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小說大概是講,鬥氣大陸以鬥氣力量體係為主。不過,又存在其他特殊的鬥氣修煉方法,比如,吸取天上星星的星火,融入到鬥氣中,從而擁有獨特的力量。而每個鬥氣強者,隻能融一顆星的星火。
主角衛斯文,因為拯救了一名外星少女,獲得了少女饋贈的宇宙星圖,結果把鬥氣升華為星河之力。
表麵上鬥氣很弱的衛斯文,被對手逼迫至絕境,爆發出遠超過其境界的星座鬥氣!
後來劉森知道尼寬跟黃餘浪合作搞出這麼一部作品,不禁很囧——尼瑪的,若不是畫風不同,他真以為是山寨版《聖鬥士》。
當然了,後來的《聖鬥士》有一點點雷同,但聖鬥士因為加入了神話傳說,所以逼格更高一些。
尼寬臨時趕工出來的作品,創意固然令人一亮,卻因為太過於單薄,注定不能像《聖鬥士》那麼經典。
彆說跟《聖鬥士》去比,就是跟黃餘浪後來的作品《神兵玄奇》、《天子傳奇》相比,也顯得背景太過於單薄。
聖火出版社跟餘浪出版社之間的漫畫爭霸,在劉森看來不過是過家家,關鍵的不是利潤,而是這塊市場的人才。
先把人才給籠絡好,事後,劉森的很多布局,才能夠被執行。
這倒不是動漫產業本身的利益,龐大到令人眼饞的地步。
漫畫行業即使做大到RB漫畫的程度整體規模也就兩三千億日元,動畫行業也差不多,兩者加起來市場規模可以達到5000億日元。
也就是說,動漫作品本身發展到極致,把全世界的半數蛋糕都吃掉,也不過是幾十億美元左右的總盤子。
未來遊戲行業高速發展,逐漸跟動漫行業不是一個級彆。但是,動漫行業幾十年後,市場規模跟現在依然差不多,如果,劉森不是擁有未來取之不儘用之不竭的創意作為支撐,也不會打算投資這個利潤和規模不是很大的市場。
而動漫產業甚至被RB稱之為支柱產業,如果僅這麼一點點利益,怎麼可能配得上支柱之稱?
事實上,動漫產業之所以是產業,並不是漫畫和動畫作品本身的銷售,而是根據其作品衍生出來的周邊產品和產業的價值總和。
比如,有些動漫如《超時空要塞》、《lovelive》之類的作品,除了出售動漫作品本身取得的收入之外,其動漫音樂專輯也是非常暢銷。
《哆啦A夢》係列更是能夠出售形形色色的周邊IP開發版權,文具、服裝、裝飾、食品……無數個領域的開發,讓其成為當之無愧的產業。
劉森在21世紀,拷了一堆的漫畫,準備重點搞的,並不是什麼《鬥破蒼穹》、《鬥羅大陸》、《聖鬥士》之類的漫畫,而是――《四驅小子》!
《四驅小子》的價值不在於它的漫畫和動畫賣了多少收入,而是在於它是賣迷你四驅車的軟廣告,它是周邊商品的利益,比其作品本身龐大百倍的超級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