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焱這樣說當然是有原因的,在另一個時空的85年,M豔芳發行了一張名為《壞女孩》的專輯,一上市就獲得廣大歌迷的追捧,一周拿下八白金,三個月熱銷72萬張,那是非常的火爆。
但也是因為這張專輯中主打歌《壞女孩》,歌詞太過大膽露骨,遭到了香江很多老派文化人士的抨擊。後來M豔芳受邀北上廣州舉辦演唱會,也同樣因為演唱《壞女孩》,遭到了內地七年的封殺。
現在在這個世界,M豔芳成了維創公司的代言人,不管是為她個人考慮,還是為了維創公司考慮,劉焱都不想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還是提前打好招呼,將那首《壞女孩》徹底扼殺掉好了。
接下來,M愛芳化身M豔芳的經濟人,和劉焱商量起了代言合同的各種條款。半個小時後,兩人將合約的內容商量了個大概,然後將公司法務部長胡蘭請來,起草了一份為期十年的代言合同。
M豔芳在兩份打印好的合同上簽上自己的名字,然後長長的吐出一口氣。
她知道,從這份合同開始,她今後的人生道路已經大不同。有了每年100萬港幣的代言費,和每月上萬的工資,她再也不是那個到處跑場子賣唱的歌女。
憑借她如今每年的收入,她已經輕鬆躋身香江上層人士之中,這些錢省著一些花,供起一棟麵積小一些的彆墅,已經絲毫沒有問題。
住豪宅,開豪車,穿著各種漂亮奢華的名牌服裝,進出各大豪華商場餐廳,這些香江上層人士才能享受的起的生活,第一次離她如此之近。
而且在剛剛簽署的這份合同中,明確規定了,維創公司要出資給M豔芳個人開一間音樂工作室,並雇傭音樂界的一些資深人士,對她進行培訓、包裝、宣傳。如果有需要,公司甚至會幫他聯係唱片和磁帶製作工廠,給她出版發行各人專輯。
譬如這次磁帶隨身聽的廣告推廣計劃之後,作為後續營銷計劃之一,公司將著力為M豔芳打造首張個人專輯。此後購買維創磁帶隨身聽的顧客,都將免費獲贈一盒M豔芳的正版磁帶,作為試音帶。
這一整套營銷計劃,可以說是一場豪賭,將維創隨身聽這個產品和M豔芳的個人徹底捆綁在了一起。
此後如果M豔芳一飛衝天,成為香江頂尖歌星,甚至成為一代華語歌後,維創的磁帶隨身聽也必然會跟著成為家喻戶曉的明星產品,大賣特賣。
甚至連維創這個品牌也能從中獲益不少,知名度和美譽度都能得到不小的提升。
如果M豔芳沒有紅起來,甚至因為唱的歌曲不好聽,引來了香江市民的反感,同樣也會拖累維創磁帶隨身聽的銷量。
不過在二十一世紀,聽過M豔芳的諸多歌曲,了解過她的生平的劉焱,可不相信M豔芳紅不了。即使他這隻小蝴蝶再如何扇動翅膀,造成的蝴蝶效應,也不可能改變香江普通大眾的聽歌喜好,他還沒有這麼大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