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一章 明買暗偷(1 / 2)

“告訴石鐘,給他半日的時間,讓他和那個發小商量好,事成之後,你會給他們每人一千兩銀子的安家費,讓他們離開石林村。”

仙東家費解不已。

林府的內賊和石鐘,就算事後暴露,與他們也無關。

為何還要再多出兩千兩,讓他們去彆處安家?

“施幕僚,看來家主給了你不少銀兩。”

果然不是自己的錢,花起來就是不心疼。

施瑞辰看到崔仁不屑地撇嘴,仿佛又回到了初次前往崔宅時。

每次崔家的人見到他,哪怕對方隻是一個下人的身份,也透露著一股與生俱來的優越感。

可,那又如何?

崔氏子弟也分三六九等,而他,已然是崔家最高等的那個人的幕僚了。

施瑞辰不緊不慢地從懷裡掏出一塊玉佩,吊在崔仁麵前晃悠著。

“家主的玉!”

崔仁看到信物,頓時收斂了不屑之色,震驚地看著施瑞辰。

他隻當這是一個尋常的幕僚,是為家主傳話的。

不料,竟能代替家主行使權利,命令崔氏子弟聽令!

“崔仁公子,你現在還想打聽,家主到底給了我多少銀兩嗎?”

“不。”

崔仁咬緊牙關,雖不甘但也隻能認錯。

“還望施先生原諒我剛才的言語冒犯,我隻是覺得,沒必要這麼做。”

本來施瑞辰不想解釋他這麼做的緣由,顯得他是在故意彰顯自己的智慧。

他來到益州,往後還要去蓉州,光憑家主給的信物,確實能讓所有崔氏旁枝子弟伏首聽令,連嫡係子弟,也得讓他三分。

可不收服這些人的人心,難免會遇到阻礙,得不償失。

以前的他因為身份低微不起眼,根本不必去浪費精力搞好人際關係。

現在的他已是崔家主身邊最得力的幕僚,行事必須有風度。

“我知崔仁公子並非冒犯,隻是心中有疑惑,家主有疑惑時,都可以向我請教,公子有疑,也可如此。”

聽說連家主有時候都要向施瑞辰請教問題。

崔仁身體端坐好,態度恭謹了幾分。

也不再不懂裝懂了,連忙問出了他的疑問。

施瑞辰慢條斯理地回答道:“提出這樣的條件,表麵是為了他們考慮,以免東窗事發,他們被林府責備,實際上,是考驗他們是否真的為我們做事。”

“如果他們不是真心為我們做事,圖謀錢財的話,定不會答應這個條件,畢竟不到萬不得已,誰願意背井離鄉去討生活?”

“而如果他們同意了這個條件,說明他們確實是貪圖錢財,不惜背叛林府,背叛整個石林村,這樣,交易才可繼續進行下去。”

原來如此!

崔仁明白後,朝著施瑞辰拱了拱手。

“敢問先生,為何隻給他們半日的時間?如此大事,不應該多給些時間,讓他們商量嗎?”

“隻給半日時間,正是為了避免他們與旁人商量。”

什麼?

施瑞辰見崔仁竟沒想通其中的關鍵,心道:崔氏子弟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幸好他來得及時,否則像崔仁這樣顧頭不顧腚的做事風格,讓人賣了還要替人數錢。

“崔仁公子,你難道就沒有考慮過,石鐘和他所謂的發小,實際上是林府給你下的套嗎?”

“不可能!”

崔仁不假思索地反駁。

說完,他捋了捋最近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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