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醉的不安,會不會也和這些事有關呢?
似乎沒想到薄冰會問這種問題,池醉猶豫幾秒,點頭:“常有的事,上島的時候我還年輕,前腳滿18歲,後腳就被送進去了……你知道的,那個年紀的年輕人都愛做夢,我就是。”
“我總幻想自己能拯救世界,感化島上的人,”池醉說著說著笑了起來,語氣幽默,“不過每次我救人,救完就被捅,救完就被捅,時間長了我就變得鐵石心腸了,這種伎倆騙不過我。”
話雖這麼說,可直到現在池醉都記得,自己最絕望的一次。
當時他兩天兩夜沒吃飯,胃裡都是些難消化的草根樹皮,想肉想瘋了。
那時候的他還算有骨氣,堅持不碰自己討厭的東西,比如螞蟻、蠶、蛇這些生物。
後來他掙紮半天,好不容易抓條魚,結果生火時在叢林邊緣撿到了一個餓暈的男孩。
男孩約莫十五六歲的年紀,餓的奄奄一息,沒了意識。
池醉趕緊喂了他大半條魚,才把他的命吊住。
男孩醒來後,表現的非常感激,信誓旦旦地說以後跟著他,認他做大哥。
池醉聽了,那叫一個豪情萬丈,感覺生活都有了希望。
就這樣,同樣餓的半死的他強撐著,又去海邊抓了兩條魚回來,還險些被上漲的海水衝走。
這兩條魚,一條他和男孩分著吃,另一條留著明天吃。
到了晚上,就在池醉懷著美好憧憬進入夢鄉時,男孩拿起穿魚的木杈,想要捅穿他的喉管,將他殺死。
也許是好人有好報,抑或池醉命不該絕,男孩餓的太久力氣不夠,隻在他喉嚨上留下了三四道血痕。
接著池醉就醒了,將男孩反殺。
現在回想起來,真的很神奇。
池醉也不知自己哪來的力氣,明明餓的快要暈過去,卻硬是將男孩拖到海邊,把男孩的頭摁進水裡,活活溺死了他。
這是池醉第一次殺人,所以記得格外清楚。
殺完人,他就那樣坐在海邊,呆呆地看著男孩的屍體被海浪卷走。
然後他大哭了一場,哭的筋疲力儘,在海邊昏了過去。
第二天醒來,奇跡般地,他發現自己不僅沒被漲潮時的海水衝走,身邊還多出了許多擱淺的魚、蝦以及死螃蟹。
飽餐一頓後,池醉走回叢林。
他決定活下去。
從那時候起,他的原則就變成了——
任何覬覦他生命的人,都得死。
……
整件事就是這樣。
池醉把它當成故事分享給了薄冰。
薄冰聽的十分心痛。
為了化解有些沉重的氛圍,池醉補了句:“這條原則早就變了。”
“嗯?”
“變成了——任何覬覦你的人,都會被我揍。”池醉揚揚拳頭。
薄冰輕“咳”一聲,又往他臉上印了一個吻:“我很喜歡。”
池醉瞬間心花怒放,get到了賣慘的好處。
於是他決定以後多多賣慘,以此騙取薄冰的憐愛。
薄冰想的則是,以後要少問這些事,免得讓池醉傷心。
這對思維壓根不在一條線上的夫夫很快遠離澡堂,走到了彆的地方。
一個不停地賣慘,另一個不停地阻止第一個賣慘……
孽緣沒跑了。
更要命的是,兩人之間的氛圍竟愈發融洽,池醉似乎完全恢複了正常。
如果不是剛才的事,薄冰會覺得他跟以前沒區彆。
這種感覺很難描述——
假設將池醉分為兩個人,池醉1號、池醉2號,1號是正常人,2號是瘋批。
1號的性格就偏向正常的池醉,說話做事智商都在線;
2號的性格則偏孩童化,易怒易衝動,優點是容易哄。
當受到特定刺激時,瘋批2號出現。
而刺激消失或受到安撫,池醉又會恢複成1號的狀態。
但詭異的地方在於,1號完全記得2號做過的事情,並覺得2號做得對。
薄冰變著法地試探,發現池醉的性格沒有改變,記憶也沒有被更改。
唯一變化的是,他對某件事的執念被放大了。
換言之,有什麼激發了他性格中偏執的那麵。
比如吃醋,池醉平常也會吃醋,但這不足以令他厭惡伊利和空間寶石。
可現在,如果伊利和空間寶石出現在池醉眼前,或許會被他直接毀滅。
根本原因就在於,池醉把自己對薄冰的愛由愛放大到了占有。
在他目前的認知中,愛等於占有,所以他才會對薄冰說出“打斷你手腳”這種話。
——這正是瘋批2號“愛”的表現。
再比如自保,之前的副本中,池醉很少會殺死活生生的人,更不用說虐殺。
可現在,他對自保的定義變了,由“一些無足輕重的人放了就放了”變成“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並且他會覺得,自己遭受的痛苦,惹到他的人也必須遭受一遍。
這就是因為,池醉把自保放大到了殺戮。
在他目前的認知中,自保等於殺戮,所以他才會將金哥無情虐殺。
薄冰能感覺到,這兩個池醉都是池醉,卻又都不是完整的池醉。
想要解決這種狀況,唯有儘快逃離‘人獸監獄’。
至於怎麼逃離……
池醉已經把礦石上的發現全部告訴了他。
而他在羊毛區的所見所聞,也能佐證池醉的猜測。
羊毛區和礦石區最大的不同就在於,羊毛區有一條非常粗大的管道,如參天古樹般,上接金屬板覆膜,下接地麵。
管道中央則有一根細管伸出,如果說管道是樹乾,那這根細管便是樹枝。
需要加工的羊毛正是從細管中落下的。
薄冰檢查了羊毛的質地,發現這是海羊毛。
他其實沒見過海羊毛,但曾在書裡讀到過。
海羊毛,顧名思義,就是海羊身上的毛——
質地比羽毛輕,外觀呈淡藍色,燒焦後不像普通羊毛那樣一捏就化灰。
以上都是海羊毛的特征。
做工時,薄冰悄悄點燃了一根,發現與書中所說全部吻合。
因此他認定,這種羊毛就是海羊毛。
但這都不是關鍵。
關鍵在於,海羊喜歡在海裡生活,有條件豢養海羊的一般都是漁民。
海羊毛在沿海地區也比較盛行,生活在內陸的民眾很少有人能接受這種羊毛。
更關鍵的是,需要加工的羊毛上還有海水,一看就是剛剪下不久,非常新鮮。
鑒於以上兩點,薄冰讚同池醉的猜想。
他們現在既有可能在沿海城市中,也有可能在海上。
而到底是哪種,還需要進一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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