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地下生意的,很難有機會?正行,因為那些大亨擔心你壞了一鍋粥,就會對你打壓。
香港的社團,永遠都是政治和商人的一條狗;以前甚至連狗都做不上,因為當時香港JC是商會的狗。
馬成才也說道:“是啊大哥,我們怕什麼,父輩的事情已經過去很多年,我們現在是?正行生意,又有台島官方撐腰,怕什麼。”
瘸子馬庭強沒有說話,但他內心覺得這事不簡單,他打聽過林正傑的為人,絕不是善良之輩。雖然事情過了很久,但彆人又不需要親自針對馬氏,或者《東方日報》。
馬成坤一聽兩個兄弟的話,也釋然說道:“不錯,我們《東方日報》是香港第一大報,怕他做什麼。雖然林正傑擁有電視台,難不成還能公認抹黑我們不是。”
很快,馬氏兄弟便沒有將事情發在心上。
另外一邊,林正傑得知現代出版社已經買下《天天日報》後,便來到現代出版社。
“老板”
集團董事兼現代出版社社長葉紹良、副社長吳漢偉,兩人走進他的辦公室。
林正傑點點頭,說道:“這次來,是打算給你們講講《天天日報》該怎麼運作!”
葉紹良說道:“好的,相信老板又有創新的舉動!”
吳漢偉也拿著紙和筆,準備記錄下來,他是副社長,主管內容。而葉紹良是社長,主管經營,以及負責集團的‘大文化產業’。
兩人都是跟著林正傑最早打江山的老人,知道老板的作風――收購任何資產,都會有創新的舉措,製定宏偉的發展目標,不可能僅靠收購,就能成為如今的泰富集團係的。
林正傑擺擺手,說道:“具體要靠你們的執行力和能力,我隻是提供意見供你們參考.首先:《天天日報》要執行一個三個月後,有改進的新版本。原本的《天天日報》太依托突出馬經和娛樂性,在新聞采編上,遠落後《東方日報》,所以導致內容也不夠綜合化。所以在這三個月時間,我們要大肆擴大采編人員,去《東方日報》、《星島日報》等挖人,高薪挖人,組建一個強大的新聞采編隊伍。同時,以後也可以購買新社和台島的新聞,但是我們要做中間人,不要偏向任何一方。”
這幾年還是不要急著靠向內地,畢竟電影和電視產業還要靠台島業務,等八十年代末期,再慢慢向內地靠攏。當然,新聞的自由性,哪怕是林正傑也不會乾涉的。
這是做人的基本原則!
林正傑的意思是,不要在內地和台島中間去做裁判,就單純的報道新聞即可,真實即可。
葉紹良馬上詢問道:“老板,這樣代價會不會很大?”
他不是退縮,而是要先讓老板講明白――要利潤,還是要影響力。
林正傑說道:“不計代價!”
“明白”
吳漢偉說道:“三個月後,《天天日報》的新版本,簡而言之就是向《東方日報》看齊,這樣我們得有自己的核心內容模式。隻是《東方日報》確實做的很不錯,值得我們學習。”
言下之意,最多也就是搶一下《東方日報》的銷量,此消彼長。
這是很正常的討論,林正傑也不介意吳漢偉的長他人誌氣,畢竟也算是事實。
不過,林正傑可是不願意一直做老二,就算不成功上位,也得讓《東方日報》銷量銳減。
目前《東方日報》突破30萬分,而《天天日報》才突破10萬份,兩者的差距很大。前世巔峰時,《東方日報》是40萬份,而《天天日報》大概是18萬份左右。
差距有在縮小,說明大有可為。
林正傑說道:“可以適當的使用澳洲新聞集團的編輯手法,在標題上突出醒目,新聞也適當的可以渲染一下,奪人眼球。”
商人嘛,無所不用其極!
吳漢偉點點頭,說道:“好,我明白了!”
當然,不是讓葉紹良、吳漢偉直接去經營《天天日報》,他們是作為上司,去要求《天天日報》去整改,並監督執行。
接著,林正傑說道:“第二,三個月後的新版上市時,我們免費送1個月,延續當年雜誌的營銷打法。”
葉紹良和吳漢偉眼前一亮,這可是殺手鐧啊,免費送給發行商和零售商,由他們去推銷推廣,簡直就是超級管用。
葉紹良附和的說道:“我們就要做日報領域的攪局者,好好的改變行業秩序。時代不一樣了,過去文人辦報的那一套,已經不吃香了!”
文人辦報,幾萬港幣就能搞起來。
但現在不一樣了,現代出版社這個攪局者,要讓這個老式傳統徹底消失,進入燒錢模式。
後世香港競爭激烈,甚至出現‘免費報紙’的情況。
吳漢偉則說道:“我們這種營銷模式,沒有根本的違規,畢竟零售價還是差不多水平。隻是說,零售商和發行商更賣力的推廣,畢竟事關他們的利益。”
確實不違規,最多在最後由報業公會勸導一下。
林正傑接下來說道:“最後就是,韋氏和其他股東的股權,如果有機會就拿下來吧!我相信,他們也玩不起這種金錢遊戲。當然,要考慮順利過渡的問題。”
葉紹良點點頭,說道:“我明白,相信我們主導大舉擴張的時候,他們就會主動售出。”
現代出版社不算是外行,所以也不需要韋建邦和韋氏家族。
林正傑心情顯得很不錯,收購《天天日報》後,算是‘文化產業’閉環了,後續隻要按部就班的發展即可。
離開現代出版社後,林正傑回到泰富集團。
“林生”
萬達影業的負責人江誌強,來到他的辦公室。
“坐叫?來,是想給你說件事。我們亞視以前的節目策劃麥當雄,不是成立了一家電影公司嘛!”
江誌強點點頭,說道:“我知道,他的電影公司去年監製了《靚妹仔》和《神探光頭妹》,其中《神探光頭妹》被帶到戛納、米蘭及亞洲影展中,因此獲得不少版權購買。”
林正傑說道:“這些倒是不重要!我想拍幾部五六七十年代的社團電影,不過我們萬達不太方便直接出麵,所以就打算讓這個麥當雄合作。”
這很正常,前世嘉禾看中三級片的利潤,就會找其他電影公司拍攝,他們投資或提供院線。
如今林正傑想拍點社團電影,自然想借助其他人來完成。
當然,他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惡心馬氏家族。
當然,順便賺點錢也不不嫌少。
“老板想拍什麼片?”
林正傑直接說道:“第一部,以白粉馬氏家族,第二部,以跛豪為背景的。告訴麥當雄這些就行了,他擅長拍這種真實題材改編的。當然,他要是想拍四大探長之首的題材,我們也可以投資。”
本想說,給馬氏兄弟抹黑一點,但想想就算了。
江誌強說道:“這幾個題材倒是很新意,那個年代才過去十年,相信很多人都感興趣。我這就去找麥當雄合作!”
“嗯”
江誌強離開後,林正傑並沒有將這些事放在心上,他如今對付馬氏家族,更多是將精力放在《天天日報》搶奪《東方日報》市場份額上。
拍電影這種事,權當讓馬氏家族浮出水麵,算是嚇嚇他們而已。畢竟,他們才洗白沒幾年。
至於因此得罪什麼人,林正傑壓根不放在心上。
這第一,是麥當雄拍攝的,不是萬達影業拍攝的;
第二,林正傑如今的身份,除了未來的大圈幫,本地還沒有敢打他的主意,畢竟他電話可以打進總督辦公室。
林正傑帶保鏢,並不是防香港社團,而是防的省港旗兵。當然,林正傑也遵守遊戲規則,所以對馬氏家族打算慢慢的炮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