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這邊的問題,最終以煤礦礦業聯合體的成立,以及那些刺頭的敗退告終。
是說蘇渙都動用官麵上的同門師兄弟了,還收拾不了幾個鄉紳的話,那也太掉價了。所以他對這樣的結果絲毫不感到意外,更不會有一絲同情。
這倒不是說蘇渙沒有惻隱之心。而是那些人底子本就不乾淨,還跟瘋狗一樣朝著他狂吠。
真以為瘋狗不能吃肉,所以人就不殺狗了嗎?反而看到這種瘋狗,那更要收拾了,以免去禍害其他人。這才是人之常情。
所以收拾那些人,蘇渙不為私怨,那也是雙手舉讚成的。至於分寸到哪裡,蘇渙清楚自己的同門師兄弟們自有節製。說到底,都不是什麼你死我活的大仇,非要把對方往死裡整的。
就說施家隨著槐樹妖而被燒死的那幾個老不死,真以為死了那幾個人,仇就結大了嗎?
開玩笑!猜猜一個家族裡麵,最希望那些老人死光的人是誰?是外人還是自己人?
假如這個人得了駐顏長生之法,能把晚輩熬死一代又一代,這個家是會興旺,還是被這個老人拖累?
能說出’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的人,都是因為老人時日無多,所以當珍惜時且珍惜。
但要是真有個太上皇永遠在頭上,所有人都要按他的規矩做事,有好處他要先占,遇到糾紛要以他的意願為仲裁。而這樣的情況會持續永遠!有多少人能接受?
施家內部對這幾個與妖締命有意見的人也不少,埋怨他們腦子發渾,連累自己的人更是多。
施翁仲之所以針對蘇家,倒不是他和那幾位的情誼深厚到此仇不報,難以為人的程度。一方麵是麵子問題,另一方麵則是借機發難,好攫取更大的利益。
那怕親爹也在裡頭,家族事務,終究是以家族為重。施翁仲如此說服著自己,強調自己並非罔顧親情。事實如何,大家都長眼睛。
既然煤礦上的事情黃了,那麼槐樹妖的事情就要想辦法把禍害降到最小,而不是繼續被牽連其中。施翁仲作為家主,可是比很多人都清楚那幾個與妖締命的老人家,做了些什麼肮臟事。
至於要扔出去頂罪的,當然就是那幾個老人家那一房的晚輩了。剛好把有意見的人一塊收拾了。
所以施家可能產生的威脅,在施翁仲與陳縣長內外配合下,迅速化消於無。甚至施家在礦區上的痕跡都被清理得一乾二淨,彷佛施家從未踏足此地一樣。
聯合體的事情有了一個好的結果。但一時半會兒的,蘇渙也走不開腳。因為他得要親自操持著聯合體的事情,至少得等到家中有熟練的管事來接手,他才能去做其他事情。
其實各家的情形也都差不多,事情都是底下的人在辦的。家主就負責點頭認可,或搖頭否決。真要把他們這些當家人當成牛馬拖,任一個家族的事情那麼多,不把家主累死呀。
外頭的事情,算是有驚無險地解決了。礦區內部的事情也沒有出岔子,按部就班地處理完畢了。
要說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挖煤,也不是規劃營地的問題,而是槐樹妖燒化之後所留下的萬人坑。
由平鄉縣的警察所進行的司法履勘已經完成了,所以這座坑老早就被填起來,成一個無名塚了。
根據調查,坑中屍骨完整有二百七十六具,其中有三十八具為孩童,五具嬰兒。
不完整的屍骨,如隻算頭骨,則還有一百六十一顆。其餘部分的數量並未超過頭骨,但也無法保證就是同一個人。
基本上都查無姓名。但有一部份是鄉裡的人,有幾個嬰兒的母親甚至還繼續在鄉裡生活;當然也有那種一家子全祭樹妖的。
而那個坑中的和寇兵士屍骨,據說是一個逃兵,所以才被鄉裡的人偷偷殺掉,而又沒有引來和寇軍隊的報複。
除了那幾個嬰兒還在的母親,信誓旦旦地說某具嬰兒屍骨就是自己的孩子外,其他屍骨都沒有人認領。就是那具和寇兵士的屍骨,警察也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精神,放回坑裡了。
兩邊還在就戰敗賠款的事情談判呢,沒個結果。對麵的埋在大金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活人能走回去,那就該偷樂了。誰還有精力送一個不知道往哪送的死人回敵國的家。
總之無名塚這件事情,已經在官方上落下紀錄。官麵上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
而在後續處理上,從蘇渙給出的那篇祭文燒了之後,本給人陰森發寒的那種感受就沒有了。等到蘇家老爺外麵的事情處理得七七八八,再回到礦區營地後,已經有一塊石碑鎮在無名塚之上。
碑文內容就是蘇家老爺所寫的祭文,字跡一如蘇渙的筆跡,鐵畫銀鉤,勁健雄渾。
儘管蘇家老爺對石匠的功夫不熟,但是他懂得評鑒啊,而且還講究。要是碑文刻得不過關,他讓人把石碑砸了,也不是不可能發生的。就怕糟蹋了自己的名聲。
然而當蘇家老爺親眼看到這塊石碑時,都有一種想法。要是不知道的人,恐怕會以為這是哪個老師傅經年累月的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