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事情沒完(1 / 2)

韓四當官 卓牧閒 3760 字 8個月前

送走書吏,韓秀峰把八爺、薑六等川幫夫頭叫到斜對麵的茶館,說起要湊足錢才能把人全保出來的事。

“之前光想著大頭的小命能不能保住,忘了跟你們提這茬。其實衙門的規矩你們是曉得的,何況這次不比以前,真沒得討價還價,我看你們還是趕緊想法湊湊,早點湊夠銀子早點把人保出來,免得夜長夢多。”

“小六,天曉得茶幫會不會反悔。聽四娃子的吧,趕緊去湊錢。”大頭一天不出來,八爺心裡一天不會踏實,緊盯著薑六眼神中滿是期待。

薑六當然想早點把人保出來,一邊盤算著這筆錢咋分攤,一邊問:“四哥,一共兩百兩是吧?”

“大頭一百兩,其他人一個人十兩,一共兩百兩,不過這兩百兩是給張彪的,也就是大老爺的那個長隨。”

“給他跟給大老爺有啥兩樣?”

“所以說這兩百兩沒得討價還價,”韓秀峰放下茶碗,接著道:“俗話說縣官不如現管,這次刑房和捕班皂班可以說幫了大忙,不能沒點表示,不能讓人家白幫忙,所以捕班的鞋襪費、酒飯錢,皂班的解鎖錢、帶堂費和刑房的紙筆費、傳呈費、出票費、到案費、踏勘費、結案費一文也不能少。”

“四哥,我曉得衙門的規矩,可是……”

“六哥,你曉得你是想說已經托我給王經承捎過錢,但剛才已經說得很明白,一碼歸一碼,那是大頭的保命錢,這會兒說得是你們跟茶幫尋釁滋事、當街械鬥的事!你以為衙門是啥地方,況且這錢不光你們要給,茶幫一樣要給!”

韓秀峰抬頭看看眾人,又補充道:“日子還得往下過,你們今後還得在碼頭街巷討生活,且不說不給錢大頭他們能不能全須全尾地出來,就算不給錢能出來,茶幫給了你們川幫卻不給,要是以後再遇到啥事人家是會幫茶幫還是跟這次一樣明裡暗裡幫你們?”

“小六,四娃子的話在理,想想法子,大家夥湊湊,三四百兩應該能湊上。”

“用不了四百兩,有三百兩足夠了。”

“行,就這麼定。”薑六回頭跟另一個夫頭使了個眼色,讓那個夫頭趕緊去籌銀錢,隨即看看八爺,然後看著韓秀峰憂心忡忡地說:“四哥,有件事剛才沒顧上跟你說,昨兒我一夜沒睡,擔心茶幫搞鬼,托了好幾個兄弟去打探消息,你曉得我打探到了啥?”

“啥?”韓秀峰下意識問。

“被大頭打死的那個短命鬼姓吳,叫吳元寶,是正兒八經的茶陵人,今年三十四歲,在家排行老大,茶幫那幫龜兒子都喊他吳大,下麵有三個兄弟。他那三個兄弟全在這兒做腳夫,據說還有幾個堂兄弟和表兄弟。”

“啥意思?”

“吳大被大頭打死了,吳二吳三吳四和他們那幫堂兄弟表兄弟能咽得下這口氣?幫我去打探消息的人說,他們不敢不聽湖廣會館客長的話,但也不想吳大就這麼死得不明不白,賭咒發誓要大頭的命。”

韓秀峰大吃一驚,凝重地說:“這就麻煩了,天底下隻有千日捉賊沒有千日防賊的道理,茶幫那麼多人,城裡城外全是他們的眼線,大頭不出來還好,一出來就會被他們盯上!”

“我就是擔心這個,畢竟我們要做營生,不能天天盯著大頭,也不能天天跟茶幫打架。”

“要說死人,江上死的人還少嗎?大頭再能打也雙拳難敵四手,這可咋辦?”八爺也是剛曉得這事,頓時嚇得魂不守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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