝各家要了熟練且可信任的礦工而已。說來蘇家的煤礦開礦規模,在聯合體中隻算是中小型的礦主,但是誰也不敢小看他們家。

煤礦礦業聯合體,挾著蘇家聯合縣長整合的餘威,選用的是統一售賣的方法。

所有要加入聯合體的礦主,在礦坑的安全性與礦工的待遇上,必須要符合聯合體製定的標準;可以更好,不能更差。

這樣子要求,雖然讓大家的利潤都變少了,甚至還有不符標準且難以改善的礦洞必須要關閉。

但是那些被取締的黑礦與礦工人手,又補充到聯合體內的礦主手中。說起來,這些礦主還是賺了。

所以那些可能有的怨言,都被控製在最小的程度。就是礦主嘴上抱怨幾句受了點損失,但轉頭又看向新到手的礦坑與人手,盤算著能有多少進帳。

施家敢鋌而走險,在蘇家老爺離開平鄉縣之前,來一個武力突襲嗎?

不要說石黃鎮陳家那個前車之鑒的下場,在荊州地界已經廣為人知。陳家與施家的狀況不同,讓施翁仲這位家主下不了決心。

陳家是靺鞨八部的包衣出身,來自北方。對荊州而言,他是正經八百的’外人’。

在石黃鎮,陳家沒有任何根基,一出手就是強勢介入鐵礦的開采環節。到最後,總攬一切鐵礦開采。

等到朝廷撤出江夏郡,破壞原漢津鋼鐵廠的生產設施,大誌鐵礦當然也跟著關停了。陳家也就陷入困頓,坐吃山空。

這個時候沒了進項的石黃鎮陳家則受八洲國招攬,成為偽軍。畢竟北方的主子爺都降了,他們跟著降是合情合理。

到了八洲國戰敗,偽軍做不成了,看到漢津鋼鐵廠有重建希望的陳家,當然希望過上戰前的生活,甚至要過得更好。

換個角度說,沒能當偽軍斂財,他們再不想辦法回到鐵礦的老本行,石黃鎮陳家可能就要餓死他鄉了。因為他們整個家族的根基都在鐵礦上,也隻有鐵礦。

所以遇到冥頑不靈的蘇渙,石黃陳家衝了。然後輸了,把底褲都賠出去的那種輸法,家裡的男丁幾乎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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