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什閭城(1 / 2)

“糊塗蛋,給誰發信息哪,是不是昨天那個女的?”。

小妹忽然探出腦袋,笑嘻嘻的看我:“聽說還是個大肚子,準是你乾的好事”。

我看著被蒙在鼓裡的她,勉強笑了笑,在彆人眼中,大概也有一絲苦澀。

“誰敢造我的謠?”。

“趙河寬”。

這該死的小四兩,總有一天把他那張大嘴焊死。

不過這小子倒沒騙我,七樓和八樓中間的小洞就是花鏢紮出的痕跡,我想那個時候不光他,周圍幾棟樓上的人都在沉睡。

至於陶木春和蘇欣晨,是體內的聖女基因保護了她們。

小妹呢?她和那隻炸了毛的狐狸一樣,受了刺激,沒有陶木春的血,也許會狂躁到失去知覺。

白狐肯定是變異過的,誰有這個能耐?隻有朱永良。

如果他真拿動物做了實驗,不會就這麼一種,也不會就這麼一隻。

而深夜出現的白衣人又是誰,難道是聖女背後的那些隱形人,他們不遠千裡追捕怪獸,是人道毀滅,還是帶回去供明言教授研究?

我腦子轉的飛快,根本睡不著,發了一條信息給蘇欣晨,問她如果我喝了陶木春的血,會不會想起那失落的十一年,她的回複是NO。

陶爸爸曾經出過一次意外,也是摔傷了頭部,昏迷了整整三天,陶木春哭紅了眼睛,偷著喂他喝下自己的血,可事情並沒有象她希望的那樣往好的方向發展,陶爸爸仍然沒有醒,最後還是推進了手術室,又清了一次顱,才慢慢有了知覺。

倘若她的血對誰都有效果的話,頭一天見我,就直接硬灌了,用不著文武帶打的,那麼費勁。

臨近半夜,車駛進一個服務區,餐廳裡沒人,小超市還亮著燈。

小妹拉著蘇欣晨去買吃的,我和陶木春各自訂了房間,兩人間,我進去的時候,一個男人正四仰八叉的拍著肚皮打哈欠,床櫃上扔著吃剩的包子和香腸皮。

他年齡、個頭和我相仿,身材卻比我胖了整整一大圈,是個小細嗓,說句不好聽的,象太監。

“一個人旅行?”。

“和朋友一起,散散心”。

還彆說,自從離開老林飯店,心情好多了。

我一邊跟他東拉西扯,一邊鋪床,剛收拾完,小妹在外麵喊我去吃飯,就在隔壁。

四桶泡麵,四根香腸,一堆榨菜和鹵蛋,標準搭配,蘇欣晨吃不了,扒了一半給我。

小妹似乎也不太餓,剩了點,都讓陶木春報銷了,又拿了根老玉米繼續啃,神情專注,好不好吃都得吃,不吃那來的血。

“我今天感覺有點奇怪”。

她忽然停下來:“好象又有人跟著咱們”。

這女孩的第六感一向很準,上次是陳安俊,這次會是誰呢?。

蘇欣晨走到窗前,望著路燈下的停車場,好幾輛車裡都睡著人,再過五六個小時天就亮了,不值當的再花錢開間房。

她把耳機挑開一條縫,閉著眼聽,外麵風吹蟲鳴,時不時“轟隆隆”的駛過幾輛運輸車。

每當這個時候,她都會鬆開手,減輕對耳膜的損傷。

“大貨櫃裡有三個人”。

她小心翼翼的調節著縫隙的大小和方向:“……他們要早點走,明天中午必須跟老大見麵……還說,這貨太紮眼,不能在這兒久呆……”。

蘇欣晨用簡短的幾句話,把聽到的概括出來。

我幾乎驚呆了,這技能也太牛了吧。

“人最多的是那輛銀色麵包,四個,其中兩個呼吸均勻,可能在睡覺……有一個剛剛掛斷電話,告訴同伴那邊的兔子醒了,還好被捂在了籠子裡……噢……他旁邊是個女的,一直在強調要保障什麼人的安全……”。

她說著,轉向一輛高檔小轎車,隻聽了幾秒鐘,臉頰忽然飛起一片紅暈,“啪”的扣上耳機,扭頭“呸”了聲。

過來人都知道她聽到了什麼,無非是“吱吱呀呀”、“嗯嗯啊啊”一類的象聲詞。

連不諳世事的小妹都懂,貼著玻璃、瞪著眼睛找,看到底是哪輛車。

“收”。

蘇欣晨嘴角含笑,拉上窗簾。

“美少女,咱臉皮彆那麼厚行嗎,偷窺人家不好”。

陶木春關心的是談話內容,兩輛車同樣神秘,但似乎跟我們扯不到一塊。

回到自己房間,胖子還沒睡,得知我們要去同益古鎮時,一骨碌爬起來:“夥計,帶上我唄,我做夢都想爬上雪山頂,迎著風雪高歌”。

我瞅著那身肥肉,覺得還是做夢比較適合他。

“不信?我給你看”。

他相機裡有張自拍照,穿著衝鋒衣,站在皚皚白雪的山腳下,一手扶著同等身高的石碑,上刻“玉硯雪山”四個遵勁有力的大字。

“既然去過,就不叫做夢”。

“去是去過,沒上山,晚了一步,我到的前一天山體滑坡,半夜就封了,聽說露出了個冰窟,深不見底……”。

工作人員立刻加裝護欄、貼上警示標牌,隔了幾天又去複檢,竟然多了堆人體遺骸。

“彆害怕,不是現在的,雖然被動物啃咬的有點慘,但勉強可以辨認出服飾,應該是個古人”。

我忽然來了精神:“什麼時候的事?”。

他看著房頂想,好象上麵寫著年月日,忽然一拍手:“四年前,沒錯,那時候我剛結束了第一段戀情,痛不欲生……”。

我對他的心路曆程完全不感興趣:“遺骸哪?”。

“你這人真沒勁”。

他見我不搭話茬,蔫了:“……我那兒知道”。

網上還真有當年玉硯雪山滑坡的報道,跟他說的很接近,最後多提了一句,因為某個工作人員的疏忽,那堆殘皮破骨在運下山的過程中丟失了。

“到了同益古鎮,一問就明白了,我給你們做向導”。

胖子不達目的不罷體,拿出身份證:“我叫羅靜安,探奇雜誌社的記者兼攝影師,不是壞人”。

一聽這雜誌社就大不了,果然,隻是幾個大學同窗的共同興趣。

“羅靜安?”。

當我把這胖子介紹給女孩們,小妹眨著眼睛:“鑼不是越響越好嗎,應該叫羅震天才對,怎麼會越敲越安靜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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