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色很有代入感,一股遺憾感撲麵而來,讓他很有共鳴。
這歌,能火,大火不敢說,小火必然。
生意人曹老板眉頭一皺,看著王軒,裝作有點為難,
“完成度還行,但沒什麼音樂性,最好提高下審美。不過繁星可以發行。”
而後,曹老板繼續問,“軒哥,這是誰的作品。”
“我的。”
“額,為什麼?”
“娛樂圈很大,我想去看看。”來之前,王軒早就編好了理由。
曹老板其實也無所謂理由,對他來說賺錢就行。
他猶豫了下,他緩緩開口,
“市場不好把握,這首歌發行不一定賺錢,萬一聽眾不買賬還會虧錢。所以分成隻能給到5%,或者買斷費用20萬。”
曹老板沒想過王軒會自費,新人歌手自費差不多等於白送。
5%和20萬之間做選擇,一般人都會被20萬迷惑雙眼。
其實常規套路,一個最低分成,和一個看起來高的買斷價格,正常人都會忍不住誘惑,買斷走人。
“你打飯要飯的?”王軒慢條斯理說著。
曹老板頓感一股無形壓力鋪麵而來。
該死,忘了這人不是隨便坑的新人,而是有背景的富家子弟,自己套路他,怕是讓他不滿了。
看戲的黃脖美美嘖嘖了口茶,又補了一刀,他將這首歌製作人是三寶老師,錄音棚在百花的消息,不小心透露了出來,嘲笑起曹老板,
“曹老板啊,你不識貨啊。”
“那,軒哥你的意思。”曹老板忍不住詢問,這筆錢屬實想賺。
“我隻是單純喜歡音樂。”
編了一套富二代叛逆和家裡鬨矛盾的戲碼,簡單敘述後,王軒頓了頓,“我對這首歌很自信,20萬簽約費,加五五分成。”
“恐怕不行。”
壞了!好像演過頭了?
王軒還準備退一步,沒想到曹老板紅了眼睛。
“軒哥,公司真沒錢了,我甚至擔心下個月員工工資。”
曹老板似乎成年人的崩潰了,淚水止不住的流,帶著發泄說出了他的故事,一個時代浪潮下,普通人被打翻在海底的故事。
情緒很飽滿,故事很,普通。
黃脖感同身受,紅了雙眼,而王軒,不算感動,隻是眼裡很溫暖。
等曹老板收拾好情緒,王軒詢問起繁星的年淨收入、支出等各種數據,心裡稍作盤算,
“曹老板,公司你賣嗎?”
“接受分期嗎?”
雙方達成一致,繁星作價一百萬,王軒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買下。
首付為0,這是曹老板強烈要求,因為他付不起公司下一個月工資。
交易達成後,據說曹老板去當群演了,好像是新水滸劇組。
“軒哥,你好像沒錢。”
“公司有啊。”
“不是,軒哥,空手套白狼啊。”
“對了,曹老板這二層小樓伱怎麼不要。”
“算了,普通人不容易。”
10月18日,繁星公司。
刑法說,公司歸公司,個人歸個人。
繁星唱片簽下《狼愛上羊》專輯製作權,歌曲版權歸王軒個人所有,專輯分成按照業內最高標準,參考羅大右,王軒拿60%。
同時,繁星保證,傾儘所有資源推廣《狼愛上羊》,並以合約的形式,規定京津冀地區的電台宣傳方麵,確保份額。
王軒左右手握在一起。
“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